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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文摘解經

創世記 第38章

逐節詳解



【創卅八1】「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去。」

﹝原文字義﹞「亞杜蘭」人民的正義,給他們的見證;「希拉」高貴。

﹝文意註解﹞「那時,」有解經家認為是指『大約』當約瑟被帶到埃及去的時候(參卅七36)。但是,約瑟被賣時是十七歲,而雅各率兒孫下埃及時,約瑟三十九歲,中間相隔僅二十二年(參閱卅五28註解),猶大不可能在這樣短的時間內,連生三子之後,再生法勒斯和謝拉雙包胎,法勒斯又生兩個兒子(參四十六12)。可見,第卅八章並非接續第卅七章,甚至遠在以撒死之前(參卅五28)。

「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去,」『亞杜蘭』在希伯崙西北約十五英哩處;『希拉』是一個迦南人。

﹝話中之光﹞(一)猶大「離開他弟兄」,結果就是「下去」;信徒一離開了弟兄,定規走屬靈的下坡路。

(二)我們應當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一同追求聖潔,才能逃避少年的私慾(參提後二22)。



【創卅八2】「猶大在那?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她為妻,與她同房,」

﹝原文字義﹞「書亞」富有,豐盛。

﹝話中之光﹞(一)猶大墮落的第一步是結交壞朋友(1節),第二步就有了錯誤的婚姻;先與世俗為友,後就與世界聯合。

(二)信的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青年信徒一選錯了終身伴侶,後果真不堪設想。

(三)一節的『離開』與『下去』,和本節的「看見」與「娶她」是相連的;信徒一『離開』教會,不僅腳步是往『下去』的,並且眼睛也『注目』於世界的美麗,接下去當然就與世界『聯合』了。



【創卅八3】「她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

﹝原文直譯﹞「...他就給他起名叫珥。」

﹝原文字義﹞「珥」儆醒,守望的人。

﹝靈意註解﹞猶大娶妻生子的故事豫表:人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雅一14~15)。



【創卅八4】「她又懷孕生了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俄南。」

﹝原文字義﹞「俄南」健壯的,罪惡。



【創卅八5】「她復又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

﹝原文字義﹞「示拉」懇求,禱告;「基悉」欺騙。

﹝文意註解﹞「猶大正在基悉,」『基悉』又名亞革悉(書十五44;彌一14),位於亞杜蘭之西約三英哩。



【創卅八6】「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

﹝原文字義﹞「他瑪」豎立,棕樹。

﹝文意註解﹞「名叫他瑪,」聖經沒有記載他瑪的背景,據信她是一個迦南人。



【創卅八7】「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

﹝靈意註解﹞『珥』象徵由私慾懷胎而生出的罪(參3節註解);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

(二)許多信徒和世人一樣,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申十二8),但問題乃是,人眼中所看為正的事,可能在神的眼中看為惡。

(三)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



【創卅八8】「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有『弟續兄孀』的習俗,兄死如未留後,其弟當娶兄嫂,所生長子歸兄名下,使兄之產業有子可以繼承,後來也被摩西制訂成為律法(申廿五5~6)。



【創卅八9】「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

﹝文意註解﹞「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因所生第一個兒子須歸在長兄名下,不能算是自己的兒子。

「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在原文有『每當』的意思,表示是一種習慣性的行動。『便遺在地』就是『射精在地上』,用意在避免使之懷孕。



【創卅八10】「俄南所作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文意註解﹞「俄南所作的,」就是指故意不讓他哥哥有後嗣的作法。



【創卅八11】「猶大心?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他瑪就回去住在她父親家?。」

﹝文意註解﹞「猶大心?說,恐怕示拉也死,」猶大害怕他瑪會『剋夫』,故無意讓示拉娶她。

「他瑪就回去住在她父親家?,」按當時的規矩,沒有兒子的寡婦就歸回父家(參利廿二13;得一8)。

﹝話中之光﹞(一)猶大犯罪,他的兒子更甚,兩子都因罪而死。可是猶大不因此醒悟,反而歸咎於人;兒子死,怪媳婦帶來厄運,叫她返家,這好比推人入阱,遂種下了禍根。

(二)「在你父親家?守寡。」我們的主已經死在十字架上,世界不能給我們甚麼依靠,故我們在此如同寡婦,切切等候主的再來。



【創卅八12】「過了許久,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猶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

﹝原文字義﹞「亭拿」約束,份。

﹝背景註解﹞中東游牧民族,『剪羊毛』有如農民『收割禾稼』,其時舉行盛大筵宴,一同歡樂(參撒上廿五11;撒下十三23~25)。

﹝文意註解﹞「猶大得了安慰,」原意是『哀喪的期間過後』。

﹝話中之光﹞(一)婚姻制度的存在,可以幫助避免淫亂的事(參林前七2)。

(二)當人歡樂的時候(「剪羊毛」),也往往是試探來臨的時候。



【創卅八13】「有人告訴他瑪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

﹝話中之光﹞魔鬼常藉人的傳言,引誘我們犯罪。



【創卅八14】「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她為妻,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原文字義﹞「伊拿印」雙泉,空地,廣場。

﹝文意註解﹞「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古時寡婦有特別的衣服表明身份,讓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一個寡婦。

﹝話中之光﹞人歡喜犯罪,魔鬼一定會為他找一個對象來,叫他上鉤。「用帕子蒙著臉,」魔鬼不給人看見其真面目,好叫人上當。



【創卅八15】「猶大看見她,以為是妓女,因為她蒙著臉。」

﹝話中之光﹞「猶大看見她,」眼目的情慾,常是犯罪的開端(創三6;太五28;彼後二14);信徒應當小心所看見的。



【創卅八16】「猶大就轉到她那?去說:『來罷,讓我與你同寢。』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他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甚麼給我呢?』」

﹝話中之光﹞(一)一個逢場作戲,是無心的;但一個有心。你不認識對方,但對方認識你,不放鬆你。

(二)人在陌生地方,以為沒有人認識,就可以放膽為所欲為,豈知正上了魔鬼的當。



【創卅八17】「猶大說:『我從羊群?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他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麼?』」

﹝文意註解﹞『當頭』就是『抵押品』。

﹝話中之光﹞魔鬼所要的,乃是你留下「當頭」──要你留下犯罪的憑據,使你將來在審判台前,無可抵賴。



【創卅八18】「他說:『我給你甚麼當頭呢?』他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的杖。』猶大就給了她,與她同寢;她就從猶大懷了孕。」

﹝文意註解﹞『印』是個人圖章;『帶子』用於把印懸繫在頸項上,當作飾物;『杖』不單作行路的拐杖,因其上雕刻有可資辨認的花紋,故也作個人信物之用。

﹝話中之光﹞(一)魔鬼所要的是:「你的印」──叫你信用掃地;「你的帶子」──豫備捆綁你;「和你手?的杖」──叫你失去能力。

(二)「她就從猶大懷了孕」;注意,罪惡必然懷孕生出果子來。



【創卅八19】「他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



【創卅八20】「猶大託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山羊羔去,要從那女人手?取回當頭來,卻找不著她,」

﹝話中之光﹞人犯罪以後,良心有些不安,要想方法把罪痕洗除,就託人送禮物,想除去罪案,但你雖有意,魔鬼卻不給你通融!



【創卅八21】「就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那??』他們說:『這?並沒有妓女。』」

﹝背景註解﹞本節的『妓女』在原文與十五節的『妓女』不同字,這?應譯『廟妓』;古時迦南亞斯他錄女神廟有許多廟妓,用賣淫所得來供奉神祇,其社會地位高於一般妓女。



【創卅八22】「他回去見猶大說:『我沒有找著他,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沒有妓女。”』」



【創卅八23】「猶大說:『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著她,任憑她拿去罷,免得我們被羞辱。』」

﹝話中之光﹞(一)「免得我們被羞辱,」世人看重名聲,卻不顧道德和良心。

(二)人犯了罪,等到無法可想,就會自己安慰自己:『讓它去罷!再說罷!馬馬虎虎,糊?糊塗罷!』



【創卅八24】「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她來把她燒了。』」

﹝背景註解﹞古時的家長有權處死家人(參卅一32;四十二37)。

﹝文意註解﹞「把她燒了,」後來火燒淫婦成為合法的刑罰(參利廿一9)。

﹝話中之光﹞(一)犯罪的人外表總是假冒為善,裝作嫉惡如仇似的。猶大只有「三個月」,就把自己的罪都忘光了。

(二)人對罪惡的看法常具雙重標準: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羅二1)。



【創卅八25】「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她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

﹝話中之光﹞假面具終於揭穿了!犯罪的總要破案。魔鬼會將我們犯罪的證據拿出來,令人啞口無言。



【創卅八26】「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

﹝文意註解﹞「她比我更有義,」因猶大不守諾言,沒有叫小兒子娶他瑪(參11節),為自己的長子生子立後;而他瑪被迫採用策略,使她前夫得以有後嗣,這按傳宗接代的義來說,他瑪比猶大更有義。

﹝話中之光﹞(一)這是猶大的轉機,所以神後來還要揀選他。這?說出猶大可取之處:(1)認罪;(2)倒空隱藏的罪;(3)與罪斷絕,不再去犯。

(二)人有罪不管是甚麼身分,神不能替他隱藏;但他若認罪悔改,神還願意赦罪施恩(參約壹一9)。

(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凡只認罪而不斷絕惡行的,並不是真正的悔改認罪。

(四)他瑪的行為雖然污穢,但是她的動機卻是『義的』;我們也當存心為要得著長子的名份(神的祝福),不惜犧牲一切來爭取。



【創卅八27】「他瑪將要生產,不料她腹?是一對雙生。」



【創卅八28】「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



【創卅八29】「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甚麼搶著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

﹝原文字義﹞「法勒斯」衝破,碰出,搶著出來,分開。

﹝文意註解﹞「你為甚麼搶著來呢?」這句話又可譯作:『你怎麼為你自己衝破一個缺口呢?』意思是:『你衝出來得真快!』

﹝話中之光﹞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太十九30);我們應當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3~14)。



【創卅八30】「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

﹝原文字義﹞「謝拉」紅色的,亮光興起,東方的,芽。

﹝話中之光﹞謝拉是人所定規以為是頭生的(28節),神卻揀選了法勒斯;可見人所定規的,並非神所揀選的;神所揀選的,是人所棄絕的(參彼前二4)。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6/1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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