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作我的門徒
0515和平島利未人的話
不配作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 10:37-38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慕約翰牧師(John Mulinde)說:「你的婚姻、兒女、生意,沒有比 神更重要,你生活中所關心的一切, 神說,這些都是我給你的祝福;你生活的主要目標,難道只是興起家庭、擁有愛你的妻子和兒女嗎?這是你活著的原因嗎?有很多基督徒不願意面對這個問題。我活著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行我父的旨意,完成祂的工。如果祂給我一個家庭,我也要照著父的旨意和我的家人互動,不是把我的家庭放在祂之前,不是把我的事工放在祂之前,不是把我的生意放在祂之前,我要成就祂的旨意,完成祂的工。當你開始這樣想時,你的內心會改變,會預留一個位置讓聖靈居住,主是第一,其他的一切都是次要的。」
在生活中往往優先考慮的就是事業、工作、家人,把 神放在其次,而且總是能找到讓自己安心的藉口。週間小組聚會更是如此,把婚姻、兒女、生意,看得非法重要,任意的不參加小組聚會。這是不合 神心意的,是屬世界的,是自以為義的,是自欺的,是違反耶穌教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