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馬利亞公主 說:
台北基督之家
每日經歷神 2013/03/02
士師記 第22天靈修題材
經文:士九22-57
主題:神必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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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比米勒自立為王,甚至不惜借外人的手殺掉自己同父異母的七十個兄弟,這事並不討神喜悅。神是公義的,必會按著人所做的報應他,從亞比米勒身上,我們看見神如何使他自食其果:
一、以詭詐相待
亞比米勒因母舅及示劍人的擁戴,自立為王,然而,神是公義的,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因此,神讓他們自食惡果,容許惡魔降在他們中間,示劍人就以詭詐待亞比米勒,過去,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擁戴亞比米勒,如今,為了同樣的原因,他們選擇與他作對。
其實在人的生命中本有罪性存在,若神不以人犯罪後殘餘的良知與基督徒生命中的聖靈去約束人,人隨時會犯罪。當神任憑人隨意犯罪的時候,人就會自食其果。
聖經中提到詭詐時,常與不義、謊言、自欺、毀滅的話、不敬畏神相提並論,詭詐常出現在人的口舌及心中的思想。而且,以詭詐待人的,人也以詭詐待他。當人以自我為中心時,便會為了自己的益處,無所不用其極,以詭詐的言語及詭詐的思想待人。耶利米書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求主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不要任憑我們隨己意而行,求主常常用祂的話來更新我們的心意,造清潔的心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有正直的靈,活出敬虔愛主的生命。
二、自相紛爭
原來在同一陣線的亞比米勒與示劍人,如今反目成仇,自相紛爭。神藉亞比米勒的手擊殺示劍人,又藉一個婦人的手殺死亞比米勒。56、57節說:神報應亞比米勒殺了弟兄七十人的惡。示劍人的一切惡,神也都報應在他們頭上。
神應許要審判罪,祂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不過神的報應是按祂的時間,不是按我們的時間。神讓亞比米勒管理了以色列人三年,才讓惡魔降在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中間,其實是神要給亞比米勒一個悔改的機會,可惜,亞比米勒讓神空等了。
事實上,神沒有立刻處罰我們,對我們是好事。因為我們都犯了罪,應當受祂的刑罰,但因神的憐憫,常免除我們立刻受罰,給我們時間悔改,離棄罪並歸向祂。
所以,當我們看見不公義的事時,仍要信靠神,先在主面前自我省察、認罪悔改,並且等候神的時間,主不偏待人,當神的時間一到,所有的邪惡都要被除滅。
回應:
「主啊!因祢的公義,必按各人所行報應他;因祢的憐憫,沒有讓我立刻受罰,讓我有機會悔改,我感謝祢!」
禱讀:耶十七10
背經:西三25
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