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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聖經註釋》
申命記 第10章
神非世人(九22∼十11)
這段經文有一句說話是你我均當緊記的:「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摩西以四十年的領袖經驗,為以色列人的屬靈境況作一判語,其真實性可見於四十年的曠野生活之中;及後在士師時代,這種特性更變本加厲,而形成一條士師時代的方程式:犯罪→受壓迫→呼求→拯救→犯罪。
但今日的經文,使我們不單認識人本性的軟弱及不忠;更寶貴的,乃是體會神的憐憫與恩賜,因祂並非一般世人,而是那位富有忍耐與慈愛的神。按人的標準與方法,以色列人一而再、再而三的違背神,他們早應被棄絕於恩典之外了。好比今日我們愛那些愛我們的人,恨那些恨我們的人。倘若耶穌所說的話是真的(參太五46∼47),我們當深深地反省我們今天的行為,無負作為完全天父兒女的責任及使命(太五48)。
基於神並非人,故不以人的標準回報人;卻以更忍耐、更寬恕、更憐憫的心對待世人,因此摩西可以再造石版,再得十誡;以色列人不致滅絕,反而可以得?應許之地。弟兄姊妹,神有恩慈並不是要鼓勵我們犯罪,而是要表明人與生俱來的罪性,可藉神所賜的特殊恩典加以遮蓋。並且,今日作為天父在地上的兒女,我們可有神的性情在我們的生命當中,並以之對待弟兄姊妹,甚至世人,與及那些反對我們的人呢?願意我們都從心底的真實中培育出真感情,使我們有與人不同的氣質。
祈禱 天父,?是我效法的對象,求?改變我生命的本質,使我與?更相似。
無理要求?(十12∼十一17)
思想 聖經中有許多要求,你認為有哪些是屬於「無理要求」呢?
神對以色列人的要求,可概括分為五方面:ヾ敬畏祂;ゝ行在祂的路上;ゞ愛祂;々事奉祂;ぁ遵守祂的誡命、律例(十12∼13),這包括他們的內心態度、外在行為,總意是他們要全心全意的順服跟隨神(十一13)。神有此要求,並不是無理的,每個要求都是理由充足的。
.一切屬神(十14)。這?所指的是神擁有一切,包括一切生物在內,這也是我們所當承認的。
.至大的神(十17∼18)。這段經文描述神的偉大與至高,超越一切;祂又觀看人的內心,為受屈者伸冤;並賜食物予缺乏的人。
.拯救者(十19)。神自埃及救他們出來,是他們生命的重造者、國度民族的創造者。
.賜福者(十22)。自列祖七十人以致無數的人民百姓,均是神所賜給他們的福分。
以上四個原因,足夠神要求百姓作出全心全意的事奉,神既是那位萬民的擁有者及獨一的神;祂也是以色列人的保守者、創造者,那麼,事奉祂便是理所當然的了。
十一1∼17再將以色列人的蒙恩過程細述,用以再作更深入的提醒:ヾ以色列人的歷史(1∼7);ゝ應許地的美好(十一8∼12);ゞ美地的豐富(13∼17)。這一切,是神對以色列人要求的基礎,無論是回顧或前瞻,神是真實與可信的。對於這樣的一位神,你願意接受這一切「苛刻」的要求嗎?你以為神這樣對以色列人作出要求,是合理的嗎?
祈禱 主,我要全心全意的愛?、事奉?、行?的道、遵行?的律例典章,又以敬畏的心度日。──《新舊約輔讀》
3 上主重賜法版 十1∼11
{Section:TopicID=369}十1∼3
你要鑿出兩塊石版……上山到我這?來 這是簡敘出卅四1∼2的話。有關兩塊石版,請參看九9∼11的註釋。
又要作一木櫃……,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於是我用皂莢木作了一櫃 這三節的經文,其敘事完全混亂了。3節下才鑿出石版,3節上已作了木櫃。這木櫃,似乎更是在摩西未上山以前,就已做好了的。按現有出埃及記的次序,是在廿五10∼22吩咐造個華麗的約櫃,卅四1∼4鑿出兩塊石版拿上山,卅四27∼29拿這兩塊法版下山,卅七1∼9造成了這華麗的約櫃,四十20才把法版放在櫃?。
另一方面,這約櫃似乎在作用上,也有兩種不同的觀點。其一是只為存放兩塊約版之用的(王上八9);另一是認此為上主的寶座(參看民十35∼36;撒上四4;耶三16∼17等)。
還有,按出埃及記的次序,華麗的會幕未建成前(卅五至四十章),摩西已有一個簡便的求問上主的會幕(卅三7∼11)。因此,一般學者的揣測,就是在卅三6之後,曾有吩咐製這簡便木櫃並製成的記述。這是出於神典的傳統,而申命記派是根據這傳統的敘述。另一方面,那華麗的約櫃和會幕(出卅五至四十章),是出於祭典的記述,乃屬較後的傳統。編入了這較後的傳統,便剔除了製簡便木櫃的話。
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 請參看五22有關兩塊石版的註釋。
皂莢木 屬於金合歡木科、葉子小,樹榦矮,莖幹極長,能深入數十公尺的地下,橫廣縱深的吸取地下水分。是西乃半島及其鄰近之曠野的特產樹木。會幕中的木材,均使用此種木料(參看出廿五10、13、23、28等)。
{Section:TopicID=370}十4∼5
大會之日 指以色列人聚集在何烈山下,聆聽上主頒布十誡時的聚會(參看十八16)。
十條誡 請參看四13及五6∼21的註釋。
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 這兩塊石版上所寫的,就只有十條誡(參看出卅四28);雖然也稱為約版(九9∼11),卻不可能是出二十22∼廿三19那全部「約書」。
我轉身下山,將這版放在我所作的櫃中 這櫃,原先很可能是放在出卅三7∼11所講之簡單的求問會幕中的簡單木箱中(參看cs161∼3節的註釋),而不是出卅七1∼16所講的那華麗的約櫃。
{Section:TopicID=371}十6∼9
比羅比尼亞干 這段經文(6∼9節),明顯把講詞打斷,因此屬於插句。所以絕大部分的譯本,均把這四節經文放在括號之中。這插句似乎也不是直接錄自祭典的出埃及後之行程表,即記在民卅三1∼49的那份,因為有好些差異的地方,我們將會在以下指出來。原文比羅是井的意思,比尼乃兒子們。因此,比羅比尼亞干應正譯為「亞干人的井」,正如現代中文譯本所譯的。在民卅三31的比尼亞干,卻不能譯為「亞干人的井」,乃應按專有名詞的繙譯原則,以音譯為對。按歷史的背景來說,那時還沒有亞干犯罪(書七章)的事實,就不會有亞干的兒子們或亞干的兒子們之井的出現,除非這是與書七章無關的。
摩西拉 這地名與摩西其人完全無關。因為摩西拉,或其複數摩西錄(民卅三30),均為責罰或管教的意思,與摩西之(從水?)拉出的原義(出二10)完全不同。這?的摩西拉,不但與民卅三30的摩西錄之字音和數字之不同,而且與比尼亞干之行程的先後也有分別(請比較民卅三30∼32與申十6)。
亞倫死在那?,就葬在那? 這是本節經文將摩西拉地名放在比羅比尼亞干之後的可能原因,目的在說明亞倫於這地方受了管教。然而,這說法也和祭典在民二十22∼29和卅三38∼39所記述的不符。在民數記,亞倫是死在何珥山。
以利亞撒 按祭典的記述,這以利亞撒是亞倫從其妻以利沙巴所生的第三個兒子(出六23)。但是,民數記(二十28)和這?,都記述他接續了亞倫的祭司職。
谷歌大 在民卅三32∼33,這地名的音譯為曷哈及甲(意即哈及甲之穴。但在七十士譯本,卻把原文的曷 h]or 讀成 har ,而成了哈及甲之山)。究竟谷歌大,是否就是曷哈及甲,也還值得學者作進一步的研究。
有溪水之地的約巴他 這是此數節插句的四個地名中,唯一個與民數記的行程表中的地名相符者(參看民卅三33∼34)。但在民數記中,卻沒有道及這?是有溪水之地。
那時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 按照祭典,利未支派受潔淨被分別為聖,專責事奉上主,是記在民數記第八章。但該章經文是按結四十四10∼11的記述,把祭司和利未人的職責分開了的。在這?,卻似乎仍未清楚的劃分,因為利未人不但要抬耶和華的約櫃,且是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並要奉衪的名祝福的。這在申典的十七和十八章,就可以更清楚的了解(請參看本書緒論的「祭司利未人」段)。
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 這?所講的無分無業,乃指他們沒有像其他支派一樣分地。因此,這說法是表明已知約書亞記的分地規定(見書十四1∼5),故亦證明非為摩西之作。耶和華是他的產業的含意,是表明他們可喫祭肉(十二12、18,十八1),每三年之末年所積存的十分一土產,他們亦為有份(十四28∼29)。
祝福 按以色列的傳統,位分大的才為位分小的祝福(參看來七7)。因此,祝福通常是祭司的職分(參看利九22;民六23∼27)。在申命記,利未人原本就是祭司的別稱,所以他們也奉上主的名為人祝福(參看廿一5)。
{Section:TopicID=372}十10∼11
我又像從前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 這四十晝夜,當然不是指九9和11所說的,乃是像該章9節所提的,就是出廿四18所記載的。這?的四十晝夜,乃是那記載在出卅四28所講的。
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 這是回述九19的祈禱蒙應允。
你起來引導這百姓,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 我們在本書緒論的「成書過程」之「被擄時代的修訂」中,已經提到九7∼十11是屬於被擄時代的修訂。因此,這句話若按歷史來說,是叫摩西起來領導百姓進佔迦南。但在實質上,摩西並未領導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乃是約書亞才竟其功業的。故此這句話乃在生活背景上,於重新與上主立約的儀式中,對被擄的以色列人有啟迪和鼓勵的成分,要他們的領袖起來,引導百姓作第二次的出埃及(賽四十1∼5);也要這些百姓起來,重歸上主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的迦南去。
{Section:TopicID=373}十1∼11
這十一節經文,是由兩段組成。首段為1∼5和10∼11節,是繼續摩西的講詞,說明他第二次上山,拿?所鑿的兩塊石版上去,並蒙上主將十條誡重新寫在這版上,而將之放在上主囑咐他製造的木櫃中。這木櫃,極可能是放在出卅三7∼11所記的求問上主的會幕中的。在這山上的又次四十晝夜中,上主也再次應允了摩西的祈求,不滅絕以色列人,乃吩咐他去繼續領導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另段乃6∼9節,明顯是個插句,為說明亞倫受到責罰,死在應許之地以外,利未人卻被分別為聖,作為事奉上主及為百姓祝福的人。
4 上主要求選民作愛的反應 十12∼十一1
{Section:TopicID=375}十12∼13
現在耶和華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 由這12節至十一章末,是承接四44∼九6的主要經文,為南國編修的手筆。前面七1∼九6既然說明了以色列人進迦南後當做的事,這?在原文的次序乃是:現在,以色列阿!耶和華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就是以下四個動詞,和這些動詞的受格所表明的:
敬畏 請參看六2對這詞的解釋。但在這?,上帝所要的,乃是要求選民惟獨敬畏上主。
遵行 請參看四1對這詞的解釋。但在這?,上主所要求的,乃是以色列人遵行祂的道。
愛 新約的希臘文雖然有三個字,來分別愛的不同源頭和等別(!erw" ,性愛,即男女間的情愛,是來自肉慾和自私的,在達成慾望後有可能不理對方的;filiva 親愛,即父母兄弟姊妹和朋友之間的親情之愛,雖然出自內心,但仍有對等的私念的,即可能要求對方有多大的愛,自己才會付出多大的愛的,甚至在對方絕情時,這親愛亦可冥滅的; iagavph ,聖愛,即上帝愛世人的愛,無分尊卑貴賤等差的愛,越不可愛的越要愛之,因為上帝就是愛)。但在舊約,希伯來文卻只有一個字 ~ahab ,來表達這三方面的愛。不過,在論到上帝的愛時,卻常常會用 h]esed (慈愛,或立約的愛)來說明上帝之愛的偉大和可靠。人雖然缺乏這種愛,但既與上主立約為其子民,又是按祂形像受造的(創一27),實際上也當以這立約的愛來作為自己對上帝應有的反應。
事奉 原文的用字,和服務、奴役是同一的字源;是指當存謙卑的心來事奉上主(參看彌六8)。但這種事奉上主的心志,乃從真誠的服務人群而彰顯出來的。
遵守他的誡命律例 這13節的話,是與12節所提到的四個動詞相互平行的。或者也可以說,這句話就是前節要求的總結。人若遵守上主的誡命和律例,則不但達成了上帝的吩咐,也是為自己求得多福。
{Section:TopicID=376}十14∼15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上帝 將上帝的主權高舉,為的是要顯出下節揀選的獨特和榮耀。當然,這位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就是創造主和獨一的主(參看六4)。
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 有關揀選,請參看四37和七6的註釋。但要注意的乃是,正如七7所說的,上主專愛他們,並不是因他們人數眾多;而他們之所以可得迦南,也非因他們的義(九5、6)。這完全是出於那創造萬有,統管天上地下之上帝的恩典。
{Section:TopicID=377}十16∼17
你們要將心?的污穢除掉 按原文直譯的話,便是「你們要割去心?的陽皮」,或「你們要在心上行割禮」。割禮乃是上帝與亞伯拉罕和其後裔立約的記號(參看創十七9∼14):不受割禮的,就是不遵守這約的人,便不是上帝立約的子民,不但不在上主的約的護佑之下,乃是背叛上帝的人。為這原因,按禮儀律上來說,他是污穢的人,從道德律上而言,則是一個悖逆上帝的人。故此,作者語重心長的勸勉說:不可再硬?頸項(請參看九6的註釋)。
萬神之神,萬主之主 這些片語,是用來形容上主在靈界和人間,均為至大至尊,有無上的權威和力量。但在使用這些詞語時,也表明舊約以色列人的宗教,並不是獨一神教,乃是敬拜獨一的神。這意思就是說,他們承認他神的存在,但惟獨敬拜獨一的上主(參看創卅五1∼4;書廿四2、14∼15)。
至大的上帝,大有能力,大而可畏 申典是神典的信仰之延伸,他們的上帝觀,都是至尊至大,威嚴無比,權能無限,令人敬畏,人不能直接與之親近,而神也是藉夢或天使來接近人,向人啟示祂自己和祂的真理的。
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前面是形容上帝自己,這兩句話是說明祂對人的態度。貌,並不單指人外在的美醜,也道及人的身分貴賤,更用為說明神是看人內心的。賄賂是指人用不正當的手法,以財物給人,而想藉此換得好處。上帝不單不貪人的財物,也不在乎人的祭祀與供物。上帝所要的,乃是人將真誠的內心獻上,信靠祂,依賴祂。
{Section:TopicID=378}十18∼19
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 這不但表明上帝的憐愛,也可看出申典是承繼先知的傳統,申言上帝的公義,主張人道的精神。孤兒寡婦最易受人欺凌;寄居的乃外族人,不但不受當地的法律保障其基本權利,也常會受當地土人,特別是權貴者的搾取和壓迫。因此,先知和申命記的作者,均常以上帝公義的特性,來維護這些最易受人欺侮者的權利。指出上帝要為他們伸冤,和賜給他們衣食。
因為你們在埃及也作過寄居的 這是一句金科玉律的良言,正如主耶穌所說過的:「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時,希望埃及人善待他們,則他們現在也當善待寄居的;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時,他們受苦待的哀聲上聞於主(參看出二23,三7等),因此,若他們今天苦待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上主也必知道並會聽聞這些無告之人的哀聲。
{Section:TopicID=379}十20∼21
專靠他 這是申命記另一個常用的片語(參看十一22,十三4,三十20等)。既然受命要敬拜獨一的上主,則專一的靠賴這位上帝,也是理所當然的。
也要指?他的名起誓 聖經並不禁止人起誓,但卻禁止人說假話,或以起誓來遮掩其虛假。為這原因,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並不鼓勵人起誓,乃要實話實說(太五33∼37)。祝福是位分大的向位分小的祝福,起誓卻是身分卑微的要指?身分高貴的起誓。不但是身分的問題,也是要所指者真有權能,可主持公道,能鑒察虛實。因此,指?其名起誓的對象,就必須是全能、全知、全在,並且是公義、正直和聖潔的,才有真效果。作者所信仰的上帝,就是如此,所以要指?祂的名起誓。
他是你所讚美的 上帝既是全知、全能、全在,又是聖潔、公義和正直的真神,是人所專心信靠和專一指?其名起誓的對象,當然也就是以色列人所敬畏、所親愛、所事奉和所讚美的對象了。
{Section:TopicID=380}十22∼十一1
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 這七十人的數字,是依據祭典在創四十六27和出一5的記載而來的。我們也當注意這數字的神聖寓意(請參看拙著《創世記註釋》,《出埃及記註釋》對上述兩處經文的解釋,以及《舊約概論》第九章第?節、有關「數字的問題」),因為在拉斯珊拉文件中,迦南的神祇有七十個保護神,而以色列的長老也是七十人(出廿四1、9;民十一16,24∼25)。
現在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 請參看一10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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