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國中的總長、欽差、總督、謀士,和巡撫彼此商議,要立一條堅定的禁令(或作:求王下旨要立一條云云),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

當代聖經譯本
所有總長、行政官、總督、謀士和省長都認為王應該下一道禁令,三十天內,任何人不得向王以外的神明或人禱告,違者必被扔進獅子坑。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國中所有的監察司、總監、總督、謀臣和省長,一同商議,請王立一條法例,實施一道禁令:無論何人,在三十天內,王啊!除了向你以外,若向任何神或任何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我們在陛下國中從政的監督,省長,副省長,和所有官員都同意由陛下頒佈一道禁令,無論甚麼人,在三十天內不得向任何神明祈禱,或向任何人求甚麼,只准向陛下祈求。誰違犯這禁令,誰就得被扔進獅子坑。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國中的總長、欽差、總督、謀士,和巡撫彼此商議,要立一條堅定的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上帝或向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

CNET中譯本
國中的總長、知事、總督、謀士和巡撫彼此認為,求王立禁令並雷厲執行,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向神或向人祈求,就要扔在獅子坑中。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國之宰輔、督臣方伯、議士牧伯會議、請降詔諭、立一禁令、三旬之內、惟王是求、此外、凡求神與人者、必投之獅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