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 │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投影片 10月13日 星期二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全民塗鴉牆 快人快語 生活分享 愛秀圖片 我心經句
我的部落格 分享快人快語 分享生活分享 分享愛秀圖片 分享我心經句

您尚未登入網站,無法參與回應及分享 [我要登入]

腓立比書3:7-9

分享人: Agape✣
分享日期: 2012/11/28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回應:
有2個人說哈利路亞    有5個人說阿門    有1個人回應
推薦給好友:

【腓三7】「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原文字義﹞「有益」贏得,賺取,財產;「有損」破壞,虧損。

﹝文意註解﹞第四節至第六節所述,保羅過去所認為可誇的事物,全部聚集在一起,不但沒有價值,反而有害。

﹝話中之光﹞一個人在信主之前,和在信主之後,他的愛好、想法和觀念,必然有很大的改變。




【腓三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原文直譯﹞「...為了對我主基督耶穌那超越的知識,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

﹝原文字義﹞「萬事」一切,全部;「當作」算作,看為(現在進行式);「至寶」有至高的價值;「丟棄」損失(『有損』的過去式動詞),沒收;「糞土」排泄物,垃圾,廢物。

﹝文意註解﹞本節「萬事」與「基督」相對;「糞土」與「至寶」相對;「丟棄」與「得著」相對。

根據前面幾節,這裡的「萬事」還不在於指物質上的享受,而是特別指宗教禮儀、道理規條、祖宗遺傳等。

﹝話中之光﹞

(一)凡是不屬基督的事,都是有損的,都是該丟棄的。

(二)凡是攔阻我們對基督有真的認識的事,即使它原本是一件好事,也得看它是有損的。

(三)基督與萬事不能並存,我們丟棄萬事有多少,就得著基督有多少;我們的心房倒空有多少,基督就充滿有多少。

(四)若抓住任何最好的東西不放,都可能叫我們失去基督,因為這東西會取代基督,使我們失去對基督的享受。

(五)燭須被燃燒,然後才能發光;信徒須有所損失,才能有益於人。

(六)一個人靈命的貧富,是在乎他對基督的認識如何;基督在我們信的人是為寶貴,我們對祂認識有多少,才會享用祂有多少。

(七)世人是因為對世事世物持有相反的價值觀,所以才會拚命去抓、去求;惟有蒙神開啟心眼,認識主至高的價值,才會歡然捨棄世事世物。

(八)若有人誠然丟棄了萬事,卻並未得著基督(例如看破紅塵,財產悉數捐給廟宇),這是沒有價值的丟棄。



【腓三9】「並且得以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原文直譯﹞「並且得以在祂裡面被遇見...就是因著信心而有的神的義。」

﹝文意註解﹞「得以在祂裡面,」不單是指已往的經歷,也是指現今持續不斷的一種關係。

﹝話中之光﹞

(一)我們也許在聚會的時候,得以被人看出是在基督?面,但在日常的生活中,卻常看不出絲毫基督的模樣。

(二)因信而得的義,使我們和神有正當關係,並且得以在基督?面。

(三)信基督就是信神;光是信神,而不信基督,仍不能稱義,不能與真神發生正當的關係。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Agape✣

對上帝的話有正確的認識,才能有正確的思想及思考模式,進而才能有正確的生命,並且帶出正確的事奉方向。

發言日期:2012/11/28

以上廣告為中華基督教網路發展協會廣告連播系統,歡迎教會機構免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