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直等他為我辨屈,為我伸冤。他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他的公義。
當代聖經譯本
我得罪了耶和華, 所以要忍受祂的懲罰, 直到祂為我辯護,替我伸冤。 祂必領我進入光明, 我必親睹祂的公義。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我要擔當耶和華的忿怒,因為我得罪了他,直到他審斷我的案件,為我主持公道;他必把我領出來,到光明中去,我就得見他的公義。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我們曾經得罪了上主,所以,我們現在必須忍受他的烈怒。但是最後,他會替我們辯護,為我們伸冤。他會帶我們進入光明;我們將親自看到他的拯救。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直等他為我辨屈,為我伸冤。他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他的公義。
CNET中譯本
我必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但他必為我辨護,為我伸冤。他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親眼得見他的救贖。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緣我獲罪於耶和華、必當其怒、迨其為我伸冤、為我行鞫、彼必導我入於光明、我必得見其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