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要尊嚴,還是要十字架?
0809 和平島利未人的話
你想要尊嚴,還是要十字架?
今天無論是基督徒或非信徒,在遇到重大犧牲、挫折或罹病棄世時,都強調講求「要有尊嚴」。人要求有尊嚴的生,有尊嚴的死,當然十分重要;這是人天經地義的基本權利。但我們有沒有想過:基督的一生,有沒有尊嚴呢?我們若仔細查考聖經中基督的生平,便會十分吃驚的發現,耶穌基督在一生中,很少有人的尊嚴,甚至根本沒有尊嚴。
今天人們可以高談基督的「唯獨榮耀論」,作為信徒的基本信仰,但這些都是基督的身後事。祂在世的卅三年中,很少有過人的尊嚴,因基督是被那個時代所「棄絕」。「棄絕」,正是祂受苦的一個基本要素。
主曾鄭重地對門徒講:「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八31)基督曉喻門徒,祂要先被「棄絕」,然後才釘十字架。「棄絕」的意義安在?它並不僅是被人拒絕那麼簡單而已,「棄絕」的含義中包括被羞辱(參看約八41,猶太人講的這些話,意味著主的生父不詳,是由淫亂而生),是被人看不起、被人鄙視。基督時代,猶太宗教當局的權威代表是長老、祭司、文士,主就是被他們「棄絕」。而當基督被彼拉多審判時,群眾叫嚷說:「除掉祂!除掉祂!釘祂在十字架上!」(約十九15)也並非都是受了祭司長的慫恿而起鬨,是他們真的「棄絕」了他們的彌賽亞救主。
◎殷穎牧師╱資深文字工作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