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霖與天糧》5月27日
《每日甘霖與天糧》5月27日
《每日甘霖》
五月二十七日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創九13)
雨後天晴之時,天上偶然會出現光彩悅目的彩虹。通常我們所見到的彩虹都是半圓形,似乎另一半是顯在神面前。世人都不曉得彩虹的由來和意義,常誤以為這是自然的天文現象,其實,這是洪水之後神所作的,作為與世人和大地一切活物立約的記號,表明神從此不再用洪水毀滅世界。神又說:「虹必現在雲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創九16) 神看見雲中的虹,就記念祂的約。現今,我們是否因看見虹而記念神的恩慈和憐憫呢?祂願意萬人得救,終日盼望世人能快快悔改歸向祂。
我們知道「立約」就是一個保障,對雙方也是一個約束。按理,神不需要與人立約,因人既是失信背約的,這樣,立約只是限制了神這一方的行動。然而,神實在愛世人,祂甘心樂意與世人立約,要顯明祂愛世人,恆久忍耐地等候世人悔改歸向祂。我們的父神實在是守約施慈愛的神。
現今,我們信主得救的人,更是享受神與人所立的新約,就是藉著主耶穌在十架上所流的寶血,與人立了新約,叫所有信主耶穌的都不至定罪,反得永生。故此,我們所得的救恩是何等的牢靠,讓我們一生來稱頌祂吧!
《每日天糧》
五月二十七日
不可爭論
「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太12:19)
這裡講到主耶穌,在世為人的時候,祂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祂的聲音,我們作主的門徒,也當像主那樣,心裡柔和謙卑,學祂的樣式(太11:29)。因為爭競、喧嚷、大聲喊叫,都是肉體的表現(加5:20;羅13:13;林前3:3),是對己對人有害無益的,更不能榮耀神,就是為正義而發怒、爭競,也不能成就神的義(雅1:20),只能引起更多的紛爭擾亂,有正義的感覺和看法是對的,但與人相爭是無益的,絕不能藉著爭競,使人改正。
聖經中不但有主的榜樣,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2:23),也有其他聖徒的榜樣和明顯的教訓,以撒就曾躲避爭競,甘受冤曲虧損(創26:20-22)。摩西為人極其謙和(民12:3),箴言書上也再三教訓說,「愚妄人的惱怒,立時顯露,通達人能忍辱藏羞。」「喜愛爭競的是喜愛過犯。」「遠離分爭是人的尊榮,愚妄人都喜愛爭鬧。」(箴12:16;15:18;17:14,19;20:3)但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提後2:24)。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腓2:14),不要為自己伸冤,寧可讓步,尋求和睦(羅12: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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