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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節--毀約的罪
耶利米書 第11章
經文的背景可能是第27章所提及的,當時約在主前590年,那時猶大國剛擺脫埃及的控制,卻要面對更大的敵人巴比倫,而猶大國內主張「聯埃及抗巴比倫」的思想相當盛行。就在這時,先知向國民提出,昔日神如何帶領他們離開埃及,到西奈山立約。按約中的誓言,耶和華必定賜福以色列人及其後裔,使他們得著迦南這流奶與蜜之地永遠為業。不過,以色列人卻要遵守耶和華的法則,聽從祂的訓言,否則咒詛必定臨到他們。可惜如今百姓都背棄耶和華,因此咒詛必定臨到他們。神甚至失望到吩咐先知耶利米不必為百姓代求了,因為代求是徒然的(14)。
第18節開始是先知的另一個自白,當中提及亞拿突人,他們是先知的同鄉,這地的人有很多都是祭司,可能因為耶利米攻擊祭司吧,又或者是他預言猶大國的敗亡,以致祭司將失去其職分,故這城的人都憎恨耶利米,起來攻擊他,要置他於死地。神向先知保證,祂必報復他們,以顯出祂的公義,並且為先知伸冤。
1.在守聖餐時,我們記念與耶穌基督所立的新約。這約同樣是表明我們是神的兒女,藉著耶穌的救恩,我們得蒙救贖,有今生和來生的福氣。然而,我們也要反省自己有否切實遵守主的訓言,作順命的兒女。
2.如果我們因信仰而受到別人的攻擊,可否求神為我們報復,使公義得以伸張,自己得著平反呢?當然,不論神有沒有即時為我們平反,將來在審判臺前,祂終必為我們平反的。
立志:明天(或下一次)在教會守聖餐時,更明白恩約的意義,以致能在反省中得著主的祝福。
祈禱: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是智慧之源,求讓我更多親近你,使我更有智慧地為你而活。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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