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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節--委屈

約伯記 第19章

約伯為斥責友人「以我的羞辱為證指責我」(5)提出的控訴,就是這種以約伯遭遇為素材而建立的道德機械論、怎樣成為約伯進一步的傷害的好例證。他除了有來自家庭破碎和肉體折磨的苦之外,還加上冤屈(7),別人就是用他的遭遇作為證據來打擊他(5、22),進一步連他的尊嚴也剝奪了(9)。
因著約伯有這些犯罪「證據」,不但三個朋友,連他的兄弟、親戚、家人、老友、他平日照顧的人、小孩……所有的人都向他翻臉、離棄他(13∼19),連同他的苦難,這一切都是神所造成(8∼13),而不是比勒達所說的踏進巧妙的罪惡機關,自取其咎。
約伯身受這些委屈,真是欲訴無門(7),他自覺今生已無指望,惟有寄望來世,就是他的辯護者最終會在他死後出現。至於「救贖主」(25)一詞,我們不要太快直接聯想到救贖的彌賽亞身上,救贖主在這?是強調其公正辯護的角色。救贖主是神自己還是天上其他個體,歷代解經者並未有定論,但無論如何,約伯的寄望顯示出他渴想自己的委屈就算今生得不到處理,在來世也可以得著平反。「末了必站在地上」(25),「地上」一詞原意是塵土,較可能的解釋是指死亡和陰間。約伯希望自己死後,救贖主會挺身而出為他辯屈。由於有這一位救贖主,來生約伯就不怕直接面對攻擊他的神,他會直接質問個究竟(27),故此約伯警告朋友不要屈枉他(28∼29)。
約伯堅持自己有義,如今他受盡冤屈,他死了也不會甘心,可見約伯的「義」受得起考驗。在後來耶和華不是指約伯不義,而是指約伯錯以神為不義來證明自己的義。約伯看義比生命更重要,他縱使死了也要求平反。這?我們可以看出,人不但是活著的生物以及社會性動物,更重要的是他也是道德的主體。存活和社會性就算被取消,道德性也得被堅持。以往約伯的義有很多外在的東西襯托著,現在甚麼也沒有,他的人性陰暗面完全浮現出來,同時他的道德本性也更清楚地表現出來。人生和經驗的世界可以是「荒謬」的,但人之為人的道德本性上並不是同樣荒謬的,他的道德本性不應被存在或條件所決定。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1/02/10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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