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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欺騙亞比米勒
創世記 第20章
亞伯拉罕欺騙亞比米勒(二十1∼18)
亞伯拉罕在靈性上一陣努力之後,又落入缺乏信心的詭詐行為,就像他從前的低潮一樣(參見十二10以下,及十六章的註釋),這經歷大有警戒性。但是此段插曲主要是令人非常緊張:就在以撒誕生的故事之前,這個應許即將被破壞,為著個人的安全而遭出賣。若這應許還會實現,人實在沒有什麼功勞可言。不僅在身體上,甚至在道德上,都惟靠神的恩典才能成就。
批判學者認為,這故事複製了十二10以下的事件,最主要的理由是,一個人不會重蹈這類的覆轍。但是,理論要一致不難,而在怕死的心態下,就不一定了;無論如何,由13節可以看出,亞伯拉罕是以這份謹慎作他的策略。參看導論:「b. 五經的經文批判」中的第3點,及二十六1∼11的註釋。
1. 南地一詞是尼革(RSV);見十二9的註釋。本節前半告訴我們,亞伯拉罕大致的遷移範圍;後半繼續指出以下故事的發生地點,在稍微偏北,朝向迦薩。
2. 亞比米勒(「王(神)是我的父」)可能是一種皇族頭銜;後面二十六章還有一位亞比米勒;詩篇三十四篇的標題,也以此名稱亞吉王。他在撒拉這個年齡娶她,見十二14的註釋。
3∼6. 這?的道德用詞有義、心正、犯罪等,顯然是狹義的,這一點正可說明,某些詩篇中作者何以可大聲疾呼自己無辜。
7. 在異教中,一位先知的聖潔不僅是道德問題,更帶有魔力(參民二十二6);由此讀者比亞比米勒看得更清楚,亞伯拉罕說謊的墮落,與他的頭銜多麼不相稱;這?可恥的被迫代禱,不妨與為所多瑪榮耀的代求作個比較。讀者也可注意到,神如何援助祂的僕人,在挽回羅得之後不久,又來將亞伯拉罕從他的愚蠢中挽回。
8∼13. 亞比米勒在9、10節中所問的三個問題,顯明亞伯拉罕只是問自己:「這樣作對我會怎麼樣?」卻毫不去想:「這對他們會怎麼樣?」「他們應當承受這些嗎?」以及「事實是如何?」(10節,你見了什麼……)。9節下的末尾,可以簡單譯為:「……該作而沒有作的事」235:他冒犯了寬厚待人的最基本定律。
亞伯拉罕的回答,承認出一種錯誤抉擇的模式,實際上基於墮落本性,每個人都難免在事實(11節)、價值(12節的詭辯)和動機(13節的膽怯)方面,落入這種狀況。這次的認錯有污點,因企圖推諉責任,好像亞當一樣,13節直譯為「……當諸神使我飄流時……」236。這是異教徒的話語和歪曲的態度,是一個屬世界的人對同類人說的話。
妹子……妻子的關係,參看十二13的註釋。無論走到什麼地方(13節)一語和亞伯拉罕早期墮落的的關係,見本章開頭的說明。
14∼18. 亞比米勒豐厚的餽贈,顯示他對亞伯拉罕具有的能力十分尊重,他還需要他的代禱(見17、18節);這也是定奪難解的16節之含意的根據。因此 AV 輕視的口吻是錯的 ;應該採取 RV 的讀法:這是……遮蓋眼目的……,即,「這可以除去一切批評」(RSV 作,這是你的辯護……)。最後一個動詞通常的意思是責備(AV),但也可意指「辯證」,如約伯記十三15,甚至「贊許」(創二十四14),因此 RV、RSV 譯為算為正了(righted)。透過補償,亞比米勒承認了他的錯(雖然你哥哥一詞重申了他的無辜),而亞伯拉罕的接受,表明他知道這件事已經解決了。
資料來源: 丁道爾聖經註釋
新增日期: 2008/01/1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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