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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約輔讀——信仰之旅(十二1∼12)

撒母耳記上 第12章

信仰之旅(十二1∼12)

 .個人的往事(1∼5):作為一個先知,撒母耳便是神的代言人。他曾以神的名向國民說話,把神的旨意藉疬各樣的事傳達給人們知道。我們要注意的是:當他憶述他的事業時,他把重點放在行為上(3∼4),而不是放在他滿有能力的言語上,為甚麼呢?因為一個傳道者不能「活」出他所說的,那麼,他的話便沒有價值了。請抽空細讀哥林多後書六3∼10,七2∼4;並問問自己能否像撒母耳和保羅般說同樣的話呢?

 .國家的往事(6∼12):

  1. 神──救世主(6∼8):這是記述神拯救的事蹟(7),神使以色列人逃出埃及的奇蹟雖然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以色列人卻應牢記!同樣,我們也應常常提醒自己神曾經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大恩,因疬這奇異的愛,神能饒恕和接納我們。

  2. 神──審判者(9∼12):「救恩」並不會「單方面地」成全的,若果神的子民忘記祂、不順服祂,或以為沒有祂也可以過活,神還能施行刑罰,用苦難把他們召回的。第10節已清楚表明總有一條使他們重投神懷抱的途徑。

默想 除了神,世上還有誰能如此愛你,接納你的呢?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09%201Sam/09CT12.htm
新增日期: 2008/05/2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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