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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審判

分享人: 和平島利未人
分享日期: 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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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和平島利未人的話

耶穌的審判

約翰福音 9:39 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啟示錄 20:11-13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耶穌的審判:神早就預定好一個審判的日子,將來人人都要接受審判,而且是按照人所知道的是非對錯來審判。在審判日那天,誰能無罪開釋呢?就是名字被記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人。當我們罪得到赦免時,名字就會被記在羔羊的生命冊上,但我們也需要聖潔,名字才能一直留在這生命冊上。好消息是:神會白白賜給我們赦免和聖潔,而我們需要做的,就是憑信心去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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