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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逐節詳解

路加福音 第23章


【路廿三1】「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

﹝背景註解﹞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付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參約十八31)。

『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任期從主後廿六至卅六年。他的行政總部設在該撒利亞,但在耶路撒冷亦有巡撫官邸;在逾越節期間,因各地猶太人聚集耶路撒冷,為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或暴亂事件,彼拉多便來耶城坐鎮。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的描繪,彼拉多是一個個性倔強且冷酷無情的人。

﹝文意註解﹞「眾人都起來,」『眾人』或作『他們一群人』,意指猶太公會的成員,因這時百姓尚未聚集起來。

這時已是禮拜五的早上(參廿二66),因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故在早晨特地聚集開會,以正式定耶穌死罪(參可十四64),並馬上將祂解交給羅馬巡撫。

「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公會為了達到『治死耶穌』(參可十四55)的目的,只好將祂解交給巡撫彼拉多,讓他按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



【路廿三2】「就告祂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原文字義﹞「誘惑」煽惑,扭曲,誤引。

﹝文意註解﹞「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意指勾結亂民。

「禁止納稅給該撒,」意指反抗政令。

「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意指公然叛逆。

注意,猶太公會是以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定祂死罪(參廿二70~71;可十四64),但由於羅馬巡撫通常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並未以宗教的罪名來向彼拉多控告耶穌,而以政治罪名誣陷祂。耶穌若自命為『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犯了叛逆造反的罪。猶太宗教領袖憑空捏造罪名,以達其害死主耶穌的目的,充分暴露了他們在宗教上的虛偽和欺騙。



【路廿三3】「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文意註解﹞「你是猶太人的王麼?」彼拉多後來也以『猶太人的王』為由,定耶穌死罪(參38節)。

「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你說的是』乃為有力的肯定;耶穌雖承認祂是王,但說明祂的國不屬這世界(參約十八33~38),因此,彼拉多也不認為祂犯了叛逆罪,而屢次宣告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參4,14,22節)。



【路廿三4】「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

﹝文意註解﹞「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意即宣告耶穌並未干犯任何政治的罪。

﹝話中之光﹞主耶穌既是神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所以像祂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來七26)。



【路廿三5】「但他們越發極力的說:『祂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了。』」

﹝文意註解﹞「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由本句話可知,『猶太遍地』乃包括加利利和耶路撒冷在內的地區。

本節是指控耶穌在全猶太地區到處煽動造反。



【路廿三6】「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麼?』」

﹝文意註解﹞「這人是加利利人麼?」這問話是因上節『從加利利起』所引起的。



【路廿三7】「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祂送到希律那?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原文直譯﹞「...在那些日子?,希律也在耶路撒冷。」

﹝背景註解﹞希律安提帕的轄區包括加利利和比利亞。

﹝文意註解﹞「就把祂送到希律那?去,」按彼拉多的地位權柄,他不需要把耶穌送到希律王處;他如此作,不過是一種討好對方的外交手段(參12節)。也有可能彼拉多根本不想處理這件莫須有的案子(參14節;太廿七18~19)。

「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那時』就是適逢逾越節期間(參廿二1);據說希律的父親大希律曾入了猶太民籍,所以他也從提比哩亞上到耶路撒冷來過節。



【路廿三8】「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並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

﹝文意註解﹞「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希律與耶穌素未謀面,但曾聽見耶穌所作的事(參九7~9),也曾放話要殺祂(參十三31)。

「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希律的意思或者說,祂既能行神蹟救了別人,難道不行神蹟救祂自己麼?

﹝話中之光﹞希律「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主卻不予置理(參9節);我們在屬靈的追求中,若也是帶著『求神蹟』的存心──奇異的感覺、肉眼所見的異象等,就與『釘十字架的基督』無份無關(參林前一22~23)。



【路廿三9】「於是問祂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

﹝原文字義﹞「許多的」不少的,夠多的。

﹝背景註解﹞按當時羅馬法律,被告若不為自己辯解,即會被定罪。

﹝文意註解﹞「耶穌卻一言不答,」這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七節的話。

﹝話中之光﹞(一)人一但被主置之不理(「一言不答」),而任憑他們,乃是最可怕的事(參羅一26,28)。

(二)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神(參彼前二23),這是主所給我們的榜樣。

(三)認清神的旨意和帶領,而將自己交託給神,在任何為難的境遇中,都可以安息在神?面,不為自己表白。

(四)信徒也當勒住舌頭,不說無謂的話,方合聖徒的體統。



【路廿三10】「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的告祂。」

﹝原文字義﹞「極力的」強有力地,很有能力地。



【路廿三11】「希律和他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祂,給祂穿上華麗衣服,把祂送回彼拉多那?去。」

﹝原文字義﹞「藐視」輕看,不屑一顧,微不足道,看不起;「華麗」明亮的,光明的,華美的,潔白的。

﹝文意註解﹞「希律和他兵丁,」『兵丁』乃指藩王衛隊的成員,並非指羅馬軍隊的兵丁。

「就藐視耶穌,戲弄祂,」可能主耶穌『一言不答』(參9節)的態度激怒了希律,但又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參15節),所以只好戲弄祂一番,以洩怒氣。

「給祂穿上華麗衣服,」『華麗』係用來描寫有錢人(參雅二2)和天使(參徒十30;啟十五6;十九8)的衣著。

「把祂送回彼拉多那?去,」這舉動乃表示希律承認祂無罪。



【路廿三12】「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文意註解﹞「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可能因為彼拉多曾殺害加利利人,又將他們的血攙雜在祭物中一事(參十三1),侵害了希律王權的緣故。

「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大概是如此一送一回,無形中表達了互相尊重,彼此推讓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世人往往因仇視基督而結成朋友(例如無神論者結合起來反對基督教),但這種人終必遭神審判(參啟十六2~11)。

(二)魔鬼可以說服惡人,為了作惡而將他們的仇恨撇在一旁(參可十二13;詩八十三5~7);但基督徒卻甚至不能為了行善而保持屬世的友誼。

(三)基督的來到,有兩面的目的(參二14):一則叫人得平安──「希律和彼拉多...成了朋友」,二則叫神得榮耀──『歸榮耀與神』(47節)。



【路廿三13】「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

﹝原文字義﹞「傳齊」叫齊,召集;「官府」首領,治理者。



【路廿三14】「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說祂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祂,並沒有查出祂甚麼罪來。」

﹝文意註解﹞「在你們面前審問祂,」『在你們面前』這幾個字在原文是著重的,表示他們知道彼拉多已經徹底的查究了這案件。



【路廿三15】「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祂送回來。可見祂沒有作甚麼該死的事。」

﹝文意註解﹞「就是希律也是如此,」表示連熟悉猶太律法和風俗的希律,也查不出祂的罪來。



【路廿三16】「故此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文意註解﹞「故此我要責打祂,」『責打』的原文不顯刑罰的輕重,所以既可解成『輕輕的責打』,也可解成『重重的鞭打』。



【路廿三17】「(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有古卷在此有本節)

﹝文意註解﹞這是當時所特有的『大赦』慣例,以示統治者的慈仁。



【路廿三18】「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文意註解﹞眾百姓大概是因為耶穌既已被公會定罪,不再符合他們心目中『彌賽亞』的形像;而巴拉巴則因作亂而遭監禁(參19節),反似民族英雄的樣子,所以才有此要求。

﹝話中之光﹞(一)我們得以被「釋放」,乃因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耶穌若不被「除掉」,巴拉巴就不得「釋放」;感謝神,因著主耶穌為我們被「除掉」,我們這些罪人(巴拉巴)才得以被「釋放」。

(二)我們既從父魔鬼承受了惡性,就作了罪的囚奴(參約八34),並且必要死在罪中(參約八21,24),但天父的兒子耶穌來「釋放」我們,叫我們得著真自由(參約八36)。

(三)宗教徒寧願要殺人犯和強盜(參約十八40),也不要主耶穌,這暴露了宗教黑暗的一面。今日許多為宗教狂熱的人(包括偏激的基督徒),往往不顧道德倫理,毫無生活見證。

(四)十字架的口號是「除掉這個人!」十字架乃是要「除掉」我們的舊造,好讓新造在我們?面得著更多的地位。

(五)十字架的首要目的,是要「除掉」我們身上被神判處死刑的成分;神的救恩是要把人帶到歸於零的地步,而讓祂的生命越過越豐盛。



【路廿三19】「這巴拉巴是因在城?作亂殺人下在監?的。」

﹝原文字義﹞「巴拉巴」父親的兒子,拉巴的兒子;「作亂」造反,叛亂。

﹝文意註解﹞「這巴拉巴,」他大概是猶太革命組織奮銳黨首領,曾在一次叛亂事件中殺人,被捕下監(參25節)。

﹝靈意註解﹞『巴拉巴』豫表我們罪人原是出於父魔鬼,牠從起初是殺人的,是一切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路廿三20】「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

﹝原文字義﹞「願意」想要,意欲;「勸解」訴說,引起,喚起。



【路廿三21】「無奈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

﹝背景註解﹞『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再者,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

﹝文意註解﹞「釘祂十字架,」這正應驗了主自己早先說的豫言(參太廿19;廿六2)。



【路廿三22】「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文意註解﹞「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巡撫在審訊將近終結時提出這樣的問話,等於表明他無法審問出主的罪,承認了祂的清白無罪。彼拉多始終認為主耶穌是『無辜之人』(參太廿七24;可十五5,9,12;約十八38;十九4,6,12)。

﹝話中之光﹞彼拉多三次宣佈,查不出主耶穌有任何罪狀(參4,14節);可見祂是那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乃為救贖我們這些罪人。



【路廿三23】「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背景註解﹞「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據說古時猶太人在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時,先將牠的四肢捆於十字型的木架上,使其流血至枯竭而死,故將主『釘十字架』,正應驗了主耶穌作逾越節羊羔的豫表(參賽五十三7~8;林前五7;約一29)。釘十字架的酷刑,在羅馬帝國歷史上,僅採用於主耶穌在世前後一段不很長的時期,似乎是神專為應驗舊約的豫言和豫表而安排的(參民廿一8~9;申廿一23;徒十三29;加三13)。

﹝文意註解﹞「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意即彼拉多屈服於群眾的示威,為了顧全他自己的權益、地位,而罔顧真理和良心。

﹝話中之光﹞(一)彼拉多真是一個典型的政治家,他若不是想推卸責任──『把祂送到希律那?』(7節),便是顧到眾人的意見──「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我們若要作基督的見證人,便要引他為鑑戒。

(二)在教會中,如果讓屬肉體之人的聲音「得了勝」,基督就要無辜受委曲了!所以我們該盡力開啟為基督作見證的口,讓基督的聲音如同眾水匉訇(啟一15),壓倒一切肉體的聲音,使基督在教會中得著所有的地位!



【路廿三24】「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文意註解﹞彼拉多如此的定案,充分暴露了政治的黑暗和腐敗。



【路廿三25】「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文意註解﹞「任憑他們的意思行,」意即照他們所求的,將主耶穌釘十字架(參23節),這不但應驗了主自己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參太廿19),並且也應驗了舊約的豫言(參申廿一23;民廿一8~9;加三13)。

﹝話中之光﹞(一)彼拉多的作為,乃是世人(特別是政治人物)的典型代表──顛倒是非,罔顧公理,只為討眾人喜歡。

(二)許多基督教領袖,也常為了要討眾人的喜歡,便寧可犧牲真理原則,而採取權宜之策,卻叫我們的主受虧損。

(三)彼拉多為討眾人的喜歡,就違背良心,犧牲了主耶穌。這是一個大的鑑戒!我們千萬不可為討世人喜悅,而違背良心,犧牲了我們所信的主耶穌。

(四)我們若要剛強到底,為基督作見證,便常無法顧到眾人的喜悅;因為若是一味地討人的喜歡,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五)感謝主,因著祂的被「交」,我們這罪的死囚才得以「釋放」。這是何等的救恩!



【路廿三26】「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文意註解﹞「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古利奈』是北非的一個地方名;『西門』乃是猶太人的名字,他大概是居住在古利奈的猶太人(參徒十一20;十三1),特地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

「他們就抓住他,」指用威嚇的手段強迫人服勞役。

「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通常十字架是由囚犯本人背負;可能因為耶穌此刻已經力不能支。

﹝靈意註解﹞『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就是交通於祂的苦難,在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參西一24)。

﹝話中之光﹞(一)古利奈人西門全家人竟因他背主的十字架而蒙恩得救(參羅十六13)。信徒背十字架的經歷,乃是在神主宰的安排下被「抓住」而擱在我們身上的,但這個「抓住」卻是蒙福的道路。

(二)被「抓住」是指違反我們的喜好、興趣和天然的感覺等;但在許多不受我們歡迎的事物?頭,往往隱藏著寶貴的屬靈功課。

(三)誰有分於基督的十字架,誰也就有分於基督的救恩。



【路廿三27】「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祂號咷痛哭。」

﹝原文字義﹞「號咷」捶胸,哀慟的表現;「痛哭」哀哭,哀慟。



【路廿三28】「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文意註解﹞「耶路撒冷的女子,」『女子』意指『居民』。

「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意指她們自己和她們的兒女將要遭受更可怕的苦難。

﹝話中之光﹞我們每一次看到十字架上的主,就應當想到自己的罪──「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十字架的主,而為自己哀哭、回轉歸向主。



【路廿三29】「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婦女向來以生兒育女為有福,若是不能生育,則視為不幸。

﹝文意註解﹞「因為日子要到,」指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成荒場的日子(參廿一20~24);那時,沒有孩子的,比有孩子卻讓他們備受痛苦還要好受,所以反為有福(參太廿四19;可十三17)。



【路廿三30】「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文意註解﹞人們因為不能忍受持續不斷的痛苦,反而寧願死於傾刻之間,以求解脫(參何十8;啟六16)。



【路廿三31】「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文意註解﹞本節的話可能是當時的一句諺語,主耶穌將其述說出來,意思應是:「有汁水的樹」本來不該燒,現在卻被燒了──無罪的耶穌不該受死,現在尚且卻被羅馬政權判處死刑;「那枯乾的樹」原就該燒──那些因叛亂而被羅馬政權定罪的猶太人(包括因叛亂而受連累的一般猶太人),他們將來的遭遇會比這更甚。這是主耶穌在婦女為祂即將受死而哀哭的聲中,以豫言方式說出神即將執行對猶太人的審判。

﹝靈意註解﹞「有汁水的樹,」表徵主耶穌,祂是活的,滿了生命。

「那枯乾的樹,」表徵猶太人(特指猶太教徒),缺乏生命的汁漿,所以是死沉的。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乃是一棵「有汁水的樹」,?面充滿了生命的汁漿;十字架的苦難,不過壓出祂豐富的汁漿,來成為我們的供應。凡與祂聯合,住在祂?面的,就必多結果子(約十五5)。

(二)偏離真道的人是「那枯乾的樹」──他們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參猶12)。



【路廿三32】「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文意註解﹞「又有兩個犯人,」可能是與巴拉巴一同作亂的兩個強盜(參太廿七38;可十五7,27)。



【路廿三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原文字義﹞「髑髏地」堆放死人頭骨之地。

﹝文意註解﹞「名叫髑髏地,」據說這一個山丘的形狀極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髑髏地』的希伯來名稱是『各各他』(參約十九17);本節的英文欽定本則叫『加略』(Calvary),它是從拉丁文轉來的,其字義和各各他相同。

「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這句話說出:

1.正應驗了『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參廿二37節)的豫言。

2.祂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掛在木頭上,因此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參彼前二24)。

﹝話中之光﹞(一)我們天然的頭腦和老舊的觀念,乃是『死人的頭骨』,應該把它釘在『髑髏地』,不可讓它再下來惹事生非。

(二)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人類和萬有的中心,祂要吸引萬民來歸(參約十二32)。

(三)人類的命運,乃繫於釘十字架的基督,接受祂就得救,得著永生;拒絕祂就滅亡,進入永火。

(四)祂在十字架上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使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就是犯人),能得著釋放(參來二14~15)。



【路廿三34】「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

﹝背景註解﹞「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按羅馬的慣例,被處死之人的隨身財物都歸給行刑者。

﹝文意註解﹞「父阿,赦免他們,」『他們』指置祂死地的猶太人和羅馬人。

「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這應驗了詩篇第廿二篇十八節的豫言。

﹝話中之光﹞(一)「父阿,赦免他們;」主耶穌為仇敵代禱,不僅表示祂的寬容、饒恕,並且祂乃是根據祂自己為他們代受罪刑的功勞而代求,所以祂的代求是有資格的,也是有功效的。

(二)基督十字架的靈,乃是對人無限的赦免──「父阿,赦免他們」。今天祂在天上,也仍然替我們代求(來七25);所以我們不要因為失敗就灰心喪志,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四16)。

(三)「父阿,赦免他們;」真正?面滿有基督之靈的信徒,也必對別人沒有怨恨、不平的感覺。

(四)「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許多宗教徒逼迫主的真信徒,還以為是事奉神(參約十六2),他們不知道他們所作的是甚麼。

(五)世人往往只敬重主耶穌的善行(「分祂的衣服」),卻不肯接受基督的生命(將祂釘在十字架上)。

(六)信徒也常常捨本逐末,熱心查考聖經,卻不肯到主這?來得生命(參約五39~40)。



【路廿三35】「百姓站在那?觀看。官府也嗤笑祂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

﹝文意註解﹞「祂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這表明人天然的宗教觀念,以為神所喜悅的,祂就必解救使其免去外面的危害和苦難。

主在十字架上受到百姓、官府,以及那和祂同釘的強盜(參39節)等三班人的譏誚;他們譏誚的要點是,祂若真是基督(指彌賽亞)的話,祂應當有能力救祂自己,至少神不會坐視祂被釘至死。

﹝話中之光﹞(一)神的旨意乃是要藉著十字架的死,達成祂救贖的計劃。真正被神握在祂旨意中的人,常是「救了別人」卻不能「救自己」的;也惟有不救自己的人,才能救別人。祂若救自己,就不能救我們。

(二)真正有能力的人,反而更能限制自己;那些肆無忌憚、隨意行事的人,反而顯明他們乃是軟弱無力的。

(三)十字架的死,是引到復活的途徑──藉死供應生命──死若在我們身上發動,生才會在別人身上發動(參林後四11~12)。

(四)十字架就是捨己(參八34),所以十字架的意義就是救別人而不救自己;凡以『己』為中心的人,都須要接受十字架的對付。



【路廿三36】「兵丁也戲弄祂,上前拿醋送給祂喝,」

﹝文意註解﹞「拿醋送給祂喝,」兵丁此舉,含有戲弄的意味(參太廿七47~49)。『醋』指苦膽調和的醋(參太廿七34),具有麻醉的作用,人喝了它,有如服了麻醉劑,可幫助減輕痛楚的感覺(參箴卅一6~7),但主並未喝它(參可十五23),表示祂願意承當罪之刑罰的痛苦,一直到死(參詩六十九21)。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親身擔當十字架的苦難,拒絕接受任何從人來的幫助和安慰。真正背負十字架的人,絕不要求神以外任何的幫助和安慰。

(二)凡是?面有苦的感覺的人,需要別人的安慰的人,就不是背十字架的人。

(三)主親自為我們嘗過了痛苦的滋味,所以祂能體恤我們(參來四15)。



【路廿三37】「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罷。』」

﹝文意註解﹞「你若是猶太人的王,」『你』字在原文是著重的字。



【路廿三38】「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在此有用希利尼、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

﹝文意註解﹞「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牌子』指寫明罪狀的牌子。

「猶太人的王,」在人看,這個罪狀名牌對主、並對猶太人,乃是一種的譏誚嘲弄(參約十九21),但也說出了祂正是為此而被釘十字架。

﹝靈意註解﹞依照古卷和《約翰福音》的記載,寫明主耶穌罪狀的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寫成的(參約十九20)。希伯來代表宗教,羅馬代表政治,希利尼(希臘)代表文化;這表徵主耶穌是被宗教、政治和文化聯合起來棄絕的。

﹝話中之光﹞(一)惟有藉著十字架的死,才能顯出作王的生命。

(二)世人為王的途徑是攻城掠地,但信徒在生命中作王(參羅五17)的道路,乃是藉著十字架的受死。



【路廿三39】「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

﹝文意註解﹞「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這句話表明他不明白神作事的原則,以為基督就能隨意行事(參約八28),豈知主耶穌不從十字架上下來,正是基督──神兒子的明證(參羅一4)。

﹝話中之光﹞(一)我們信徒雖是神的兒女,但神不一定救我們脫離苦難;使徒保羅深得神的喜悅,但他所受的苦難比我們多得多。

(二)天然的人不認識屬靈的原則:屬靈的人最大的能力,乃在於節制或自我約束;真正屬靈的人,靠著那加給力量的,凡事都能作(參腓四13),但因著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求別人的益處,許多事就不作(參林前十23~24,33)。

(三)能『作』而『不作』,正是神兒子基督的表顯(參約五19,30;八28)。並且,真正信靠神的人,不只相信神會替他作事,而且也相信神也常不替他作事;最大的信心乃是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神,神作不作事乃在於神,我們只管感謝祂的美意(參太十一25~27;帖前五18)。



【路廿三40】「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

﹝原文字義﹞「應聲」回答;「受刑」審判,定罪。

﹝文意註解﹞「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那一個』同犯可能起初也曾譏誚主(參太廿七44;可十五32),後來因為主在十字架上的言語和態度,而被主光照、認罪悔改了。

﹝話中之光﹞(一)十字架的功效,它能叫譏誚的人敬畏神。

(二)從耶穌基督的旁邊,一個人得救,一個人滅亡;你究竟是在十字架的哪一邊?



【路廿三41】「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原文字義﹞「不好」不當,離開地位。

﹝文意註解﹞「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這是承認自己的罪行,含有悔改的意味。



【路廿三42】「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文意註解﹞「就說,耶穌阿,」有些古卷作:『對耶穌說,主阿。』

「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有些古卷作:『你在你國?來的時候。』

這個強盜的禱告雖然很短,卻富有深刻的意義,它表明了:

1.身體雖然死了,但靈魂依舊存在。

2.人死了以後,並非一了百了;死後仍有審判(來九27)。

3.主耶穌雖然受死,卻要復活升天、得國作王。

4.主耶穌得國之後,還要再來。

5.人若悔改,便可在祂的國?有分。

6.人的禱告會蒙主記念。



【路廿三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了。』」

﹝原文字義﹞「樂園」花園,樂土(原為波斯文,後轉變成希臘文)。

﹝文意註解﹞「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了,」『樂園』指義人死後,靈魂暫時停留的地方,他們將在那?安息,等候復活被提的時候來到(請參閱十六23註解)。

主耶穌在本節的話,揭示了幾項重要的真理:

1.得救不在乎行善(參弗二9),因為這個強盜已經沒有機會行善了。

2.得救也不在乎受浸,因為他已沒有機會受浸了。

3.得救只在乎悔改相信,求告主名(參羅十9~13)。

4.人在臨死時還有機會得救,且是立時得救。

5.得救的信徒離世後,將會與基督同在(參腓一23)。



【路廿三44】「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原文直譯﹞「那時約為第六小時,全地都變成黑暗,直到第九小時。」

﹝原文字義﹞「午正」第六小時;「申初」第九小時。

﹝文意註解﹞「午正...直到申初,」指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

主耶穌是在巳初(上午九點)被釘(參可十五25),故到申初(下午三點)一共有六個鐘頭;前三個鐘頭是受人逼害、譏誚的苦,後三個鐘頭是受神審判、離棄的苦。

﹝靈意註解﹞「遍地都黑暗了,」『黑暗』象徵神轉臉不顧;主耶穌因替人擔罪,所以被神暫時棄絕,可見祂所擔當的罪是多麼的深重可怕。

﹝話中之光﹞(一)願我們信徒都能由此體認罪的可怕,以及神面光之同在的珍貴。

(二)「遍地都黑暗了,」表明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黑暗消極的事物,都與主一同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與對付。



【路廿三45】「日頭變黑了;殿?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

﹝背景註解﹞聖殿?的幔子,是用於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內層幔子(參出廿六33)。在舊約時代,除了大祭司一年一次帶著血可以通過幔子進入至聖所外,任何人都不能進去(參來九7)。

﹝文意註解﹞「日頭變黑了,」意即『日頭不發光』。

「殿?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殿?的幔子原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織成的(參代下三14),很厚很堅固,不容易裂開,難怪當祭司們看見了這事實,深感非同尋常,甚至因此有許多祭司後來也信了主(參徒六7)。

﹝靈意註解﹞『殿?的幔子』豫表主的身體;『裂為兩半』豫表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了,因此開闢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得以藉著祂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到神施恩的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參來十19~20;四16)。

幔子上繡有基路伯(參出廿六31),它(基路伯)豫表一切受造之物;幔子裂開之時,其上之基路伯亦隨同裂開,這是象徵基督包羅萬有的死──基督死時,我們的舊造也與祂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參加二20;羅六6)。

﹝話中之光﹞(一)基督乃是我們的道路(參約十四6);我們惟有藉著祂,才能夠來到神面前。

(二)主在十字架上直到斷氣的時候(46節),殿?的幔子才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是說明:十字架的經歷必須達到極點,十字架的能力才能顯明出來。我們雖常常被帶到十字架的經歷?頭,卻不肯死到完全斷氣的地步,難怪十字架的偉大能力也難以充分彰顯出來。



【路廿三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文意註解﹞「大聲喊著說,」一般人被釘十字架時,是精疲力竭,在昏迷中無聲無息而斷氣;但主耶穌死時仍有力氣喊叫,表明祂的死和常人有別(參47節)。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這句話引自《詩篇》卅一篇五節。

「氣就斷了,」注意,四部福音書都未說主耶穌『死了』,而說『斷氣了』(參太廿七50;可十五37)或『將靈魂(原文和氣同字)交付神了』(參約十九30),這表示祂的死不是由於自然的原因或由於耗盡力量,乃是祂自動的把氣息(即靈魂)交付給神。

﹝話中之光﹞(一)主的性命不是被人奪去的,祂乃是自願為羊捨命(參約十15,18)。

(二)主耶穌一說:「父阿,我們將靈魂交在你手?。」祂的「氣就斷了」,而進入了安息。這告訴我們一個屬靈的原則:我們若遭遇痛苦、為難,當將一切完全交託給神,就能享受心靈的安息。

(三)本節啟示基督十字架兩方面的靈:(1)對神完全交託──「父阿...交在你手?」;(2)對自己完全死絕──「氣就斷了」。



【路廿三47】「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文意註解﹞『百夫長』是負責在場監督兵丁執行死刑的軍官;他見慣了受十字架刑罰的一般人斷氣時的情形(參46節﹝文意註解﹞),今見主耶穌獨一無二的斷氣,故認定祂必不是平常的人。

「這真是個義人,」或作:『這人真是那義者』;『那義者』與『神的兒子』(參太廿七54;可十五39)在實質上是對等的稱謂。『義人』指與神有密切關係的人。注意,不但百夫長說祂是義人,希律和彼拉多(參14~15節)、那個同釘的強盜(參41節),都聲稱耶穌是義人。

﹝話中之光﹞(一)百夫長說主耶穌「這真是個義人」,是因為看見祂順服到死的見證;福音的真實能力乃在於此。

(二)百夫長代表不信的外邦人,因著看見主死時的情形,就不能不承認說,「這真是個義人」。信徒傳福音最有效的方法,乃是讓人在我們身上能看見主的死──亦即將基督的十字架在我們身上所成功的事實,陳列在眾人面前。



【路廿三48】「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

﹝文意註解﹞「聚集觀看的眾人,」指那些反對主耶穌的群眾,以及漠不關心的旁觀者。

「都捶著胸回去了,」『捶著胸』表示悲傷、懊悔;他們顯然是為了他們所參與的事件,感到恐懼而懷著悔恨的心情回去。

﹝話中之光﹞主是輕慢不得的;所有輕慢主的,至終都必「捶著胸」痛哭,悔恨終身。



【路廿三49】「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祂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

﹝文意註解﹞「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與上節的『眾人』不同。

「從加利利跟著祂來的婦女們,」別處福音書均詳載她們的名字(參太廿七56;可十五40;約十九25)。



【路廿三50】「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

﹝文意註解﹞「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議士』是指他在公會的身分。



【路廿三51】「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素常盼望神國的人。」

﹝文意註解﹞「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指他不贊同公會對主耶穌的判決。

「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亞利馬太』是以法蓮山地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二十英哩處。

「素常盼望神國的人,」約瑟和尼哥底母一樣,原是暗暗的作主門徒的(參約十九38~39),因被主十字架替死的愛所摸著,就有膽量表明自己的身分(參52節)。

﹝話中之光﹞一個「素常盼望神國的人」,必不會「附從眾人所謀所為」,而能夠為真理直立不屈;也只有為真理站住的人,才是一個真正「盼望神國的人」。



【路廿三52】「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路廿三53】「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那?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文意註解﹞「用細麻布裹好,」原文有『緊緊包裹』之意。

「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這墳墓不是往地下掘坑,而是從山壁鑿出窟穴。本句也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九節下半的話。

﹝靈意註解﹞埋葬主的墳墓,原是約瑟為他自己鑿成的(參太廿七60),所以在某種意義上,約瑟也埋葬了他自己;這是豫表信徒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並且藉著受浸歸入祂的死,和祂一同埋葬(參羅六3~6;西二12)。所以在墳墓?的身體,也可借用來指信徒的舊人和肢體。

﹝話中之光﹞(一)信徒是藉著與主一同埋葬,而與世界有所分別。

(二)「用細麻布裹好,」信徒的生活行為應當乾淨、聖潔、柔細、均勻,不可容罪在必死的身上作王(參羅六12)。



【路廿三54】「那日是豫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文意註解﹞安息日是禮拜五下午六點日落之後,到禮拜六下午六點日落為止。猶太人因在安息日不能隨意行動和工作,故在前一天須稍作豫備,乃稱安息日的前一天為『豫備日』。



【路廿三55】「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

﹝話中之光﹞這些婦女代表平常、軟弱、被人輕看的信徒,素日默默地跟隨並服事主,當其他的門徒棄主而逃(參可十四50)時,她們仍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也就是跟隨主直到死地,所以她們能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參徒三15)。我們要作主的見證人,便須跟從主直到死地。



【路廿三56】「她們就回去,豫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話中之光﹞(一)救主耶穌為全人類和萬有成就了救贖,對一切神所揀選的人,甚至對全宇宙,乃是真安息。

(二)我們若真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參羅六4),就必全然安息,再無掙扎痛苦。

── 黃迦勒《路加福音註解》

資料來源: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2Luke/42CT23.htm
新增日期: 2008/06/1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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