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利巴嫩,並伯拉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當代聖經譯本
你們腳掌踏過的地方都要歸你們。你們的疆界南到曠野,北到黎巴嫩,東到幼發拉底河,西到地中海。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你們腳掌所踏的地,都必屬於你們;從曠野到黎巴嫩,從幼發拉底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你們腳所走過的土地都要歸你們。你們的地界將從南邊的曠野延伸到北邊的黎巴嫩山脈,從東邊的幼發拉底河擴展到西邊的地中海。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黎巴嫩,並幼發拉底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CNET中譯本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黎巴嫩,並幼發拉底河,直到地中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爾足所履之地、必為爾有、自曠野至利巴嫩、自伯拉大河至西海、悉為爾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