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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叢書》
民數記 第33章
賜恩看顧人的神(三十三1∼56)
本章是摩西將以色列人從埃及至摩押平原的行程作一次總結式的概述,以作為民數記的一段歷史記錄,使後世的以色列人可以翻查其祖先進入迦南應許地之艱辛旅程。這旅程主要分為三部分:
1. 由埃及地至西奈(1∼15)。
2. 由西奈至加低斯:包括曠野飄流年代(16∼36),其中記錄了二十一次的紮營情況。
3. 由加低斯至約旦河岸邊(37∼49)。
我們可從這段旅程記錄中看見幾個事實:
.旅程的記錄可證明神如何看顧其子民。雖然經過甚多艱險,然而神都一一保守,使他們安然度過。而且在這段旅程中,百姓多次埋怨神和倒退失敗,但信實的神始終如一的愛顧他們。
.神以至大的寬容和忍耐對待百姓,足以充分證明祂的愛和恩典是如何廣大無邊,這正說明了祂守住「恩典之約」的應許。照樣,我們若回首過去,也必承認過去的年日都是神恩典的記錄啊!
.神確切地引導他們,使他們得保平安。
.要徹底征服地(51∼56)──「趕出」那地的居民是因為他們拜偶像。若存留他們,以色列百姓就會沾染拜偶像之風氣;神為使以色列民有健全的神觀及道德觀,故此這樣的吩咐他們,使他們真正成為「聖潔的子民」。
祈禱 賜恩的神,為?過去?向我所施的看顧和保守衷心感謝?。──《新舊約輔讀》
朝聖的簡歷(卅三1-49)
在這一段中我們見到描述摩西和百姓曾走過的路程:從他們在埃及過?悲慘和為奴生活的地方,到達即將越過約但河進入應許給他們之地的邊緣。它記錄了在他們的朝聖旅程中各個停留的位置;很可惜只有在紀錄開始和結束幾個地點現在能夠確定其位置。當來到一年的確定時間,那時摩西五經(Torah)這一部分被大聲在會堂中誦讀,以色列民以極興奮和喜樂的心情,欣然接受這段經文。以色列人熱愛數算這個從被壓迫到得解放,從無望到得應許的朝聖歷程。以色列人常喜歡紀念和提醒自己和其他人,耶和華在所有祂對待以色列民的事件中,無論以色列民怎樣回應祂,祂都是善待他們的!
也許最能表達這一點的好例子是在詩篇一○六篇中,在那?恰當地圍繞?這個主題來撰寫。詩人渴望他也能夠『見?選民的福……與?的產業一同誇耀。』(5節)然後他們回憶以色列人與上帝同行那段日子的生活,他們不敢忘懷他們的不忠實或祂的信實。這樣的細述包括以色列人『在曠野大起慾心』,大坍和亞比蘭之死,偵察兵可怕的報告,與巴力毗珥連合的背道,非尼哈的教誨,這幾乎全包括在民數記的記載中。耶和華的恩典在聚會結束時是被肯定的,所有的會眾都受激勵地說:『阿們!要讚美耶和華!』
在卅三章一至四十九節?,我們看到的是一篇平淡無奇的概述。然而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以色列人細述旅程與各種『階段』時,他們期望進入應許地的情緒也逐漸高漲。這種好像小孩似的熱忱,因?文字上兩次使用的地名而得到激勵;這兩次,一次是當百姓到達某地,而另外一次是當他們離開某地時。『階段』這個語詞嚴格來說是指『振作起來』,也就是說它是指攻克營壘,準備進行下一個旅程。包括首先在埃及的蘭塞,在此一共提到四十二個階段。這個數字似乎看來反映經過特別選擇的判斷準則,雖然我們還不明白它,因為在馬太福音一章十七節中,從亞伯拉罕到基督的年代也說是四十二。是否馬太在暗示,通過從亞伯拉罕到耶穌的這些年代,我們看見一種真正的運動,或稱真正的朝聖旅程,此旅程是直達解放、平安和豐饒?
來到第九節,我們發現一節為當時有信仰的猶太人所喜愛的經文。『以琳』是令人心曠神怡的偉大地方,而『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櫚樹』,是寓意地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和被擄之後在猶太三合院(Sanhedrin,譯者注:即猶太國的法院和參議院)中的七十位長老,他們是猶太人屬靈和立法院的最高權威。
以色列百姓現在準備進入應許之地。所有的這一切都是藉?上帝的恩典。所以在某種意義上這一段是為以色列寫成的一種見證類型的經文。凡說主為他或她作了某些事情的人,應該為主作見證。以色列清楚地認為她必須作見證。我們是否也如此呢?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
凡在我?面的,也要稱頌祂的聖名;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詩一○三1-2)
朝聖者的任務(卅三50-56)
(一)
摩西告訴百姓不能執行上帝的旨意,雖然不意味?以色列將不能去迦南地居住,但它將意味?他們不能在那?有平安和輕鬆的生活。後來遠不只如此。這些話,是百姓還在約但河東的時候講的。
擺在前頭的任務被濃縮為一種命令,要他們去『趕出』在迦南地的居民。然而這不是在介紹一位武斷的上帝。摩西加上了合理的理由,那就是迦南人和他們的宗教信仰、實踐,如果這樣繼續存在在那一塊土地上,將會對以色列人的信仰和生活構成危險。這樣的一個命令對我們看來是無情的,而且無疑相當自私,並且混合?以色列的驕傲在其中。但是在真實的意義上,它也是來自這樣一位上帝的內心,祂對祂的百姓的愛和忠誠的要求是聖潔和嫉妒的。因?這種聖潔,祂既不能容忍曲解對祂的信心,也不能容忍背棄祂,去敬拜別的神及信奉別的宗教。
我們在十誡中找到這條擺在其他命令之首:『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出二十2-5)。趕出迦南人的命令第一次是在十誡以後不久發出的:『……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出廿三23-33),並且不僅在民數記也在申命記中重複過(例如,申七1-6、十二29以下)。
當地居民的『肖像』(也就是雕刻的)、石像和『鑄造的偶像』,要與他們的『邱壇』一起毀滅。這些是作為獻祭和相關的禮儀而設置的崇拜場所,為了容易認出和佔優勢而設在高地上。此後,當這些偶像的創造者被逐出時,以色列人就在無人居住的地方安置下來,並在那兒成長。正如第五十三節相當清楚指出的,這地屬於耶和華,並且祂要照祂的旨意行使祂的統治權。而祂規定它將賜給祂的百姓以色列作為『產業』。這塊土地要按照已經記載在廿六章五十三至五十六節的方式,即『藉?拈鬮』,分配給每一支派的各個『家族』,但是要考慮相應的人數。
如果以色列人不肯執行這項命令,那麼迦南人留下在這塊土地上,將成為以色列民與耶和華之間的威脅(比較更加嚴厲的記載在書廿三11以下的話)。第五十六節的威脅後來被用在以色列遠離了這塊土地,被擄到巴比倫之時。
(二)
這幾節不是悅人的經文。但是如果我們從屬靈的意義上看,它仍然有三個積極之點值得提出來:
(甲)同化的危險。對於試圖把屬世界的東西摻進我們基督徒生活中,是招致災禍的警告,在此被清楚地指了出來。我們必須逐出所有使我們與世界認同的,並開始再次與基督認同,以致容易被世界的人看出我們是認識祂的人。我們從事的事業,我們的哲學思想,家庭關懷,崇拜,都必須轉變。正如約翰寫道:『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面』(約壹二15)。是的,上帝愛人,而我們要有祂的這種愛,那就是:不是尋求去參與,乃是尋求去救贖和轉變,根據邪惡而更加基督化。套用現代的屬靈術語:『不要受魔鬼驅使;你所作的反倒要驅逐祂。』
(乙)形像和樣式──在創世記一章廿六節中記載,我們──你與我以及每一個人,不論他相信與否,都是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此外再沒有別的神的形像,也沒有其他的主;因為耶和華是獨一的上帝,此外再不需要別的神,而祂此時此地真的能滿足我們,並不需要其他取代物和中間媒介。人是祂的形像,或者說如果他們跟隨那位有永生上帝的形像的愛子(西一15),將會有祂的形像。耶穌以人的樣式降世,因此祂具有人的所有條件,同時祂是那位使我們在祂?面看見上帝的。對於我們這些生活在世界上的人,最好看見主的地方是在彼此之間,而最好去愛上帝的方法是藉?愛祂而彼此相愛。
(丙)儘管不順服仍滿了恩典。知道即使我們不能遵行上帝的旨意,並不意味?我們永遠與祂隔離,是極其鼓舞人心的。雖然我們可能還未經歷完全順從祂的喜樂,我們仍然能夠在主的?面。祂能夠容忍我們的不順服,並且仍然從我們的混沌中創造出次序,從我們的醜惡中創造出美麗,從沮喪中創造出盼望。而且祂樂意如此施恩給我們。──《每日研經叢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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