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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服的得勝(2:1-3:17)
申命記 第2章
a.順服經過神不給予的地上
(1) 以東之路
「耶和華對我說:『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2:2-5
「於是,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從亞拉巴的路,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2:8
(2) 摩押之路
「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2:9
(3) 亞捫之路
「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耶和華吩咐我說:『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2:16-19
〜以東之地,是神賜給以掃(雅各的兄長)之後裔,以東人是以色列的兄弟,亞捫,摩押人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的子孫,他們和以色列人原有親屬關,不能佔有,擾害他們,即使覺要有糧食需要,但仍信神的供應。
〜結果他們順服而行
b.順服與神交給的仇敵爭戰
(1) 與希實本王西宏爭戰
「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2:24
「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直到基列,耶和華我們的神都交給我們了,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2:33-36
(2)與巴珊王噩爭戰
「以後,我們轉回,向巴珊去。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以得來與我們交戰。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於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也將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3:1-3
c.至終得著約但河東之地土
「那時,我們得了這地。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起,我將基列山地的一半,並其中的城邑,都給了流便人和迦得人。其餘的基列地和巴珊全地,就是噩王的國,我給了瑪拿西半支派。亞珥歌伯全地乃是巴珊全地;這叫做利乏音人之地。瑪拿西的子孫睚珥佔了亞珥歌伯全境,直到基述人和瑪迦人的交界,就按自己的名稱這巴珊地為哈倭特睚珥,直到今日。」3:12-14
〜他們順服後,得到約但河東的地土,給予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
資料來源: 教會實用資料庫網站
新增日期: 2008/10/0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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