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生
經文:羅馬書第十二章1-2節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
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
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
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
意。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也就是在這還活在肉身的人生
中把主權交給神。
得救後的人生,是神國的子民,在洗禮中已經與主同
死同活,我們進入這個新的人生,必須有新的思維,
不再憑靠過去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一個個重生的基督徒,把神國子民的生命帶到這個世
界,成為黑暗中的明燈。
我們的重生,我們的生命,是神的見證,也讓人因此
認識神。
我們要活出這樣的人生,也看得到這個新生命的價
值。
這是全新的人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