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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身之念

分享人: 寶同
分享日期: 201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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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約伯記 1章21節〉


曾經有朋友問我,他認為父母分財產,分得不公平,是否應該回去告訴他們要怎樣分才公平。他一再強調,不是貪心,只是覺得不公平。為公平而戰,是一句很響亮的口號,可是前題呢?財產是父母的,要怎樣分,需要兒女的建議嗎?父母能夠要求子女怎樣孝順他們才算公平,才能回報他們撫育的恩情嗎?東西是別人的,給了你嫌不夠,想要多一點,你認為是公平,在眾人的眼中便是貪心了。父母算你一份,是他們的恩情,他們大可以把財產送給別人,什麼也不留給你。就像林思齊總督把所有財產捐出去,沒有留給女兒,她們有出來喊冤嗎?父母撫育孩子成人,已經盡了本份,再把財產留給兒女,那是過份(的恩情),不是本份。

約伯比任何人都明白這個道理,因此在兒女和財產都驟然失去時,他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只有當我們明白自己的本相: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這世上一切“屬於”我們的身外物,都是上天格外的恩典“借”我們的,我們才能有敬虔之心來看待自己擁有的一切。當我的外甥女從非洲短宣回來後,很感謝神,因為她出生在台灣一個經濟穩定的家庭裡。假如,我們出生在蘇丹的貧窮人家裡,饑餓和要飯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人生過程。

有的人患癌症或失業時,都要問:“為什麼是我?”但是當我們看到那些非洲饑童垂死的短片時,可曾問過:“為什麼不是我?”因此撒旦要以極大的不信任來挑戰約伯對神的愛:“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做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保羅說:“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沒有任何人事能隔絕神對我們的愛;但是只要我們缺少了一點點,就會隔絕人對神的愛,人就對神發脾氣,拒絕神,離開神,這就是撒旦對人的認識。

約伯在富足時敬畏神,失去一切時,依然敬畏神。撒但進一步挑戰神:“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你”。神給了一個界線,連撒旦都不准越過。但是在苦難中的人,怎能明白?甚至他的妻子也嘲笑他:“你棄掉神,死了吧!” 約伯回答:“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為何人只想要得福,不想受禍呢?在災難中,有三個好朋友來看他,患難見真情,還陪他坐了七天七夜。你有沒有這樣的朋友?即使失去了一切,你還是可以感受到約伯的富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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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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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日期:201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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