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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十架七言默想(二)同我在樂園?(黃彼得)

路加福音 第23章

十架七言默想(二)同我在樂園?(黃彼得)

經文:路23:32-43


引言:
  講述主說這句話時的情形。

一.神原來的旨意是把人安置在樂園?(創2:8-15)
  原來這樂園:
 1.是神自己所立的,有萬物可供他們享受。
 2.有各樣美麗的景致可悅人眼目。
 3.有生命樹,叫人人的生命可以得到飽足。
 4.有河水叫人的心田得滋潤。
 5.有工作,修理園地。
 6.有責任,看守園地。
 7.有命令,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二.樂園的失去
 1.失去的原因:
  a. 不守本分。
  亞當不盡修理的本分,以至園子有破壞,魔鬼附在蛇身上也不知道。
  十架上的兩個強盜不守本分,不務正業,故會受魔鬼引誘作強盜去偷人的東西。
  b. 不盡責任,不看守。
  亞當沒盡責任看守園子,以至魔鬼跑進來與他的妻子談話;而且妻子犯罪了也不負責任。
  兩個強盜也不看守自己的生命,以至魔鬼把偷東西殺人的意念放在他們心?也不拒絕。
  c. 不遵守神的命令。
  亞當忽略神的警告:吃的日子必定死。
  兩個強盜也不遵守政府的法令,忽略了法令的警告:作強盜是死罪!

 2.樂園失去的情形:
  a. 有害怕(創3:10)。
  b. 有痛苦(創3:16-17)。
  c. 受人的管轄(創3:16)。
  d. 有死亡(創3:19)。
  e. 被趕逐,過飄流的生活(創3:24)。
  f. 失去生命樹(創3:24)。
  g. 得不到神的同在(創3:24)。

三.如何能回到樂園??
 1.有悔改的心,為自己的罪痛哭難過(路23:40)。不像那另一個強盜至死還不悔改,還譏誚主。
 2.敬畏神(路23:40)。怕神的心難過,怕神的榮耀受虧損,怕神發怒,怕神的審判。
 3.承認律法公義的刑罰(路23:41)。
 4.承認基督的完全無罪(路23:41),祂的死是替世人死。
 5.承認耶穌是神,是永活的神,是萬王之王(路23:42)。
 6.求主的拯救(路23:42)。“耶穌”即救主。
 7.及時求主拯救,不誤時間。

結論:
  如此即可重得樂園,但千萬不要想等到臨死時才相信!

資料來源: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read.php?p=p59017
新增日期: 2008/08/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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