同性婚姻,不合神的心意
1013 和平島利未人的話 同性婚姻,不合神的心意 創世記 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創世記 2:24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利未記 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透過大眾媒體的報導,造成許多人的錯誤觀念與認知,覺得支持同性戀才是符合人權與世界趨勢,甚或覺得同性戀者一定支持同性婚姻,事實卻不然!在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的族群中,開始有人站出來支持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 美國茶黨聯合創辦人道格•梅恩沃林(Doug Mainwaring)在Public Discourse(公共論壇)網站上發表了一篇題為「我是男同志,我反對同性婚姻」(Im Gay and I Oppose Same-Sex Marriage)的文章,以自身曾收養孩子的經驗主張:「孩子需要從一父一母那裡才能接受到健康的愛,這是同性婚姻做不到的。婚姻不應該為了成人的情慾與私欲,而漠視孩子的需要與權利。」 道格在文中提到,自己身為男同志,深信每個人的存在都有目的與價值,但是他堅決反對「同性婚姻」。儘管這樣的論點,可能會被其他支持同性婚姻的激進主義者視為叛逆或自我厭棄,但道格認為同性婚姻的主張令人難以理解,那些為了所謂「政治正確」而支持同性婚姻的陳述,也非常危險,因為同性婚姻根本就不是婚姻,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大眾媒體通常以「傳統」、「古板」,甚至是「恐同」或「厭惡」來定義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道格說,自己以同志身分跳出來反同性婚姻,並不是受到任何宗教信仰或傳統因素的影響,完全是出自於個人的理性與經驗。 「婚姻並不是個能被重新定義的詞彙,它是不會也不能被改變的。它提供孩子和社會最好的,我們不該更動或刪除其定義,以致於剝奪了後代擁有它所帶來的豐盛與美好。」 (今日基督教報 編譯吳佳玲/美國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