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
各 位好友
這是南華大學我 的導師發生的真實事件
有法律專長者研 究一下
這是怎麼一回事 希望大家不要當 冤大頭 祝大家 順心愉快
花 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 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 的受騙經驗
乖乖交了五萬多 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 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 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 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 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 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 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 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 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 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 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 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 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 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 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 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 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 的流程:
「存證信函」、 「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 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 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 在20天 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 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 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 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 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 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 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 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 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 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 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 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 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 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 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 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 「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 請
我因個人資料外 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 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 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 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 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 傳(和信98年 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 「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 而已)
2. 再到地 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 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 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 沒作這件事
覺得是詐騙事件 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 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 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 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 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 現在三個多星期
我還是處在訝異 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 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 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 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 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 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 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 犯一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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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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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寶貴的一堂課
發言日期:20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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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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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主
求您保守神的兒女不要受撒但惡勢力侵襲
也謝謝教授分享免於我們白枉錢財
求主使我們遇到事情臨危不亂。求證再尋求如何解決。。。
常倚靠主
使我們在這動盪世代中活出神的美好∼∼∼
發言日期:20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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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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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已經讓非法 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 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 在20天 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 對方是對的!!!
我還是處在訝異 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 此簡單讓人受害
難道真的都沒有任何的法律或方法可以保護人嗎?
這樣不會太無奈嗎?
發言日期:20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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