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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人的就不要計較

分享人: 寶同
分享日期: 2013/04/01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回應:
4個人說阿門    有1個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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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十三:8-10〉

愛本身必定是純潔和無罪性的。假若愛沾有罪性和慾望,這種愛就變了質,她不再是活潑和力量。故此愛與律法並沒有衝突,相反,愛能夠補充一切律法不足之處。

人可以以聖人自居,守足各樣規條卻沒有愛,其實這種行為只是滿足自我的慾望。一切律法的精神都是源於愛,因為律法的設立是為了保障每一個生命不被傷害。當社會每一個人都嚴守律法,人的生命就受到保障,這是愛的實踐。但能夠做到不傷害人,在愛的要求裡仍是不足夠的。保羅更教導我們要在彼此相愛上,常要以為做得不足夠。

要實踐常常為對方付出愛,就要學不計較:不計算別人為自己付出多少,只想及自己虧欠對方多少。這樣愛才能活潑地成長。只盡自己的本份,仍不是愛。愛是不計較地滿足對方的需要。

你是否有太多煩惱和不快樂,是因為斤斤計較而來呢?嘗試把眼光放在對方的需要上,學習愛他,你就會更快樂和滿足了。

摘自《生命福音事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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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者

一步一步拓寬博愛精神 痛苦矛盾就會減少 這樣就更接近神了

發言日期:20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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