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26-43節--十字架上的羞辱與榮耀
路加福音 第23章
1.一個勉強的十字架(26):從北非洲來的古利奈人西門,忽然被兵丁強迫他替耶穌背十字架;他起初可能因被強迫而勉強去背十字架,可是他後來歸信了主,因馬可稱他為「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可15:21),魯孚是羅馬教會中之一員(參羅16:13),可見西門後來全家信了主。
2.婦女們的哀哭(27∼31):主在這時已走上各各他「憂患之路」,一大群人跟在祂後面,其中有不少婦女為祂哀哭,主轉身叫她們不必為祂哭泣,反要為那將要臨到自己和她們子孫身上的懲罰而哭泣,這是祂最後對猶太人的勸勉,要他們悔改。
3.基督被釘十架(32∼38):路加在此只是簡述釘十架的情形。主竟然為那些釘祂的人禱告,因他們只是奉命行事,不知道他們所釘的正是神的兒子;祂在此實踐了自己說過的教訓:「要愛你們的仇敵,為咒詛你們的祝福,為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4;路6:28)主釘死在十字架,但十字架之後有復活,而復活就證實了人所能做的一切都不能毀滅神的愛,更證實了神的愛不止是犧牲的愛,且是勝利的愛啊!
4.悔改的強盜(39∼43):十字架將人類分開了,正如當時將兩個強盜分開一樣;一個是咒罵基督,另一個則憑著信心求主在祂的國度中記念他,這得救強盜的悔改包括下列事實:1有敬畏神的心(40);2對自己的罪有深切的認識,也有深切的痛恨(41);3承認主無罪(41);4接受耶穌為救主,並求主幫助(42)。主耶穌答允他,保證他在當天就要同祂在樂園裡了(43)。「樂園」乃是指神要在天國裡為所有悔改者預備的地方--永久的家鄉(參來11:16)
十字架不單是痛苦與羞辱的記號,也是愛與榮耀的徽號。讓我們甘願背十架與主同行;將罪釘在十架上,與主同死;並一直高舉十架成為得勝的旌旗。
我的立志 ……………………………………………………………………
祈禱:主啊,你的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0/03/10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路加福音第23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