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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得救見證 |
見證作者: 鄭君恩
最後修改日期: 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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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君恩的得救見證:
我在還沒有蒙恩得救前,自認自己還算是一位好人,雖然我出於好奇,曾有抽煙、喝醉酒、吃檳榔過,但我又沒有傷害過別人,而且又沒有殺人放火。此外,我從小看到很可憐的乞丐時,就會想要投錢給他,雖然我家人說有些乞丐是騙人的,所以千萬別被騙,但我有時候還是會投錢給他們,因為如果沒有投錢給他們時,心中就會有一絲絲的虧欠與後悔。
直到有一天,我開始想到人死後是否真的就一死百了,如果是這樣的話不是太不公平了嗎,因為這世上有很多壞人都沒有得到應得的報應,而好人卻也沒享受到應有的祝福,甚至想過要去當個四大皆空的和尚,就在那時候,我一位小學同學突然打電話給我,問我想不想去教會,而我很自然的就答應了。
到了教會,開始了解到我們在世上不但擁有一位愛我們的父親,在天上更有一位愛我們的父 神,祂期盼著我們能早日認自己的罪,成為聖潔,死後就能得救上天堂,見到愛我們的父神,享受永生之樂了,因為聖經上說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所以我們只要認罪悔改並且受洗,祂就會赦免我們一切的罪,因為聖潔無罪的主耶穌基督,已經為了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代替了我們。正如聖經上所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此點深深的吸引了我,因為我有一位非常愛我的父親,所以我也相信在天上一定會有一位愛我的父 神。此外也解決了我「好人沒好報」的困惑,因為聖經上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就在我考慮想要受洗的時候,我家人又告訴我千萬別迷信去受洗,正陷入兩難的我,突然機車失竊了,於是我又想到聖經上說「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所以,我就向 神禱告說:如果祢是那位又真又活的 神,請幫我找回失竊的機車,我就相信並且受洗。沒想到才過了幾天後,警察局竟然真的幫我找到了失竊的機車,因此我又很自然的就受洗了。
受洗後,在每日的讀經中得知「我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所以又很自然的就不再抽煙、喝醉酒、吃檳榔了。而且我所愛的妻子也是我透過禱告, 神為我預備的,而她也成了我最好的幫助。我相信我的得救受洗,絕非是偶然的,更不是出於自己好的行為,而是 神因著愛,才把我這隻迷失的羔羊、迷途的浪子尋回的,最後我要感謝 神為我所做的一切,並將榮耀歸給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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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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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主~~阿們
發言日期:201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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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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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信就必得著
感謝神
以馬內利
發言日期: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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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約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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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路亞!我們的主是又真又活的主.阿們!
發言日期:20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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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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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
迷羊知返
難能可貴
信必得着
神賜福您
發言日期:201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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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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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讚美主
發言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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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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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主
發言日期: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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