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上自己
經文:羅馬書12:1-2
「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神所喜悅的。」(1節)
這兩節經文是我們這個月讀經的重點,我們將查看它們在向我們說些什麼。我覺得它們是行過死陰幽谷的關鍵。
當事情出錯時,我們總要知道其原因和答案,要瞭解是因為我們的錯還是別人的錯?是上帝在懲罰我們還是上帝已停止了關愛?
耶穌曾經被人問過:一個人天生眼瞎是因為他犯了罪還是因為他父母犯了罪 (約9:1-2)。耶穌回答道,這與任何人的罪都無關,而是「要在這個瞎子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然後耶穌醫治了那個瞎子。上帝的大能和榮耀,便在四周凡認識這瞎子的人當中被顯明了出來。
但是,如果你沒被醫治呢? 如果問題還存在呢?那麼上帝的榮耀在哪裡? 這很容易的就會讓人覺得要麼就是我們觸犯了神,要麼就是神離開了我們。但是,羅馬書12章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獻上自己當作活祭,是討神喜悅的。這經文讓你有甚麼感受?會有點出人意表嗎?原來我們是可以透過獻上自己服侍神,而發現上帝的大能和榮耀。重要的不是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而是我們對事情的回應。上帝可以通過我們的困難去彰顯他的榮耀。
伊華是一位天生瘸腿的姊妹,這給她帶來極大的困擾和痛苦。她有美好的日子也有難過的歲月,有時候,當她和別人一起禱告時,會因為疼痛得厲害而無法禱告。然而,藉著她對痛苦的安然接受,她周圍的人便看到了上帝的榮耀。她本身就是一個活祭。
主啊,我的痛苦裡是否有你榮耀的彰顯?幫助我成為討你喜悅的活祭。
摘自《 荒漠甘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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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病痛的安然是令人動容的
發言日期:20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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