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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兩國齊振興

耶利米書 第33章

本章是有關於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復興的應許。所羅門王死後,本來的以色列國分裂為二,北國以色列擁有十支派,南國則有兩支派。他們彼此之間不單沒有復和,還經常爭戰。在耶利米的時代,北國早已亡國,人民四散。然而,在神的帶領下,出人意料的事發生了(這就是第3節所說的「又大又難的事」之意思)。南北兩國終能復合,成為一個整體——神的子民。此應許有以下的特點:
1.神的子民本來是病了的,如今卻得著痊愈安舒,這是因為他們的罪得到神的除淨(在第8節中,「罪」一字共出現了四次)。
2.神的子民在列國面前的羞辱將被除去,反而萬國要因他們而敬畏神。
3.大?的苗裔要以公平公義治理神的百姓,這是因為神記念祂與大?所立的約,此約必不被廢棄。
4.神的子民舉國將會不斷地進行對神應有的敬拜。
1.今天在耶穌基督的救恩裡,再沒有猶太人和外邦人之分,我們都同屬是神的子民。這種「一個子民」的意念,應促使我們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因為不論紅、黃、白和黑的種族,他們在信主後都是神的子民,與我們同蒙後嗣,成為神家裡的人。
2.救恩的中心思想,是人的罪得著除淨,這樣,人才可以與神復和,進入神的永約中。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1/03/18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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