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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殺人的煎熬季(張大春)

分享人: Blue Sky
分享日期: 2012/09/04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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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4日

一個13歲的孩子原本只是透過網路上傳自己在電腦前演唱的歌曲,由於五音不全,引起的關注是輕鄙、謾罵和嘲謔。這又引起了另一群網友的攻擊──後者(無論基於什麼樣的情感或想法)是支持那孩子的,他們對他說:「愛死你」、「挺你」、「為你加油」。幾個月之後我們讀到了這樣一則新聞:「桃園的龍潭大池在8月23日晚間傳出婦人溺斃,警方調查死者身分,赫然發現她是個『星媽』,兒子正是在網路上因唱歌超難聽而暴紅的13歲國中少年『煎熬弟』鍾明軒。」

「煎熬弟」的煎熬似乎才剛剛開始。一位堅決反對兒子如此成名的母親的自殺可能有諸多原因,數以十萬、百萬計的網友們一定不覺得自己和那位因絕望而自沉的母親有關。人們隱藏在數以十萬、百萬計的龐大數字裡面,看似微乎其微,不會承擔任何法律甚至道德上的責任,還儘可以將自殺這樣嚴重的事看成是個人心理或生活處境的結果。

受不了成公共笑柄
然而,不論以毒舌攻訐一位不自量力卻渴望成名的少年,或者為了故示涵容而給予那少年在追求名利的路上以過當的鼓舞,似乎都不能不在一個赴死的母親身後想一想:像我這樣一個(也許還隱藏在化名背後的)陌生人,在那孩子的真實生命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我有權利去扮演那角色嗎?這不只是「網路發言需謹慎」的簡陋教條而已,它還呼喚著網路工具能不能發展出一套新的倫理,個人隨口發言的社會參與應不應該為「受創之他者」負責任。

的確這情況不只出現在網路,但凡是大眾傳播媒體,都曾經糟蹋過其實不那麼可鄙的對象。就像過去的任何一個表現失格卻暴紅的名人一樣:如花、孔慶祥、許純美、慧慈……不可勝數的名字,不論是醜、怪或敢於表現出異於常人的個性,甚至只是勇於暴露常人所不敢面對的真相,一旦在極短的時間內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他們的處境只能用「殺君馬者道旁兒」一語來形容──置身於道旁呼喊著「馬兒快跑」、「馬兒跑得真好」的圍觀群眾當然不在意馬是不是會跑死,催鞭趕馬者對觀眾的激賞和稱許若無深刻的自覺,恐怕也只有在跑死了馬兒才感到懊惱而噬臍莫及。

「煎熬弟」唱得不好並不希罕,想紅這件事恐怕也不難得。之所以能淪為讓母親受不了的公共笑柄,恐怕正反映了絕大多數人的處境,我們笑他人唱得不好而那麼想紅,正是我們藉以忘記自己也在人生中「無能而有欲」的手段;我們霸凌人,因為我們也遭霸凌。

就像另一個最近發生的事例:一位小學生獲得了演講比賽第一名,過程上傳網路之後,引起一片譁笑和唾罵。的確,過去60年來,在台灣各地各級學校所舉行演講比賽大約都是這樣裝腔作勢。無論講者、聽者都感肉麻的演講術一直延續下來,無人敢於突破,頒獎表揚的還就是老師們悉心照方調教出來的情態語言。人們笑那傳統,笑得那麼強烈、那麼激動,為什麼60年來的學生演講比賽依舊是這麼表現呢?不能在任何一時一地突破那強大的修辭格式,轉而嘲弄一個努力被塑造成功的孩子,這不是「身陷於霸凌之人卻努力去霸凌弱者」又是什麼?

呼籲建立一種新的網路(或媒體)自律道德是無比艱難而淺薄的,那只會淪為政府公告推行的德目而已。我只盼望人們再碰上可笑的畸人之時,能想起《格列佛遊記》的作者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的名言:「諷刺文是一面哈哈鏡,我們在其中只看見扭曲的他人,卻看不見自己。」要不,想起約翰鄧(John Donne)的句子也好:「每一生命之死,都是我的一部分的喪失。」

〈果然有話〉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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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愛主

人心真可怕

發言日期:20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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