觥籌交錯
馬英九最近頻頻出招,為他的歷史定位,平添了一分急迫感。比如說,他主張加重酒駕處罰,檢警可以著手施行預防性羈押,引來侵犯人權的質疑。除夕夜,他在慰問醫療人員時,又提出制定《道歉法》的構想,用以紓解日益緊張的醫病關係。
《道歉法》第一章,開宗明義應規範「凡經國家考試取得專業證照或經民選取得公職身分者均適用之」。其中第一條定義需道歉的行為,可明訂為「違背承諾厚顏耍賴、信口雌黃亂開支票、言行不一死不認錯、狡言詭辯轉移焦點」等三十二字箴言。
政治工作與醫師救人都應該是一種志業,知錯能改,認錯道歉是一種基本道德要求,總統提議的《道歉法》一旦上路,第一個適用對象便是馬英九本人,因為他自六三三跳票抵死也不履行捐薪承諾以降,一路走來,死不認錯到底,更別提早年說不選台北市長、綠卡事件說謊等前科。不知神國子民以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