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完全
基督徒的品格應該是全面的。
不是著眼在事情上,這件事那件事我做的好而已,
而是要成為一個對的人。
對的人自然流露出美好的言行,不會分人前人後,
大事小事,有沒有被看到。
如果我們在信仰上有熱忱,能夠服事人,但若
無法善待最親近的人,仍舊是不完全。
如果我們明白屬靈的道理,能夠清晰透徹地分
享,甚至教導人,可是在日常生活卻忽視微小
事情的品格操守,那仍不是神所喜悅的。
一個人的生命沒有辦法這樣切割,我們不能自
欺,只按自己的喜好來看自己,因而自滿。
人們看我們能不能見證神的美好,不是只靠口
說,而是靠真實的言行,特別是越熟悉、越親
近的人,看得越清楚。
當然,要成為一個完全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們都在一步步走向神心意的過程中。
這裡主要思索也自我省察的是,我們不能自滿,
而忽視神的勸誡和人的提醒。
我們生活和生命中一切失調的事物會不會也是
一種警訊?
屬靈,不是光在觀念上、言語中,善行,不是
光在特定的事情上。
我們無需處處強求完美,好像完美主義者給予
自己過高的期待和壓力。
我們只要追求成為表裡如一的人,不是做給人
看,而是抱著單純順服神、順服真理的心,就
會逐日被神更新轉化。
住在主裡面,主會光照我們、塑造我們。
(後記:
最近在思想工作的事情,神的旨意是什麼?
後來覺得無論神是否顯明特別的帶領,每天盡好
責任,不浪費光陰總是應該的。
我這幾年花心力服事神,也在真理上追求,也被
神醫治和裝備。
但是對於生活中沒有盡好責任的事情仍舊不可推
諉。
榮耀神,是全面的。
不能這件事抵那件事,做好大一點的事就忽視看似
小點的事,或是幫助人而忽視親人,散漫地對待生
活...。
寧可操練,從最小的事情做到無可指摘,讓身邊的
人看到不同的自己。
沒有所謂60%, 70%的敬虔,即使做得少,懂得少,
可以有很大的成長空間,不需要以100分檢視自己,
但是不能選擇性、分割性的敬虔,其他時候放縱私
慾,卻以此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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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日期:201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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