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主題聖經 11月24日 星期天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閱讀 經文筆記本 我的最愛 聖經搜尋 本日金句
英文聖經 聖經計算機 每日一章 背經工具 三合一搜尋

經文字級:

文摘解經-逐節詳解

創世記 第14章

【創十四1】「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

﹝原文字義﹞「暗拉非」看守假神的;「示拿」獅吼之地;「亞略」如獅子;「以拉撒」神是懲罰者;「基大老瑪」老瑪(以攔國的神名)的僕人,滿手稻捆;「以攔」年代,隱藏;「提達」大首領,充滿恐懼;「戈印」外邦,列國,異教徒。

﹝靈意註解﹞「基大老瑪,」豫表黑暗的權勢(註:該四王的疆土是在巴比倫及其鄰近一帶地方,而巴比倫豫表偶像的世界)。



【創十四2】「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

﹝原文字義﹞「所多瑪」焚燒,上腳鐐;「比拉」禮物,毀滅,在邪惡中;「蛾摩拉」淹沒,束縛,一片廢墟;「比沙」罪惡之子;「押瑪」堡壘,屬地的;「示納」父親的牙;「洗扁」瞪羚;「善以別」高飛,翅膀;「瑣珥」細小。

﹝靈意註解﹞「所多瑪王,」豫表罪惡的權勢(註:該五王的領土是在死海周圍和約但河平原一帶地方,在聖經中所多瑪和蛾摩拉以罪惡聞名,後來遭神毀滅,參閱創十八20;十九24~25)。



【創十四3】「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

﹝原文字義﹞「西訂」陷谷。

﹝背景註解﹞「鹽海,」就是死海,原為一深陷之谷,聚約但河水成湖,其水平面低於地中海的海平面約一千三百多英呎。此湖並無出口,因累年聚積礦物質,其水中含百分之二十五的氯化鹽及溴化鹽,是世上濃度最高的湖水,生物無法在此水中生存。

﹝文意註解﹞「西訂谷就是鹽海,」意指那谷後來成了鹽海的一部分。



【創十四4】「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靈意註解﹞「事奉基大老瑪,」指罪惡的世界原是在黑暗的權勢底下。

「背叛,」表明撒但手下的那些執政掌權者(弗六12),個個並非安份守己,不只是不服神,並且牠們之間誰也不服誰。



【創十四5】「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

﹝原文字義﹞「亞特律加寧」腓尼基的雙角女神;「利乏音」巨人,強壯,死者;「哈麥」熱,群眾;「蘇西」顯著的,漂泊之物;「沙微基列亭」雙城平原,雙城;「以米」恐怖,可怕的人。

﹝靈意註解﹞五至七節,這些被基大老瑪一路殺敗的人,豫表屬肉體的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肉體抵擋不住黑暗的權勢。



【創十四6】「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

﹝原文字義﹞「何利」穴居者,我的潔白,我的尊貴者;「西珥」有毛的,崎嶇的;「伊勒巴蘭」巴蘭的神。



【創十四7】「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底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原文字義﹞「安密巴」審判之泉,公義之泉;「加底斯」聖的,分開;「亞瑪力」谷中居民,好戰者,舔淨的民;「哈洗遜他瑪」修剪棕樹;「亞摩利」山地居民,卓越的。

﹝靈意註解﹞五至七節,這些被基大老瑪殺敗的人中,在聖經?以亞瑪力人為代表,以色列人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十七16),象徵靈與肉體相敵相爭(加六17原文)。



【創十四8】「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



【創十四9】「就是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



【創十四10】「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原文直譯﹞「...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而掉進坑?...」

﹝文意註解﹞五王選『在西訂谷擺陣』(8節),乃因那?「有許多石漆坑」。他們原想利用地理上的天然險惡,作為防守的陣勢,結果卻自己「掉在坑?」。

﹝話中之光﹞(一)人所依仗的,往往反成了人的陷阱。

(二)這個世界的人事物,無何可恃;只有神是人最佳的保護。



【創十四11】「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

﹝文意註解﹞四王所擄掠的,除了財物和糧食之外,還包括『人口』(參21節)。

﹝話中之光﹞(一)萬國的榮華富貴都是屬於撒但的(太四8~9)。

(二)世上有很多人,乃是被魔鬼任意擄去的(提後二26)。



【創十四12】「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靈意註解﹞「羅得,」豫表失敗的信徒;魔鬼不只擄掠不信的世人,並且也擄掠失敗的信徒。

「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表示信徒若與罪惡的世界為伍,就會被魔鬼所擄掠,隨波逐流,不能自拔。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可與惡人同行、同住(詩一1),否則必與惡人同受遭害。

(二)羅得以為找到了最美好的居處(參創十三10~12),但結果卻是不美的遭遇。

(三)信徒若被引誘而尋求地上的名譽、地位和錢財,遲早必會遭遇屬世的騷動和變遷。

(四)羅得原為「財物」而離開亞伯蘭,如今「財物」都被擄掠去了;可惜羅得並未因此而學會功課,故其結果相當淒涼(參創十九23~38)。



【創十四13】「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

﹝原文字義﹞「希伯來」過來,渡過河,屬於希伯的;「亞摩利」山地居民,卓越;「幔利」能力,剛強,肥沃;「以實各」一挂葡萄;「亞乃」年幼,發芽,瀑布。

﹝背景註解﹞亞伯蘭原住在伯拉大河的東邊,蒙神呼召渡過大河移居迦南地,故稱為「希伯來人」;本節是聖經?第一次出現這名,後來這名也用來稱呼以色列人(創卅九14,17)。

﹝靈意註解﹞神顧念屬祂的人(羅得),特意安排人事物(「逃出來的人」),使其他信徒(「亞伯蘭」)得知弟兄被擄的消息。

「希伯來人,」豫表真正『渡過河的人』,即與基督同死同活的人(羅六3~11),置舊人於死地,憑信心向神活著;亞伯蘭此時正住在『希伯崙』(創十三18),表明他的屬靈光景,因著與神有美好的交通(希伯崙),而顯得剛強且豐富(「幔利」),並且從安息(「橡樹那?」)中更加得力(賽卅15);只有這樣的人,才有能力打屬靈的爭戰。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不藉交通安息於神,就不能打屬靈的仗。

(二)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羅十五1)。



【創十四14】「亞伯蘭聽見他姪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原文字義﹞「壯丁」受過訓練的人;「但」伸冤,審判。

﹝文意註解﹞以數百名家丁去追擊四王的聯軍,這事證明亞伯蘭對人有愛心,對神有信心,他知道神必為他爭戰(出十四14)。

﹝靈意註解﹞「三百一十八人,」有解經家將此人數,與亞伯蘭的管家大馬色人以利以謝(參15節;創十五2)作有趣的聯想:『以利以謝』按原文字母所代表的數目字,合計剛好三百一十八,而其字義則為『神是我的幫助』,表明亞伯蘭是憑神的幫助去追擊敵人的。

﹝話中之光﹞(一)亞伯蘭敢於以寡擊眾,正是愛?沒有懼怕(約壹四18)的明證。

(二)弟兄為患難而生(箴十七17);一個真正有愛心的信徒,決不會見到弟兄陷於困境而漠不關心(約壹三17~18)。

(三)信徒在信心上的成就雖是個人的,但對其他肢體的感受並不是冷漠的(林前十二26);獨享屬靈的榮耀,絕非正常基督徒的心態。

(四)雖然羅得曾經虧負過亞伯蘭,但亞伯蘭還是關心他的安危;即使弟兄對我們不起,但弟兄有難,我們還得甘心樂意的幫助他。

(五)不要一直記掛著別人對我們的虧欠;心懷不平的人,不能為對方禱告與爭戰。

(六)信徒當以信心支取神的能力,倚靠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弗六10)。

(七)信徒平時應當以神的話來裝備自己和親人(「家?生養的精練壯丁」),必要時才能夠打屬靈美好的仗。



【創十四15】「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

﹝原文字義﹞「大馬色」審判官,織喪服者默然無聲;「何把」隱匿處,親愛的。

﹝文意註解﹞「便在夜間,」表明他有聰明智慧,懂得利用夜色的掩護,以發揮奇襲的效果。

「自己,」表明他有勇氣與膽量,親身臨敵。

「同僕人分隊,」表明他有組織與謀略。

「又追到,」表明他有體力和毅力,不達目的決不干休。



【創十四16】「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

﹝文意註解﹞本節說明他的爭戰並非沒有目的,也並非沒有結果。

﹝話中之光﹞(一)屬靈的爭戰,切忌奔跑無定向,鬥拳像打空氣(林前九26)。

(二)信徒若能自己分別為聖,就必能幫助軟弱失敗的弟兄脫離困厄。



【創十四17】「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原文字義﹞「殺敗」打擊;「沙微」山谷,平原。

﹝靈意註解﹞「基大老瑪」和「所多瑪王」同屬黑暗罪惡的權勢(參閱1~2節註解),此處前者有如吼叫的獅子(彼前五8),後者有如狡猾的蛇(創三1)。

﹝話中之光﹞(一)許多信徒能勝過魔鬼明顯的作為,卻不能勝過魔鬼詭詐的陷阱。

(二)信徒對付兇惡的仇敵,務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牠就必離開我們逃跑(彼前五9;雅四7)。

(三)撒但若不能用威嚇來勝過我們時,就會像蛇用詭詐誘惑人,裝作光明的天使和仁義的差役(林後十一3,13~15)。

(四)當我們剛打完勝仗(殺敗敵人回來)時,要小心,魔鬼可能會設法挑動我們今生的驕傲(在王谷迎接)。



【創十四18】「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原文字義﹞「撒冷」平安,和平,完美;「麥基洗德」仁義的王(來七2)。

﹝文意註解﹞「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慰勞凱歸之師。

「他是至高神的祭司,」意即他事奉的是獨一的真神。

﹝靈意註解﹞「麥基洗德,」豫表耶穌基督,是我們永遠、完美、公義、高過諸天、『尊榮的大祭司』(來四14;七11;詩一百一十4)。

「餅和酒,」兩者均豫表屬靈生命的供應,前者滋養、飽足、加力,後者舒暢、復甦、激勵。

注意:當亞伯蘭追擊基大老瑪的時候,麥基洗德並沒有出現;而在所多瑪王迎接亞伯蘭的時候,他才前來,這說出:

(一)主代禱的服事,有隱藏的一面,也有明顯的一面。

(二)信徒真正屬靈的危機,並非在跟魔鬼發生正面衝突的時候,而是在魔鬼企圖以笑臉迷惑的時候。

(三)信徒在爭戰得勝之後,心靈往往會鬆懈下來,若不即時復原,便很有可能會被魔鬼趁虛而入。

﹝話中之光﹞信徒常常參加擘餅記念主的聚會,也是一種重新得力的好機會。



【創十四19】「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

﹝原文字義﹞「天地的主」天地的擁有者。

﹝靈意註解﹞麥基洗德藉為亞伯蘭祝福,使他對神有更深的認識:1.「天地的主,」特指祂掌管一切的財富;2.「至高的神,」特指祂高於一切的權勢。

﹝話中之光﹞(一)「天地的主」乃是一切天上和地上祝福的源頭。

(二)信徒若能專一的注目於「天地的主」,所多瑪王的禮物(21節)──魔鬼的試探──就會失去吸引力。

(三)許多信徒只尊敬神是「天上」的主,但還未完全為神而活在「地上」,因此神的旨意不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四)信徒若真能在地上為神站住,則不只天是祂的,地也是祂的了。



【創十四20】「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文意註解﹞「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指亞伯蘭並非靠他自己打勝仗,而是靠神使然。

「所得的,」指戰利品。

﹝靈意註解﹞亞伯蘭獻十分之一給至高神的祭司,表明承認他的戰果是出於大祭司的代禱和神的賞賜。

﹝話中之光﹞信徒也應當藉著奉獻,來表達對主愛和神恩的感激(林後五14~15;八1~2)。



【創十四21】「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

﹝原文直譯﹞「...你將靈魂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

﹝話中之光﹞(一)魔鬼常以財物為餌,意圖得著人的靈魂;但我們即便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又有甚麼益處呢(太十六26)?

(二)貪財是萬惡之根;許多時候,多餘的財物是信徒受試探而致失敗的根源(提前六10)。

(三)財富常會引誘信徒,使之倚靠無定的錢財,而不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



【創十四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

﹝原文字義﹞「起誓」舉手。

﹝文意註解﹞亞伯蘭在此所提「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其實是麥基洗德給他祝福時所說的話(參19節),這表示麥基洗德的話對他產生了功效。

「舉手,」表明他對神的信實和忠誠。

﹝話中之光﹞(一)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主的話使我們能勝過仇敵的試探(太四4,7,10)。

(二)信徒若真能認識祂是「天地的主和至高的神」,轉眼注目於祂,今世的榮華富貴就要失去其吸引力。

(三)信徒應當「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二8)。



【創十四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文意註解﹞「一根線、一根鞋帶,」指微不足道和不值錢的東西。亞伯蘭拒絕從罪惡的權勢接受物質的財富,表明他不單是信靠神,並且他對地上財富的取捨,乃是有原則的。

﹝話中之光﹞(一)信徒除神所賜給之外,不可指望從世界得著甚麼。

(二)一個真正對神有信心的人,能確實的知道神自己才是他的產業。

(三)一般人對財富的追求是沒有止境的,富有者越想更富有;能知「拒所當拒、取所當取」,這是一個人真正敬畏神的明證。

(四)所多瑪人在神面前罪大惡極(參十三13);凡與罪惡有關的財物,信徒必須抱持一介不取的態度,以免羞辱主的見證。

(五)「撒但」是那晝夜控告弟兄的(啟十二10),所以我們絕不可給牠留下任何控告的口實(「免得你說」)。



【創十四24】「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亞伯蘭作人處事有分際,不替別人出主意,不慷他人之慨。

﹝靈意註解﹞信徒各人從神領受的信心和恩典大小不同(羅十二3;弗四7),所以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林前七17),切不可將自己行事為人的準則,加諸別人的身上(羅十四1~6)。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可強人所難,不可勉強別人跟自己一樣。

(二)主感動各人擺上多少,那是各人與主之間的事;信徒只求盡其在我,而不過問別人擺上有多少。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5/28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創世記第14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