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就是 神自己
這是出於耶和華,願他憑自己的意旨而行。〈撒上3:18〉
如果我們在每一件事情上看見神,神就會在我們所看見的事情上替我們著上顏色。也許痛苦並沒有挪去,環境並沒有改變,但是如果基督在我們的憂愁痛苦中,”他必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詩32:7)。如果我們真看見他,確信他的智慧、他的能力、他的慈愛,確信他最嚴厲的管教正是我們生命裡最大的獲益,我們就能在喪失、憂愁、痛苦、失敗中,像約伯一樣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
沒有別的辦法,只有在每一件事上看見神,才會使我們愛那些傷害我們、煩擾我們的人,使我們視他們為神所利用的工具,來完成神慈愛、智慧的目的,使我們完全停止一切的怨言和叛逆的想法。——斯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