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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OL註釋資料
申命記 第22章
(十)與同胞相處、不混淆、婚姻相關的規定 22:1-30
1.看到同胞的牲畜、財物失落,要協助其挽救 22:1-4
◎ 出 23:4-5 是這段律法的另一種形式呈現。
●「弟兄」:由 22:2 可見此處指的是「同胞」,不是狹義的
「兄弟」。
●「失迷了路」:SH 5080,「被趕離」、「被趕至一旁」。
●「佯為不見」:SH 5956,「隱藏自己」。
●「總要把牠牽回來」:原文是連續兩個「牽牠回來」「牽牠
回來」,用以加強與語氣。
●離你「遠」:原文是「不近」。
◎ 出 23:5 也提到 22:4 的類似狀況。
●「或是驢」、「或是衣服」、「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
原文前面皆有「你要這樣對待」。
●「總要幫助他拉起來」:原文是連續兩個「拉起來」「拉起來
」,用以加強與語氣。
●「跌倒」:SH 5307,「倒下」、「躺下」。應該是重馱導致
的,所以需要有人手幫忙移開牲畜背負的重量。
◎有學者注意到 22:1-7 的律法很難實際去稽核執行,因此這比
較像是一種勸告或家規。不過聖經完全不避諱這種執行問題而
頒佈這樣的律法,反倒顯出摩西想建立一個「以色列家」。
◎此處「佯為不見」、「隱藏自己」是個鑰詞,要求以色列人不
可逃避聖約成員的責任,一定要挺身而出保護同胞的利益。
2.尊重上帝的創造:不要做混淆的穿戴,也要保護動物的永續生
存 22:5-12
◎ 22:5 末了提到「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這種用語常常與迦南人的宗教習俗有關。也有學者描述亞斯
他錄的崇拜儀式中,就有「扮演異性」的服飾穿著。可能此
處的禁令除了「尊重上帝創造」的理由之外,也有宗教信仰
的因素。
●「總要放」母:SH 7971+SH 7971,連續兩個「放走」,
用以加強語氣。
◎「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這是申命記勉
勵人遵守誡命和律例的慣用詞( 申 4:40 6:2-3 12:28 )。
●「建造房屋」:原文是「建造新房屋」。
●「房上」:SH 1406,「屋頂」。
●「有人」:原文是「掉落的人」。
●「流血的罪」:原文就是「血」。
◎ 22:8 以色列地區的房子是平頂的,二樓可以有閣樓,人也
可以上去。因此有失足跌落的風險。
●「兩樣」種子:SH 3610,「兩個種類」、「混雜」。
●「充公」:SH 6942,「被成為聖」、「被獻」。
●「並用」:SH 3162,「共同地」、「一起地」。
●「攙雜料」:原文是「混雜的東西」,該字SH 8162僅出現在
利 19:19 ; 申 22:11 。
●「繸子」:字義是「流蘇」、「串飾」。
◎ 利 19:19 也提及 22:9-11 這種「不可混雜」的規定。
◎「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 民 15:38-40 記載其
目的是要提醒以色列人「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
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這一段所說的都是要
人為了神放棄自己的一些「權益」、「自由」。外衣的繸
子正好提醒以色列人別忘記上帝才是真正的主人。
3.有關貞潔的控告案件之規定。 22:13-21
●「信口說她」:「指控她行邪惡的事情」。
●「貞潔的憑據」:SH 1331,「童貞」。不過這個字在
22:14 指的是「童貞」, 22:15 等處
則實際上的意義是指「童貞的證據」。
該字僅出現10次。
◎「貞潔的憑據」:一般認為這是指「初夜的落紅」。目前
中東地區甚至還保有這樣的習俗,新婚初夜染有血跡的床
單,由新娘交給其父母保存的,做為其貞潔的證明。
● 22:17 一開始有個「看啊」,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懲治」他:SH 3256,「懲罰」、「懲戒」。很可能就
是 25:1-3 的鞭打刑罰。
●「一百舍客勒」銀子:約1.13公斤重。是一般聘禮的兩倍
參 22:29 。
●「醜」名:原文是「邪惡的」、「羞愧的」。
●不可「休」她:SH 7971,「送走」。此處是「離婚」的
意思。
◎ 22:14 中丈夫控告的事情對妻子是致命的 22:20-21 ,
因此懲罰也特別嚴重,要被鞭打、罰款,且一生不可休掉
這個妻子。
●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SH 5039,「令人感到丟臉的
愚蠢」。
◎ 22:20-21 記載婚前行淫必須在父親家門前被石頭打死。
這刑罰不但懲罰行淫的女子,也羞辱她的父家。這樣嚴厲
刑罰的目標是要由以色列社羣中除去行淫的惡行。
4.各種行淫相關規定 22:22-30
●「姦夫」:原文是「與婦人同寢的男子」。
●「行淫」:SH 7901,「躺下」、「睡覺」、「同寢」。
◎ 22:22 是基本原則,如果男女侵犯了別人的婚姻,就要被一
起處死。
●「許配」:SH 781,「訂婚」、「被許配」。
●「強與她」:原文是「這男子抓住她」。
●「那男子」:原文是「那與她同寢的男子」。
●「這男子」:原文是「與她同寢的這男子」。
●「五十舍客勒」:大約是0.56公斤。
◎ 22:23-27 分別討論在城中與荒野發生婚外性行為的狀況,
依照環境的差異來判定女性是否自願,只處死有犯意的人,
放過被迫的人。
◎ 出 22:16-17 記載 22:28-29 相似的規定。只是此處規定聘
禮的費用是五十舍客勒銀子,出埃及記沒提到「不可休她」。
●「繼母」:原文是「父親的妻子」。指的可能是「繼母」、父
親另外的妻子或母親。
◎ 利 18:7-8 20:11 也記載不可與母親和父親的妻子同房。
◎「用衣襟遮蓋」就是結婚之意( 得 3:9 ; 結 16:8 ),故掀
開他父親的衣襟即是侵害父親的婚姻。
資料來源: http://bible.fhl.net/
新增日期: 2018/04/07
狀態: 尚未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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