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當代聖經譯本
若有人覺得對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處,女方的年紀也夠大,自己又情慾難禁,就成全他的心願,讓他們結婚吧!這並不算犯罪。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如果有人認為是虧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而他覺得應當結婚,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這不是犯罪;他們應該結婚。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至於那已經訂了婚卻決定不結婚的人,如果男的覺得對女的有不適當的行為,自己又有旺盛的性慾,覺得應該結婚,他們就結婚好啦;這樣做不算有罪。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處女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CNET中譯本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結婚就是了。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或慮待其處女非宜、妙齡已過、事有當行、隨所欲亦無罪、婚嫁可也、

新漢語譯本
如果有人認為自己對未婚妻不當,比如女子已過了適婚年齡,不能再拖延,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做,這並不是犯罪,就讓他們結婚吧。
“選用《新漢語譯本》之經文章節,蒙漢語聖經協會允准使用”

簡明聖經
訂了婚的男人如果對未婚妻有不合適的行為,而且未婚妻年紀已大,男的又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慾,很想娶她,那麼他應該照所想的去做,不算犯罪。這對男女應該結婚。
“選用《簡明聖經》之經文章節,蒙道聲出版社允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