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審判
「必要在基督的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哥林多後書五10)
每一個信徒所要面臨的乃是基督台前的審判,這比甚麼都重要,不能等到一生末了才注意這個問題。因爲審判是根據一生所作的,今天所作的也包括在內,所以不能不立刻作準備。
我們是怎樣的人,一生所作所爲究竟如何,都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在人面前的假像,或者自欺,覺得自己還不錯。到那時在大光之下,都要顯露無遺。我們一生究竟作了多少善事,好事或惡事,壞事,是要根據神的旨意而定;遵行神的旨意就是善事,好事,不合神旨意的就是惡事,壞事(馬太福音七21-23)。照著主的話去作的就是對,不照主的話去作就是錯(約翰福音十二48)。順從聖靈而行的就是善,順從肉體的就是惡(加拉太書六8),將來都要受到報應。
有人想我不求甚麼賞賜,能過得去就算了。應當知道,不止有賞還有罰;你就是沒有犯甚麼大罪,作甚麼大惡,但對主不忠不義,就是又惡又懶的僕人,也要被丟在外面黑暗裡,要哀哭切齒(馬太福音二十五30)。要想行爲好,人必須改變,正如好果子是由好樹結出來的一樣(馬太福音七17)。如不徹底改變,想作件好事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