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交給 神,小事自己來做
0611和平島利未人的話
大事交給 神,小事自己來做
詩篇 91:14-16 神說: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貴。我要使他足享長壽,將我的救恩顯明給他。
詩篇 147:10-11 他不喜悅馬的力大,不喜愛人的腿快。耶和華喜愛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
讀經小組分享哥林多前書「屬靈的恩賜」時,牧師問大家希望有何種屬靈的恩賜?姊妹說要有智慧;牧師自己希望有先知講道的恩賜;我希望有:醫病的恩賜。我不是醫生,沒有辦法醫治癌症末期的病人,沒有辦法醫治安慰家暴受害者,沒有辦法為心臟病患者換心,沒有辦法改善病人視力;有太多的事情沒有辦法做到,我都是無能為力。甚至連按手禱告讓腫瘤消失或是讓高燒消退,這些事我也都沒有辦法做到。我知道,這些大事只有交給神,只有祂能夠完成。
我能做到的事,好比說:主日去教會前,為妻子準備早餐,讓她起來就可吃。天氣炎熱,煮好茶水放在冰箱,讓外出回來的家人有源源不絕的涼茶可喝。為尖叫的女兒打蟑螂;為家中17歲高齡行動不便的寵物洗澡;為只買到燒餅親自煎蛋,做成燒餅夾蛋滿足家人肚腹;逼哄不愛吃水果的妻子吃水果;為烏龜太郎換水餵食;為祭壇清理海邊禱告場漂流來的垃圾;烈日下為教會弟兄去買修繕材料;參加禱告會以免因無人而中斷。說起來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卻帶給我莫大的喜樂,讓我每天都有機會及時服事身邊有需要的人,浸泡在主的愛中數算恩典。
往往我們都要等到服事的對象,已在生死存亡之際或是情況非常嚴重的時候,才會急於想伸出援手。其實,到這時候我們都已經沒有辦法無能為力了,只能祈求 神的援助。幫助人要在對方仍可等待的時候,「及時」「適時」伸手幫助。不管是大事小事,幫助人都要在對方最需要的時候,不可因各種原因藉口而因循待惰;有時候你可能會忽略了聖靈的感動,沒有為主的計劃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