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

當代聖經譯本
如果受害人已死,又沒有可以接受賠償的近親,賠償就屬於耶和華,要歸祭司所有。那人還要再獻上一隻公綿羊為自己贖罪。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如果那人沒有近親可以把所虧負的賠償給他,所虧負的,就要還給耶和華,就是歸給祭司,此外還要獻上為他贖罪的代罪公綿羊。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倘若那人已經死了,又沒有可收受賠償的近親,他就要把錢獻給上主,歸祭司使用。這項賠償是在禮儀上所需的贖罪羊之外另外加上的。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

CNET中譯本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加在那為他贖罪的公羊之外。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倘欲償之、而其人無戚屬、則宜償於耶和華、而歸於祭司、此外、亦獻牡綿羊為祭、以贖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