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投影片 11月28日 星期四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閱讀 經文筆記本 我的最愛 聖經搜尋 本日金句
英文聖經 聖經計算機 每日一章 背經工具 三合一搜尋

經文字級:

十23-十一1--基督的心為心

哥林多前書 第10章

保羅剛清楚地要求信徒逃避拜偶像的事,但他曾為外邦信徒不受猶太律法束縛的自由極力爭辯(參徒15:1∼35)。哥林多人可能會誤解保羅在這裡自相矛盾,強把猶太人食物規條加諸他們身上,因此保羅要作出多重的解說,既不抹煞信徒的權利,也不放縱他們的自由,而是建立兩者的平衡。
當為別人設想(10:28∼11:1):保羅就第二個事例作補充。假如有人提醒赴宴的信徒某些食物是曾用以獻祭的,他便應當為那人的緣故(他的良心)不吃,以免引起未信者的混淆,成為福音的攔阻。(保羅這裡用「獻過祭的物」:一般常用辭,不帶眨意;而他不用「祭偶像之物」:基督徒專用字,帶有眨意;顯示這人並非信徒,而是一個知道猶太人食物規條的人。當時一般人看基督徒是猶太?的一個分支,故作出善意的提醒。)信徒心裡可能會為失去自由而嘀咕不安(29下∼30),但保羅重申9:19、23的教導:「為福音的緣故,放棄自己的自由。」保羅並非在空談理念,他以自己的生活去見證他的教導,因為他也只是效法基督的榜樣而行。教導必須要有活生生的生命作印證,才可叫人甘心樂意地跟從。
假如一位未信者向你提問:「基督徒可否到寺院吃齋或吃祭祖的燒肉?」你會否為他良心的緣故不吃,免得福音受阻礙呢?注意保羅在28∼33節的勸勉是基於宣?考慮而非神學考慮。新約時代宗教氣氛濃厚,族群意識很強,如隨意向未信者提出對偶像負面的批評,會引起對方極強的防教情緒及反駁。現代都市人是以個人為本體,沒有深厚的宗教背景,他們的發問多是出於好奇。我們向他們說明自己對這問題的看法,反會叫他多作思考而不會叫他跌倒。
祈禱:求主叫我不偏向僵化極端的?條主義,而是靈活合宜地作福音使者。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0/11/1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哥林多前書第10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