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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節詳解

路加福音 第9章


【路九1】「耶穌叫齊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能力權柄,制伏一切的鬼,醫治各樣的病。」

﹝原文字義﹞「權柄」掌權,作主。

﹝文意註解﹞「耶穌叫齊了十二個門徒,」『門徒』指那些跟隨主、接受主嚴格訓練和管教的人。

「給他們能力權柄,」『能力』與醫治病症有關;『權柄』與制伏鬼魔和教訓人(參2節)有關。

﹝話中之光﹞(一)主的工人並非出於自願,乃是出於主的選召;也只有受過主嚴格訓練和管教的「門徒」,才配蒙主差遣去作祂的工。

(二)「耶穌叫...了」就必然會「給他們能力權柄」。這說出主所呼召的,祂必負責賜給足夠的能力;主的呼召與託付,從不超過祂恩典的備辦。

(三)能力和權柄是為著作主工的;只有肯接受主差遣的人,才配得著能力與權柄。

(四)事奉中屬靈的權能,乃由於主的託付。主沒有託付的,就不會有屬靈的權能,自然也不會有真實屬靈的果效。

(五)教會中屬靈權柄的用處有二:一是用來對付神的仇敵撒但和牠的手下;二是用來給人在屬靈生命上的幫助,使人的靈命得以健全成長。

(六)主耶穌來到地上,不是要得著一個所謂基督教的工作,乃是要得著一班人,把祂自己先作到他們的?面,再由他們彰顯在人群中間。



【路九2】「又差遣他們去宣傳神國的道,醫治病人。」

﹝文意註解﹞「也要差他們去傳道,」『差』字與『使徒』屬同一個字源,前者係動詞,後者係名詞;而『使徒』一詞原來的意思是指被分別出來的人,後來才指奉差遣出去的人。因此,這句話含有一個意思:主差遣那些被祂所分別出來的人,出去為祂傳道。



【路九3】「對他們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枴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

﹝原文字義﹞「口袋」置放食物的袋子;「褂子」?衣。

﹝文意註解﹞主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九14),因此,主的工人奉差遣到神的子民中間作工,不必為日常生活作多餘的豫備。不過,主的工人對不信主的人應當一無所取(約參7)。

﹝問題改正﹞這種不要隨身攜帶錢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規定,到了主耶穌要被捉拿之前就取消了(參廿二35~38),所以今天我們應用這段經文,只能取其精意,不能照字面遵從。一個主工人的生活原則是:不需要為自己豫備甚麼、打算甚麼或考慮甚麼,而要在自己身上證明神能養活我們,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

﹝話中之光﹞(一)為主作工,應當捨棄今生的享受,和對神之外的倚靠,所以主說不要帶衣食和錢財;但是作工需要有屬靈的權能(「拐杖」)。

(二)主的工人要對神有信心,不倚靠無定的錢財,只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

(三)事奉主者不要被地上物質的享受所分心,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

(四)不管我們自己覺得多軟弱,但我們是神的兒女,在世人中間我們是代表神的,所以我們的生活絕不能隨便。

(五)主工人的生活應該是信心的生活,主沒有動,我們就不敢自己動手豫備甚麼,為自己找出路。



【路九4】「無論進那一家,就住在那?,也從那?起行。」

﹝文意註解﹞主的意思是要祂的工人專心傳道,而不要尋找更舒適的住處,見異思遷,以致被生活的享受所分心。

﹝話中之光﹞(一)我們與人的關係,應當建立在彼此和主的關係上。

(二)存心敬畏神的人,必然會敬重並接待神所差遣的人。



【路九5】「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見證他們的不是。』」

﹝背景註解﹞「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當法利賽人離開一個外邦地區時,通常作此象徵性的動作,表示與外邦人的『不潔』無分無關。

﹝文意註解﹞「見證他們的不是,」意即『作為對他們的警告』。

﹝靈意註解﹞「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意即對拒絕基督的人或地方表示:他們自作自受,將來的結局與我們無分無關(徒十三50~51)。

﹝話中之光﹞(一)我們與世人的關係,應當建立在要不要主的基礎上,對於不要主的人,我們不可與他們維持屬地的親密關係。

(二)不可讓變相的社會福利事業,來取代基督的福音;主所在意的是人們接不接受我們所傳的福音,主並不太在意我們是否幫助人們改善其生活水準。



【路九6】「門徒就出去,走遍各鄉,宣傳福音,到處治病。」



【路九7】「分封的王希律聽見耶穌所作的一切事,就游移不定;因為有人說:『是約翰從死?復活。』」

﹝原文字義﹞「游移不定,」猜疑,犯難。

﹝背景註解﹞「分封的王希律,」是大希律(太二1)的四個兒子之一,又名希律安提帕,從主前四年至主後卅九年,統治加利利和比利亞(約但河東南部)。

﹝文意註解﹞「是約翰從死?復活,」施洗約翰被關在監?並被殺的經過,請參閱馬太六章十四至廿九節。

﹝話中之光﹞(一)希律一聽見主耶穌的事,心魂就「游移不定」,這告訴我們:凡犯罪作惡的人,良心一被主光照,就會痛苦不安。

(二)主一來,總是先撼動我們人的心思感覺;我們若能隨著感覺而進一步追求主的帶領,就會達到平安的地步。但若不肯進而追求,也就僅止於「游移不定」而已。

(三)有人誤會主耶穌是施洗約翰復活了,這證明約翰真『像』基督;他真是基督的見證人,無論是生、是死,都叫基督在他身上照常顯大,他『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參腓一20~21)。



【路九8】「又有人說:『是以利亞顯現。』還有人說:『是古時的一個先知又活了。』」

﹝文意註解﹞『先知』是奉神差遣向祂的子民傳講神的話的人;『以利亞』是猶太人中最出名的先知。



【路九9】「希律說:『約翰我已經斬了,這卻是甚麼人,我竟聽見祂這樣的事呢?』就想要見祂。」

﹝文意註解﹞「就想要見祂,」希律想要見耶穌,當然不是出於信心,而是由於好奇(參廿三8),甚至懷有惡意(參十三31)。



【路九10】「使徒回來,將所作的事告訴耶穌;耶穌就帶他們暗暗的離開那?,往一座城去,那城名叫伯賽大。」

﹝原文直譯﹞「...耶穌就帶他們暗暗的離開那?,往伯賽大城的野地?去。」

﹝話中之光﹞(一)「使徒回來,將所作的事告訴耶穌,」主的工人所作的事,最好直接向主報告。

(二)公開向眾人做工作報告,常會導致嫉妒分爭。

(三)摩根說:『對統計數字的熱衷,乃是自我為中心的作法,屬肉體而不屬靈。』

(四)我們如果要在恩典上長進,必須多有單獨的時候。與人交往並不一定會叫我們的靈得到多大長進。一小時安靜的禱告所給我們的進步,常常比一整天與人交往所得到的更多。

(五)我們需要單獨的與神同在。單獨親近神,與神面對面的交通,能帶給我們有活力的事奉。



【路九11】「但眾人知道了,就跟著祂去;耶穌便接待他們,對他們講論神國的道,醫治那些需醫的人。」

﹝話中之光﹞(一)「耶穌便接待他們,」主雖被人打擾了安靜的時刻,但祂並不認為這是一件討厭的事,祂總是善待眾人。主從來不會因為忙碌而沒有給人祝福。

(二)「醫治那些需醫的人,」主的醫治和拯救是有條件的,就是我們必須覺得有『需要』;凡有需要卻不覺得的人,主雖有大能,卻仍不能醫治並拯救他。



【路九12】「日頭快要平西,十二個門徒來對祂說:『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四面鄉村?去借宿找喫的;因為我們這?是野地。』」

﹝文意註解﹞「這?是野地,」這?的『野地』是指離開伯賽大市區的空地或荒地(參10節原文)。

﹝話中之光﹞(一)時間是「日頭快要平西」,地處荒郊「野地」,「眾人」的需要又是那般龐大;在我們的生活中,也常會遭遇如此的困境,解決的辦法是到主面前來告訴祂,但不要自己出主意。

(二)「請叫眾人散開,」就是叫眾人離開主,我們也常有這種口吻;「他們好往四面鄉村?去借宿找喫的,」這是不負責任的態度。

(三)我們對於自己的事,常會說:『請吩付我到你那?去』(參太十四28);對於別人的事,則說:「請叫眾人散開」。

(四)門徒建議「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四面鄉村?去借宿找喫的」,乃因不認識豐滿的基督,祂能應付人所有的需要;不認識主的人,總叫人靠自己。



【路九13】「耶穌說:『你們給他們喫罷。』門徒說:『我們不過有五個餅、兩條魚;若不去為這許多人買食物就不彀。』」

﹝靈意註解﹞「五個餅、兩條魚,」一面象徵信徒有限的自己,包括我們的能力、智慧、體力等;一面也象徵我們從主所得有限的財物,和對基督死而復活之生命的經歷。

﹝話中之光﹞(一)主說:「你們給他們吃罷!」主這話是要逼門徒們轉向祂,而認識並經歷這位滿有憐憫和能力的主。

(二)「你們給他們吃罷!」主這話表明門徒有東西可以給人吃,只是他們不知道而已;主在供給眾人之前,總是先供給親近祂的人。

(三)信徒若愛主,總得照顧並餵養主的小羊(約廿一15~17)。

(四)「我們不過有五個餅、兩條魚,」我們手中所有的,極其有限,似乎不足以應付眼前龐大的需要。

(五)信徒須認識自己的無有,才能轉而信靠那『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



【路九14】「那時,人數約有五千。耶穌對門徒說:『叫他們一排一排的坐下,每排大約五十個人。』」

﹝文意註解﹞「人數約有五千,」這個『五千』的數目,婦女和小孩子除外(參太十四21),只計算男人(參可六44) 。

﹝靈意註解﹞「人數約有五千,」『五』在聖經中表徵『負責』,故這?象徵主負責供應人一切的需要。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安排事物,條理分明,有秩有序;我們在事奉主的事上,也應當有妥善的安排。

(二)在教會中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40)。

(三)無論我們的需要有多大,主都能應付,而且綽綽有餘。

(四)別處聖經記載二十個餅只飽一百人(王下四42~44),七個餅幾條小魚飽四千人(太十五32~39);本處是餅最少,但吃飽的人最多,原因是此處的餅擘得碎。可見不在乎餅的多少,乃在乎擘得碎不碎,越碎就越能供應多人的需要。



【路九15】「門徒就如此行,叫眾人都坐下。」

﹝靈意註解﹞「叫眾人都坐下,」象徵停止自己的掙扎努力,安息於主的腳前(參路十39)。

﹝話中之光﹞(一)要享受主,必須先安靜(「坐」)下來。

(二)信徒一同享受主,與單獨一個人享受主不同,不但另有一番滋味,且往往更加豐盛。



【路九16】「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

﹝文意註解﹞「擘開,遞給門徒,」『擘開』和『遞給』在希臘原文的動詞時態不同;『擘開』是指一種單純的動作,而『遞給』卻是一個連續式的動詞,表示餅和魚是在傳遞的動作中一直在增加著。

﹝靈意註解﹞本節啟示了我們如何能成為眾人的祝福:

1.「耶穌拿著,」表明將自己奉獻給主。

2.「望著天祝福,」表明神是一切供應的源頭,是祂賞給我們必要的屬靈裝備──包括恩賜、亮光、能力等。

3.「擘開,」象徵十字架的對付與破碎。

本節也啟示了傳遞祝福的步驟:

1.「耶穌拿著,」先交在主的手中。

2.「遞給門徒,」經主祝福後遞回給我們。

3.「擺在眾人面前,」與眾人一同分享。

﹝話中之光﹞(一)我們手中所有的東西,在給別人之前,必須先讓主「拿著」──奉獻給主,才有屬靈的價值。

(二)我們僅有的一點點東西,若保留在自己手中,就甚麼也不是;但若奉獻到主的手中,就要成為多人的祝福。

(三)問題不在乎我們手?有多少餅,問題乃在乎主在它上面有沒有加上「祝福」;我們所不能應付的,主一加上祝福,就足夠應付而且有餘。

(四)祝福、擘開、吃飽(參17節),是三步順序的動作;但擘開卻在重要居間的地位。有祝福而無擘開,則五千人就無法得飽。

(五)擘開是十字架更深的對付,是撕裂心腸,是治死肉體。

(六)擘開是由大化小,是整個的變為零碎的。人若顧全自己的圓整、體面、舒服,就不能被主所用。

(七)餅若保守完好,就不能供應別人的需要;餅擘得越碎,就越使多人得著飽足。

(八)信徒若愛惜自己的魂生命,不肯被主擘開,就毫無功用可言。你若不願意主把你擘開的話,你就不要把你放在主的手?。

(九)「遞」字說出信徒不過是作主的管道,傳遞主的供應而已。

(十)門徒們傳遞出去(「擺在眾人面前」),是根據從主接受進來(「遞給門徒」);主先讓我們經歷祂的生命,然後我們才能將祂的生命供應給別人。

(十一)我們每一次從主所得的經歷,雖然只有一點點,但我們不可將它埋沒,而要學習與眾人分享。

(十二)我們不過是在主的手中作『餅』;人家吃了餅,只謝謝『給餅的人』──主,並不謝謝『餅』──我們。在教會中的事奉與供應,一切都當歸感謝和榮耀給主,不當歸給我們。



【路九17】「他們就喫,並且都喫飽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籃子。」

﹝文意註解﹞「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食物乃神所賜,不可糟蹋浪費(參約六12)。

「籃子,」指猶太人隨身攜帶,可掛在臂上用作盛載食物和雜物的器具。

﹝靈意註解﹞「他們就吃,」人人都可享受祂。

「都吃飽了,」能叫人人都得著飽足。

「剩下的零碎,」供應綽綽有餘。

「裝滿了十二個籃子,」『十二』代表完滿,祂的供應完滿無缺。

﹝話中之光﹞(一)五餅二魚何其有限,如果捨不得為主擺上,恐怕連自己都不夠用;但一經獻在主的手中,經主祝福,就會產生豐盈的後果。

(二)收拾零碎表明我們應當愛惜主的恩典,不可糟蹋,而應保存多餘的恩典,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三)當我們學會將基督測不透的豐富供應給別人時,就要看見,我們自己所收回來的(「裝滿了十二個籃子」),要比所擺上的(『五個餅、兩條魚』)多得多。



【路九18】「耶穌自己禱告的時候,門徒也同祂在那?;耶穌問他們說:『眾人說我是誰?』」

﹝話中之光﹞(一)「耶穌自己禱告的時候,門徒也同祂在那?,」進入與三一神同在的交通中,乃是得著屬天啟示的訣要。

(二)「耶穌問他們說...我是誰?」認識耶穌基督,乃是進入屬天領域的入門;凡不認識耶穌基督的,就不能有分於教會與神國。



【路九19】「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還有人說,是古時的一個先知又活了。』」

﹝文意註解﹞「施洗的約翰,」他的特點在於生活的見證(參一6)。

「以利亞,」他的特點是為神大發熱心(參王上十九14)。

「古時的一個先知,」『先知』的特點是為神說話。

﹝話中之光﹞(一)施洗約翰、以利亞和眾先知,都是為神所用、替神說話的僕人,他們頂多在某些方面好像基督,卻不是基督。人若沒有啟示,就不能透澈的認識基督。

(二)門徒成天和主在一起,連他們也似乎對主不大認識;口?說基督的人,不一定對基督有真實的認識。



【路九20】「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彼得回答說:『是神所立的基督。』」

﹝文意註解﹞「是神所立的基督,」『基督』意即『受膏者』(但九26),這是指主從神所受的職份;神用聖靈膏祂,差祂來地上完成神的使命(參四18~19)。

﹝話中之光﹞(一)傳聞的、二手貨的認識(『有人說』),不算數;親身的、頭手的認識「你們說」才算數。要緊的是我們自己對主有沒有真實的認識。

(二)認識主是我們撇棄一切,竭力追求得著基督的起點(參腓三8~12)。

(三)光是心?相信祂並不夠,還得口?承認祂(參羅十9~10);主喜歡我們宣告你是「神所立的基督」。



【路九21】「耶穌切切的囑咐他們,不可將這事告訴人;」

﹝文意註解﹞這是因為猶太人對『基督』(即彌賽亞)有錯誤的觀念,認為那要來的彌賽亞是他們民族的救星,要來率領猶太人反抗異族的統治,建立一個純猶太人的太平國度。所以若把『祂是基督』宣揚出去了,對祂的救贖工作不但無益,反而會生亂。

﹝話中之光﹞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屬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參林前二14),所以不要隨便把神聖的事物和經歷告訴人(參太七6)。



【路九22】「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文意註解﹞「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人子』這名源出『彌賽亞篇』(但七13~14)。主耶穌在地上時常用『人子』自稱,而不用『彌賽亞』,這是因為當時猶太人心目中的彌賽亞,乃是奉神差遣來地上帶領猶太人反抗羅馬帝國,重建大衛王朝的政治人物,當然主不願意猶太人誤解祂就是那個人。

『人子』表明祂先受苦,後才成為得榮耀的彌賽亞(參賽五十三章;但七13~14)。主耶穌定意前往耶路撒冷受苦、受難,並不是逞匹夫之勇,乃是為遵行神的旨意,完成救贖大工。

「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即受猶太公會的棄絕;『長老、祭司長、文士』乃公會的主要成員。『棄絕』原文含有經過試驗後加以棄絕的意思,故這是存心有意的棄絕,而不是被輕忽。

﹝話中之光﹞(一)信徒最深的十字架,不是不信的外邦人給的,而是在教會?面有地位、有聖經知識的人(「長老、祭司長、文士」)給的難處,並且這些難處是多方面的(「許多的苦」)。

(二)人認識了有神性的基督(參20節)之後,還必須認識救贖代死的基督。

(三)十字架就是被交於死地,但並不停留於死地,第三日要復活。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提後二11;參林後四10~14)。

(四)十字架包括三方面:受苦、被殺和復活;可惜一般基督徒僅僅認識並經歷受苦的一面,而缺乏被殺和復活的經歷。



【路九23】「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原文直譯﹞「...若有人願意來隨在我的後頭,就當否認他自己,每天舉起他的十字架,還要來跟從我。」

﹝文意註解﹞「就當捨己,」『捨』原文是『否認、拒絕、放下』,意思是不但否認了關係,也是斷絕了關係;『捨己』意即不再以自己為生命和生活行事的中心。

「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十字架』有兩種:(1)基督的十字架──是為著贖罪(彼前二24);(2)信徒個人的十字架(他的十字架)──是為著將自己與主同釘(羅六6)。

『跟從』在原文含有『不斷持續下去』的意思。要『跟從主』,就必須放棄世上自私自利的價值觀念,捨棄自己,完全為著遵行主的旨意,這樣的人,才能從世界的枷鎖中解放出來。

﹝話中之光﹞(一)「若有人」的意思是『任何人都可以』;我們信徒都應當跟從主,沒有一個人能免除,也沒有一個人例外。

(二)我們的『己』乃是攔阻人跟從主的大患,必須拒絕自己,才能無條件的順服主的帶領,走主的道路。

(三)十字架是救別人不救自己的(可十五31);我們若要走十字架的道路,也必須救別人不救自己。救自己就不能救別人。

(四)十字架的口號乃是『除掉他』(約十九15),所以背十字架就是除掉自己,也就是捨己──向著世界,自己是死的(加六14)。

(五)我們要跟從主,就必須捨己;要捨己,就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主為每個人安排的十字架各有不同,各人有各人的十字架。

(六)『捨己、背十字架』的原則就是拆毀,它與中國聖哲的『涵養』思想不同。涵養越大的人,乃是『己』最厲害的人。因涵養是建立自己,依靠自己去應付難處。涵養能得人的稱讚,是給人看見說:我的度量是多麼大,我能忍受,你們是無賴之徒,我不向你們計較。但我們基督徒要拒絕涵養,要在神的光中接受十字架的破碎與拆毀。



【路九24】「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原文直譯﹞「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失喪它;凡為我失喪魂生命的,必得著它。」

﹝原文字義﹞「喪掉」除滅,失去,毀掉。

﹝文意註解﹞『生命』原文是『魂』,包括心思、情感、意志。

本節的意思是說,凡在今世追求安逸,讓自己的魂滿足的,必要在來世叫魂痛苦,失去魂的享受;凡在今世為著主的緣故,使魂受苦的,必要在來世得著魂的滿足。

﹝話中之光﹞(一)救則喪,喪則得;賺則賠,賠則得(參25節)。知所先後,才不致遺恨永年。

(二)本節的『失喪魂』,就是前節的『捨己』和『背十字架』;十字架最終所要治死的,就是己和魂生命。

(三)背十字架、捨棄自己,總是會叫魂感覺痛苦的;凡不能叫魂感覺痛的,還算不得是十字架。



【路九25】「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甚麼益處呢?」

﹝文意註解﹞「人若賺得全世界,」『全世界』意指一切在今生可能成就或獲得的事物。

「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意即死亡。

人賺得全世界,只不過讓魂得著短暫的享受;賠上魂生命,卻叫魂受到永遠的虧損。兩相比較,何者有益,各人心中瞭然。

﹝話中之光﹞(一)世界只有在人還活著的時候,才有用處;但人不能用世界來換取生命,因此生命比世界更寶貴。

(二)由本節的話可見,『世界』是和『生命』相對的,貪愛世界,就會喪掉生命;所以我們不可愛世界,而應寶貴生命。

(三)生命誠然寶貴,但問題是人的生命總有一天要死,所以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要能握住機會使用自己的生命(參弗五16原文)。

(四)我們的生命,不要為自己使用──即以賺得全世界為追求的目標,而要為主使用──即以主和主的道為榮耀,為追求的目標(參26節)。



【路九26】「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文意註解﹞「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當作可恥』是說可能因此而受到世人的羞辱;害怕羞辱是攔阻信徒將自己完全向基督委身的一個原因。

「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表明當祂在榮耀?再臨時,將會按照各人對祂的態度來施行審判。

﹝話中之光﹞(一)凡一心只想迎合並取悅這淫亂罪惡的世代,而不願跟隨並取悅基督的人,將來必無分於神的國度。

(二)主所說「我和我的道」,就是指前面所說的『基督和十字架』(參20,22節)。凡以基督和十字架為羞的,他在國度?就是蒙羞的;反之,凡以基督和十字架為榮的,將來的榮耀,也必有他一份。

(三)我們若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但若貪享罪中之樂,就要受到該受的報應。

(四)本章啟示的次序是:(1)基督;(2)十字架;(3)榮耀。基督是啟示的中心;十字架是彰顯基督的途徑;榮耀是彰顯基督的極致。

(五)惟有認識基督,走十字架的道路,才能使基督得著完滿的彰顯,這就是榮耀。



【路九27】「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神的國。』」

﹝文意註解﹞「在沒嘗死味以前,」即『在離世以前』。

「必看見神的國,」就字面而言,是應驗在本章廿八至卅六節變化山上的經歷(參太十七1~8)。由此可見,變化山上的異象,也就是神國度的異象。

﹝話中之光﹞(一)得勝的信徒雖然要在來世,才能豐豐富富地體驗神國的榮耀,但在今世,也能豫嘗得榮的滋味。

(二)十字架的道路雖然苦,但它背後卻是榮耀;凡與主同走十字架道路的人,所得的喜樂和獎賞,遠超過所受的苦和所付的代價。



【路九28】「說了這話以後,約有八天,耶穌帶著彼得、約翰、雅各,上山去禱告。」

﹝文意註解﹞「約有八天,」指從彼得認耶穌是神所立的基督之日(參20節)起算,到登上高山的那一天,中間共過了六天(參太十七1)。這?是將頭尾兩天也算在內,所以說『約有八天』。

「上山去禱告,」當時他們是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參太十六13~16),故那座高山很可能是『黑門山』(參申三8~9;詩一百卅三3)。

﹝靈意註解﹞「帶著彼得、約翰、雅各,」他們在此代表新約信徒中的得勝者。

「上山去禱告,」指在屬天的境界?與神交通。

﹝話中之光﹞(一)我們必須在復活?(「約有八天」),並且是在屬天的境界?(「上山」),才能看見主榮耀的彰顯。

(二)只有少數清心愛主的人(彼得、約翰和雅各),在屬天的境界?與神交通(「上山去禱告」),才得有分於國度的榮耀。

(三)凡與主同在山上的人,天離他們不遠了。有多少人,在默想禱告的時候,看見天開了。有多少人,在密室?與神交通的時候,感覺一陣洶湧的波濤突然衝進來,這些都是豫嘗天上的快樂。

(四)不要想只有彼得、約翰、雅各配隨主到山上;彼得是一個魯莽的人,雅各和約翰是火氣很大的人,他們曾一再誤會他們的主和主的使命。所以沒有理由可以叫主不帶你去。你不要自暴自棄的說:『這些奇異的經歷是只有最少數的屬靈的人能得到的!』



【路九29】「正禱告的時候,祂的面貌就改變了,衣服潔白放光。」

﹝原文字義﹞「放光」閃光,閃耀。

﹝文意註解﹞「祂的面貌就改變了,」指他們是在清醒狀態下肉眼看見主改變形像,而非在夢幻中所見(參彼後一16;約壹一1)。

﹝靈意註解﹞「祂的面貌就改變了,」這是豫演當主再來時,祂那榮耀的形狀(參林後三18),要從祂隱藏、卑微的肉身完全彰顯出來。

「衣服潔白放光,」『衣服』象徵行為;故這話是表明,在神國?面,主的所作所為,乃是光明潔白、榮耀無比的。

﹝話中之光﹞(一)有一天,我們眾人也要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

(二)當主降臨的時候,要在祂聖徒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帖後一10)。



【路九30】「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兩個人,同耶穌說話。」

﹝背景註解﹞以利亞未曾經過死而被提昇天(參王下二11)。摩西雖死在摩押地,但無人知其墳墓所在(參申卅四5~6);又天使長米迦勒曾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參猶9),暗示神保存他的屍身,使他能按原貌復活。故此二人,極可能是千年國度來臨之前,被神使用的『那兩個見證人』(參啟十一3~12)。

﹝文意註解﹞「同耶穌說話,」他們在談論關於耶穌將要在耶路撒冷受死的事(參31節)。

﹝靈意註解﹞「有摩西以利亞兩個人,」『摩西』在此處豫表律法,就是神寫下來的話;『以利亞』在此處豫表先知,就是為神說話的人。律法和先知乃是為基督作見證。

又因『摩西』曾死過,故他可代表死而復活的得勝者;而『以利亞』未曾經過死,故他可代表活著被提的得勝者。



【路九31】「他們在榮光?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

﹝原文字義﹞「去世」出離。

﹝文意註解﹞「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去世』的原文與『出埃及』(exodus)同字,表示他們所談論的,不僅指耶穌的受死,並且也指祂的復活和升天(參57節)。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的去世是一件何等大的事,不但關係到新約的人,也關係到舊約的人。

(二)主耶穌的釘十字架,解決了罪惡、世界、死亡,更毀壞了撒但,為全人類帶來了拯救,所以是宇宙中最大的事。



【路九32】「彼得和他的同伴都打盹,既清醒了,就看見耶穌的榮光,並同祂站著的那兩個人。」



【路九33】「二人正要和耶穌分離的時候,彼得對耶穌說:『夫子,我們在這?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他卻不知道所說的是甚麼。」

﹝文意註解﹞「夫子,我們在這?真好,」『夫子』就是『老師』;『真好』到甚麼程度,只有身歷其境的人才能領略。

「可以搭三座棚,」表示彼得深盼能長久留在國度的異象和情境中,他忘了主才說過『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參22節)。

「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彼得這話,是把主耶穌和摩西、以利亞,列在同等的地位上。

「他卻不知道所說的是甚麼,」變化山上的異象,給予彼得非常深刻的印象,對他今後一生的事奉,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參彼後一16~18)。惟因他當時的屬靈認識還很幼稚,所以說話不當,不能正確反應內心的感觸。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這?真好,」是的,在我們蒙恩的人身上,最好的一件事,就是在靈?深處,有主榮耀的顯現;當祂向我們顯現的時候,我們都會覺得「真好」。

(二)「搭三座棚」的意思是,他不但要留住『基督』,他也要留住任何與基督有關的『人事物』,而把它們提高到與基督相同的地位上。這是基督徒常犯的毛病。

(三)「搭三座棚」也表示只願停留在山上榮耀、享福的光景中,而不想下山去面對苦難、背十字架;但我們要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

(四)律法和先知(摩西和以利亞)都是為引導人認識基督而存在的,他們雖然都非常重要,但不能和基督並列,因為他們不過是影兒,那實體卻是基督(參西二17)。

(五)在神的國度?面,任何禮儀、規條(律法),和屬靈偉人(先知),都不配和基督分享同等的地位。

(六)摩西和以利亞雖是以色列人所最敬重的人物,但他們也不能與主相題並論;任何屬靈偉人和宗教領袖,都不配分享基督的尊榮。我們的主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惟祂獨尊。

(七)工作和勞苦(摩西所代表的),信心和能力(以利亞所代表的),都不能與主自己爭輝;我們必須讓祂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八)信徒應當謹慎言語,不可隨便亂說話。



【路九34】「說這話的時候,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他們進入雲彩?就懼怕。」

﹝文意註解﹞「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雲彩』常伴隨神的同在保護和引導(參出十六10;十九9;廿四15~18;卅三9~10)。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地上生活為人,難免有時黑雲密佈,但將來在屬天的國度?,每一朵雲彩都是光明的。

(二)惟有屬天的啟示,才能打倒糊塗的熱心,而產生真正的敬畏(「就懼怕」)。



【路九35】「有聲音從雲彩?出來,說:『這是我的兒子,我所揀選的(有古卷作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

﹝文意註解﹞「有聲音從雲彩?出來,」『聲音』指神的聲音;神在此親自出聲打斷彼得的話,糾正他錯誤的觀念。

「這是我的兒子,我所揀選的,」表示父神對耶穌的稱許(參詩二7;創廿二2)。當耶穌受浸時,父神也說過同樣的話(參一11),讚賞祂三十年來的『為人』,滿足了父神的心意;此處乃讚賞祂三年來的『事工』,也滿足了父神的心意。

「你們要聽祂,」意即『你們要聽從祂』(參申十八15);惟有『祂的話』配得獨尊的地位,任何人的話都不能與祂的話相比擬。

﹝話中之光﹞(一)只有主是父懷?的獨生子(約一18),惟祂深諳父神的心意,所以我們「要聽祂」;神喜歡我們專一的尊敬祂、愛戴祂,而不可再聽別人。

(二)必須是『聽見』神聲音的人,才會對主有真實的認識。

(三)在新約時代中,不是聽從外面的規條和遺傳(律法),也不是聽從屬靈的偉人(先知),而是要聽從那住在我們?面的主。

(四)信徒常喜歡『講論』祂,卻不常『聽』祂。

(五)真正『聽』主的人,必然順服祂的話;對於神的話,只有順服地聽,才是真正的聽(參雅一22~25)。



【路九36】「聲音住了,只見耶穌一人在那?。當那些日子,門徒不題所看見的事,一樣也不告訴人。」

﹝文意註解﹞「門徒不題所看見的事,一樣也不告訴人,」在主耶穌復活以後,門徒就要將他們在變化山上的經歷告訴人,以見證主耶穌的身分。但在主從死?復活以前告訴人此事,反而有害無益。

﹝話中之光﹞(一)真正有屬靈眼光的人,乃是「只見耶穌一人」。

(二)屬靈的長進,乃在於我們的眼目逐漸從主之外的人事物轉向,而單單注目於祂!

(三)山上的異象,在山下(即今世)不要隨便告訴人,因為:(1)時候還沒有到;(2)必須是得著主那死而復活之生命的人,才能明白、講說並進入異象的實際(參林前二10~15)。

(四)我們在暗中所看見的,不到時候就不要隨便向人公開訴說。

(五)信徒說話行事,要學習主耶穌的榜樣──時候還沒有到,就不說也不作(參約七6)。



【路九37】「第二天,他們下了山,就有許多人迎見耶穌。」



【路九38】「其中有一人喊叫說:『夫子,求你看顧我的兒子,因為他是我的獨生子。」



【路九39】「他被鬼抓住,就忽然喊叫;鬼又叫他抽瘋,口中流沫,並且重重的傷害他,難以離開他。」

﹝文意註解﹞「鬼又叫他抽瘋,」『抽瘋』指身體不由自主的抽搐、痙孿。

﹝話中之光﹞(一)主帶領門徒從變話山上下來,就遇見被鬼附著的人,這給我們看見:

1.在山上看見榮耀的基督固然甜美,但不要忘了山下還有被鬼壓制的人們,正等待著我們去釋放、解救。

2.我們必須先上山看見榮耀的基督,才能下山趕逐污鬼。

(二)鬼的作為總是捉弄人,叫人身不由己,不能自主。



【路九40】「我求過你的門徒,把鬼趕出去,他們卻是不能。』」

﹝文意註解﹞「他們卻是不能,」注意:主耶穌曾賜給門徒權柄制伏一切的鬼(參1節)。

﹝靈意註解﹞「我求過你的門徒,」『門徒』代表我們信徒。

﹝話中之光﹞(一)門徒不能醫治,並非主所賜的權柄失效,乃因他們『當時的情形』無法有效地運用權柄;信徒的屬靈情況若是跟不上,便會限制屬靈權柄的發揮。

(二)許多時候,人遇見難處,不找主,而找屬靈的人(「門徒」),結果難處仍在。

(三)「他們卻是不能,」信徒原有屬天的權柄,可以趕鬼;但在我們實際的生活中,卻常有失敗的經歷。



【路九41】「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阿,我在你們這?,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將你的兒子帶到這?來罷。』」

﹝原文字義﹞「不信」沒有信心;「悖謬」彎曲,偏離。

﹝文意註解﹞「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阿,」『不信』是指對於主的能力;『悖謬』是指對於主的旨意。

﹝話中之光﹞(一)最叫主的心傷痛(「忍耐...到幾時呢」)的,乃是我們不信的惡心(參來三12)。

(二)從主耶穌感歎的話可見,門徒所以不能醫治,是因為當主沒有在肉身?與他們同在時,忘了在靈?取用主的同在(參林前五3),而單憑自己去趕鬼,因此招致失敗。

(三)又不信又悖謬,故不能享受主同在的好處。但若仍肯來到主面前求祂,終必得醫。

(四)信徒因為不信,故不能與主聯合為一,支取祂的權柄。



【路九42】「正來的時候,鬼把他摔倒,叫他重重的抽瘋。耶穌就斥責那污鬼,把孩子治好了,交給他父親。」

﹝原文字義﹞「斥責」責備,禁戒。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和門徒在山上時,一切都是潔白放光(參29節),但在山下現實的生活環境中,卻有黑暗權勢(鬼)的問題。

(二)對付鬼魔千萬不要客氣,而要運用屬天的權柄,「斥責」牠,牠就會跑掉。

(三)那孩子的病乃因鬼作祟,鬼出去,病就痊癒;我們禱告醫病時,須有屬靈的眼光,能分辨病源是出於自然或超自然。



【路九43】「眾人都詫異神的大能(大能或作威榮)。耶穌所作的一切事,眾人正希奇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

﹝原文字義﹞「詫異」驚奇,訝異(astonish);「大能」威榮,壯麗,偉大(magnificent);「希奇」驚異(marvel)。



【路九44】「『你們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因為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

﹝文意註解﹞「將要被交在人手?,」指被出賣,交給官府發落(參可九31)。

﹝話中之光﹞(一)這位在異象中顯出無比榮耀的君王,居然必須「被交在人手?」,這是表明得榮之前必先受苦(參彼前五1)。

(二)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

(三)在榮耀的異象完滿實現之前,必須先經過十字架的道路;惟有經歷十字架的人,才能有分於榮耀異象的實際。



【路九45】「他們不明白這話,意思乃是隱藏的,叫他們不能明白,他們也不敢問這話的意思。」

﹝文意註解﹞主耶穌再一次豫告祂要被殺和復活,但門徒仍舊一點也不明白。



【路九46】「門徒中間起了議論,誰將為大。」

﹝話中之光﹞(一)不只世人彼此爭大,信徒在教會中亦有此難處。

(二)喜歡為大的傾向是從舊人老亞當的生命來的,惟有活在新人屬靈的生命?面,才能解決此問題。



【路九47】「耶穌看出他們心中的議論,就領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自己旁邊;」

﹝話中之光﹞(一)小孩子並不自覺有甚麼可誇的,因此他的謙卑乃是誠實的謙卑;凡承認自己一無所是,一無所有,而只活在倚靠神恩典與憐憫中的人,他在天國?是最大的。

(二)主耶穌自己卑微,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腓二8~9)。在屬靈界?的原則乃是,凡自卑的,必升為高(參路十八14)。

(三)人越謙卑就越能讓神掌權,而越能讓神掌權的人,在天國?也越大。

(四)小孩子能安息於自己眼前的地位,而不會覺得吃力與吃虧。



【路九48】「對他們說:『凡為我名接待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你們中間最小的,他便為大。』」

﹝文意註解﹞「凡為我名接待這小孩子的,」『為我名』有三個意思:(1)為著榮耀歸主名的緣故;(2)因著主自己;(3)根據對方是屬主的事實。『接待』指歡迎、關心、樂意接納。

「接待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小孩子』指靈命幼稚、軟弱的信徒。大人往往嫌棄小孩的幼稚、無知、麻煩;惟有將自己改變成小孩子的人,才會樂意接待一個在心志上仍像小孩子的人(參林前十三11;十四20)。這種的接待,是蒙主記念的(參太十42;廿五40)。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但要愛基督,也要愛眾聖徒。

(二)主看我們對人的態度如何,等於對祂自己的態度如何(參太十40)。

(三)「你們中間最小的,他便為大,」在教會中,惟有願意降卑自己服事他人的,才是真正的屬靈領袖。

(四)關懷那些弱小、平凡、無助、被人藐視的人,乃是真正的「為大」。



【路九49】「約翰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與我們一同跟從你。』」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事奉上,不可計較別人是否「與我們一同跟從」──照我們的作法,同我們的腔調,依我們的習慣...等等。

(二)『若不與我們一同跟從,就要禁止。』這種狹隘的觀念和實行,在已過二千年教會歷史上,也屢見不鮮;許多教會團體,只要有人不肯跟從為首者的心意或見解,他們就禁止他,因此導致分裂。

(三)凡因別人在見地上、作法上、行動上「不與我們一同」,就定罪他、禁止他的,這就是『宗派的靈』,從未受過十字架的對付。

(四)許多傳道人因為得不著別人的贊同,就氣忿不平,想用屬靈的方法來施報復(例如:在講台信息中或屬靈書刊中來攻擊、影射,或在事奉的安排中故意貶低等);但這些都與基督的靈不符。

(五)許多人所注重的,是外表形式的一致;但主所注重的,是?面有無屬靈的實際。



【路九50】「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

﹝文意註解﹞「不要禁止他,」顯然地,主耶穌的胸襟,並不像祂的門徒那般狹窄。主所在意的,乃是人們實質上的榮耀祂,而不是人們外表上的跟從祂。

「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意即:凡是與我們同仇敵愾的,就是與我們有益的。

﹝問題改正﹞主在本節的話,似乎與本書十一章廿三節『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彼此有矛盾,其實不然。主在十一章那?的意思是說:我們信徒在『信仰上』和在『敵對的人面前』,乃是和諧一致的,不可不同;而主在本節的意思是說:我們信徒在『作法上』和在『同工的人中間』,可以有所不同,應該彼此包容。

﹝話中之光﹞(一)信徒之間不可形成小圈子,排拒異己。

(二)我們對待敵人固然必須嚴厲,但對待信徒必須從寬。

(三)人對於基督,不是贊同,便是反對,是沒有中間路線的;但是對於事奉工作的看法和作法,我們不能要求別人也跟我們一樣。



【路九51】「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祂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原文直譯﹞「祂被接上升的日子即將成就,祂就堅定地將祂的臉面朝向耶路撒冷而去。」

﹝靈意註解﹞「定意向耶路撒冷去,」意即『定意要背起十字架,成功神的旨意』。

﹝話中之光﹞(一)「祂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主的道路有一定的方向,行事有一定的目標;我們跟隨主,也必須有一個方向和目標。

(二)保羅說:『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3~14)。這就是他追求的目標。朋友,這也是你追求的目標麼?

(三)十字架是在被接上升之先。信徒既知道主再來提接我們的日子近了,也當定意遵行神為我們所定的旨意,就是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



【路九52】「便打發使者在祂前頭走;他們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要為祂豫備。」

﹝背景註解﹞撒瑪利亞位於猶太地的北面,當主前七百餘年北國以色列亡於亞述後,猶太人多半被擄到亞述,而另將一些異族人徙置在該地(參王下十七章),從此那?居民的血統非常雜亂。到了耶穌的時代,猶太人視撒瑪利亞人為『雜種』,不屑與他們來往(參約四9)。



【路九53】「那?的人不接待祂,因祂面向耶路撒冷去。」

﹝背景註解﹞在耶穌的時代,撒瑪利亞人對於路過該地前往耶路撒冷守節的猶太人特別懷有敵意,拒絕提供住宿之處,因此住在加利利的猶太人,通常避免取道撒瑪利亞,而沿約但河東邊的路線南下耶路撒冷。

﹝話中之光﹞(一)十字架的道路是不受人歡迎的;甚麼時候你定意走十字架的道路,甚麼時候人就不接待你了。

(二)世俗化的基督徒(撒瑪利亞人),根本不能瞭解神的旨意,所以碰到那些要全心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會顯出不友善的態度。



【路九54】「祂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有古卷無“像以利亞所作的”數字)?』」

﹝文意註解﹞雅各和約翰的性格急躁,故被稱為『雷子』(可三17);此處他們又說了急躁的話。

「像以利亞所作的,」先知以利亞曾叫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亞哈王所派的軍兵(參王下一10~12)。



【路九55】「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有古卷本節只有首句“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

﹝原文字義﹞「心」靈。

﹝話中之光﹞(一)天然的人只能看見別人的缺點,卻看不見自己的短處。

(二)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20);凡想憑自己天然的情感和熱忱去幫助主的,反而是在拆毀主的建造。



【路九56】「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作靈魂下同),是要救人的性命。』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有古卷本節只有末句“就往別的村莊去了”)」

﹝文意註解﹞「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意即『不是要報復,乃是要供應。』



【路九57】「他們走路的時候,有一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往那?去,我要跟從你。』」

﹝文意註解﹞「有一人對耶穌說,」這一個人乃是文士(參太八17),就是舊約聖經學者;他不是蒙主呼召,而是自發自動的前來。

「我要跟從你,」他可能是因見到主耶穌會醫病趕鬼,想要從祂得些神奇的能力,期在宗教界中出人頭地。



【路九58】「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

﹝文意註解﹞主的話是在表明:連動物在地上都有棲息的地方,但主耶穌為了遵行神的旨意,卻要犧牲家庭生活的溫暖和安息。主說這話,不是要博得人的同情,乃是要指給我們看見,跟從主不是一件輕鬆愉快的事,反而會受到相當的苦。

「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這句話表明主耶穌在地上沒有安歇的地方;受苦乃是祂為人生活的記號(參二12)。

﹝話中之光﹞(一)主為我們四處漂泊,而我們為祂擺上甚麼呢?

(二)這地上是棄絕主、叫祂無處安身的;而今主所求於我們的,乃是使祂因我們的信,能夠安家在我們的心?(參弗三17)。

(三)人若自動要求跟從主,主就要他考慮代價的問題,因為若出於天然的熱心,終必因代價而卻步。

(四)當我們有跟從主的心願時(57節),必須抱定決心,為著主的緣故,就是犧牲家庭生活的溫馨與享受,亦在所不惜。



【路九59】「又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背景註解﹞猶太人非常重視殮葬親人,認為是為人兒女者神聖的責任,其重要程度甚至超過任何宗教義務,遇葬事時可以把宗教規例押後。

﹝文意註解﹞「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這是當時的諺語,意即養老送終。那個門徒的意思是說,他想要先對家人盡自己為人子的義務,然後才來跟從主。

﹝話中之光﹞(一)「主,容我先...」他這話自相矛盾,是『主先』?還是『我先』?既然稱呼主為主,就須尊重主的意思過於自己的意思。

(二)把自己的事情擺在第一,而把跟隨主服事祂的事情擺在後面,這乃是今日基督徒最常見的現象。

(三)對臨死或已死的父親表示愛心和敬意,是絕對合理且正確的;但是任何合理且正確的人事物,都不能作為拒絕主呼召的理由。



【路九60】「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

﹝文意註解﹞「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前面一個『死人』是指『靈?』死了的罪人(弗二1,5);後面一個『死人』則是指『肉身』死了的人。主在這?的意思,不是要我們神國子民一點都不照顧地上家庭的需要。(主在十字架上臨死時,還把祂母親託付門徒來照顧,參約十九26~27)。主的意思乃是說,我們不該等到屬地的事務都辦妥了,然後才來跟從主。

﹝話中之光﹞(一)主對那自動要求跟從祂的人,要他坐下來計算代價(參57~58節);而對這已經蒙召有意退後的門徒,卻鼓勵他向前。可見跟從主,最重要的乃在於有沒有主的呼召,不在於我們有沒有意願。

(二)凡是認識了生命的真諦實意的人,都是把遵循主的命令放在首要的地位,而不讓次要的事務妨礙對主的事奉。



【路九61】「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的人。』」

﹝文意註解﹞「容我先去辭別我家?的人,」『辭別家人』乃是生活中最普通的禮貌;即便是最起碼的禮儀,如果放在『立刻和完全順服主』的前面,這也是錯誤的。

﹝話中之光﹞(一)我們跟從主,往往要面臨一個抉擇:是『主』重要呢?還是『家人』重要呢?

(二)我們若愛父母、兒女過於愛主,就不配作主的門徒(太十37)。

(三)當主呼召我們的時候,我們若不立即決志獻身跟隨祂,恐怕以後就永遠再沒有機會跟隨祂了。



【路九62】「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背景註解﹞主耶穌曾作過木匠(可六3);按傳說,祂擅長製造犁柄和軛等耕田的工具,故祂對犁和軛相當瞭解(參太十一29~30)。

「手扶著犁向後看,」古時用犁耕田,前有牲口拖拉,農夫雙手扶著犁,定睛注視犁的前頭,不可回頭向後看。因一回頭,犁便會傾斜,以致耕出歪斜的犁溝;同時,犁頭也可能因此下得太深,以致牲口無力繼續往前拖拉。

﹝靈意註解﹞「手扶著犁向後看的,」『犁』指我們的事奉工作;信徒的手一旦扶著了犁,從主領受了託付,我們就不可以再往後看,在主之外別有顧慮了。

﹝話中之光﹞(一)手扶著犁向後看,耕的必不直;作主工必須全心全意,不可讓世事世務來連累牽掛。

(二)我們一旦接受主的呼召,就當勇往直,義無反顧;瞻前顧後的人,一定不能作好主工。

── 黃迦勒《路加福音註解》

資料來源: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2Luke/42CT09.htm
新增日期: 200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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