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甘願受苦的主(黃彼得)
馬可福音 第10章
甘願受苦的主(黃彼得)
經文:可10:32-34
引言:
這是主耶穌令人希奇的行動,叫跟隨祂的人也感害怕。
一.耶穌對受苦的預知
1.祂曾三次公開對學生說過:
a. 在彼得承認祂為永生上帝的事之後(太16:21; 可8:31)。
b. 在山上變像以後(太17:22-23; 可9:30-37)。
c. 在講完葡萄園雇工的比喻後(太20:17-19; 可10:32-34)。
2.祂對這苦難有詳細認識:
a. 要害祂的人。祭司長,文士,外邦人(可10:33)。
b. 受苦的情形。定死罪,受戲弄,吐唾沫,鞭打,殺害。
c. 受苦的地點。耶路撒冷(可10:33)。
d. 受苦的時候。逾越節(約12:27; 13:1)。
3.耶穌對受苦的態度:
a. 責備那攔阻者(太16:23),是為體貼父神的旨意。
b. 嚴肅慷慨令人不敢詢問(可9:30-32),是為求父的喜悅。
c. 是甘願歡喜的(可10:45),是為要作贖價。
二.為何耶穌甘願受苦?
貪生怕死,避難就利是人的常情。但主卻知難不退,為甚麼?
1.祂認定這是父的旨意(來10:7-11)。
2.祂認定這是祂的使命(太20:28)。
3.祂認定這是唯一救人的方法(約3:14-15)。
4.祂認定這是唯一除罪得勝魔鬼的武器(來2:14-15)。
5.這是祂將父的愛顯現給世人的機會(羅5:8; 約壹4:10)。
6.這是祂唯一將生命賜給人的道路(約12:24-25)。
7.這是祂唯一帶着眾兒女回到父家的方法(來2:9-10)。
三.耶穌如何受苦?
1.被愛徒出賣(約13:21-30)。
2.被羅馬兵丁和文士祭司長等人所捆綁(當作盜賊一樣)(可14:43-50)。
3.被大祭司和官長六次無理的審問(約18:12-14; 太26:57-60; 27:1-2; 路23:1-2; 太27:11; 路23:8-12,13-16)。
4.受眾人侮辱,被人吐唾沫,拳打(太26:67-68)。
5.被眾人定罪,棄絕,要求將之釘十架,釋放巴拿巴(太27:15-26)。
6.被兵丁凌辱,用荊棘作冠冕戴在祂的頭上拜祂,用葦子打祂(太27:27-30)。
7.背十架往各各他(太27:32)。
8.被釘在十架上(太27:33-38)。
9.十架上的七言(路23:34,43,46; 太27:46; 約19:26,28,30)
10.被路人譏誚,若是神的兒子下來吧(可15:29-32; 太27:34-44)。
11.不喝苦膽調和的酒(詩69:21; 太27:34; 約19:28-30)。
12.身體被刺(約19:31-37)。
13.被安放在約瑟的墳墓?(太27:57-61)。
14.被封在墳墓?(太27:62-66)。
結論:
主受了這麼多的苦,只是為了救你我,洗淨我們的罪。為此我們當如何愛主呢?當如何為主受苦呢?
資料來源: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read.php?p=p59030
新增日期: 2008/08/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馬可福音第10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