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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永不止息 |
見證作者: 馬馬~~~
最後修改日期: 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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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屏東縣的鄉下,因爸爸好賭又貪杯中物加上孩子又多,阿公留下的田地很快的就被爸爸敗光了。在沒錢的情況下爸爸把主意打到我和姊姊這一對雙胞胎身上。把我們姐妹兩賣給了一個遠房親戚,我還記得他們在討價還價的情形,最後姊姊以6000元而我6600成交。過了幾天,有天晚上突然醒過來想找媽媽,走到院子(我家是三合院)看到好多穿白衣服的人在屋頂上蓋房子,那景象並不讓人害怕,只是覺得奇怪。第二天正逢開學日,家人來學校把我帶回去,就這樣我離開愛我的媽媽和哥哥姊姊,那一年我才八歲。新家是鄰村的水底寮教會。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到教會。小孩子 不懂事還以為到新家是要享受,沒想到第二天一早就被叫醒,有好多的事等著我去做。當時才發現不是來當有錢人家的小孩,而是當佣人。因為姊姊也賣在附近人家所以可以常常看到她牽著牛去田?但我都不理她,因為那時我們的頭上都長滿了頭蝨,姊姊的頭髮全被理掉,而我因新家的人叫我天天洗頭,所以沒有被剪掉,因此每次見到都會覺得很沒面子,而不肯相見。過了一段日子我們搬到了恆春教會,後來因為買我的阿嬤其他的孩子也需要人手幫忙,我就到處去幫忙。一直到我十歲那年才在台北住下來,因養母他們是基督徒所以,每個週日都會一起去聚會。就這樣成為所謂的基督徒 ,慢慢的年紀漸長,十幾歲正是叛逆的年紀,也因為養母並不是把我當女兒而是佣人,所以在長期覺得被父母遺棄,又沒有人愛的情況下變的非常叛逆,每天寧願被罵、被打也不願順服。我常常哭,不知道事情為什麼會變這樣,更糟的是我開始會偷竊,因為家裡的食物除了吃飯其它的都不能隨便吃,我又很愛吃,所以就開始偷養父衣服口袋裡的錢,但我很笨,因為養父的生活非常規律完全沒有壞習慣,所以很快就被發現,當然,被打的很慘。其實非常痛恨自己,為什麼...........?很多的問號在心理,我想學好,好想被愛。每天看聖經求神幫助我,但依然故我,錢照偷,照樣被打、被罵。有一次又拿起聖經要看,被養母一把拿起摔在地上說:你竟然還敢看,看著被摔破的聖經我覺得自己是如此不配,淚流滿面。主阿,一個滿身罪惡的人祢還願意愛嗎?如今回頭看過往的一切,知道神要把我很多的習性與夌角磨平,如此才能順服在他腳前。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如今的我有兩個讀大學的孩子,在教會有很好的服事,有非常愛我的先生,最重要的有最愛我的天父爸爸,我真的非常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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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園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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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ㄧ個應該有愛卻沒把愛分享給你的家庭工作,上帝卻揀選了你,
叫你的生命成為別人的祝福,上帝的作為真是奇妙深奧!!!
又賜給你愛的的先生,與願意服事神的孩子,
上帝真的好愛你!
發言日期: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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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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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願意和大家分享!!
發言日期:201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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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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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分享
發言日期: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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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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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神的愛大大的臨到你與家人.
發言日期: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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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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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主!舊事已過,一切變成新的了。∼神要重用我們,有時必藉一切萬事互相效力來歷練我們,使我們成長˙沒有祂的許可,環境也不會如此的發生,回首以往滿滿看見神是愛在你身上。
雖好多不捨,但是也惟有如此走過傷害˙我們也才能更多幫助扶持人且使人信服˙曾有人對我的安慰說過˙如過換是別人說的我才不削˙但是因為是你˙他目睹我受的苦˙才會願一顆降服柔軟的心聽我說。
現在苦盡甘來了,感謝主!讓我們共勉!好好在教會成全人!幫助弟兄姊妹勇往直前。阿們!
發言日期:201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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