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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約輔讀——眾人的話(二十二1∼12)
列王紀上 第22章
眾人的話(二十二1∼12)
尊重人權固然是我們所稱許的,可是今天很多人卻濫用了自由,以為自由就是無拘無束,喜歡做甚麼就做甚麼,別人不能干涉,於是人人都有自己的標準。例如:同性戀(聖經有極多的經文反對同性戀)、內容暴露的雜誌、離婚等等,總之許多人都能做的,總不會錯呢!
.聯手(1∼4)──以色列與猶大雖然常有衝突,但不如怎的亞哈竟與約沙法做起親家來了(參代下十八1)。既為姻親,當然可以共同合作,於是約沙法便主動找亞哈,希望可以一起奪回失去的領土。由此可見有時為共同利益,恩怨也可以暫時放下。
.眾人意見(5∼12)──約沙法是一個敬畏耶和華的王(參王上二十二42∼43),爭戰乃國家大事,他希望知道神的心意如何,於是要求問先知。亞哈立刻召了四百個先知來,這些人都異口同聲的贊成爭戰,甚至有先知造了兩個鐵角,說是耶和華的指示,王將要以鐵角抵觸亞蘭人,直至消滅他們;可是約沙法還想多聽一個先知的意見,就是耶和華的先知。亞哈對此卻顯得不耐煩,一方面因為耶和華的先知多是說凶言的,另一方面現在不是已有許多人都說可以上去爭戰嗎?又何須再多問耶和華先知的意見呢?
在這個嘈雜的世代,的確有許多聲音都說一樣的話,但這是真理嗎?當然保羅教訓我們「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羅十二17)不過這?也教訓我們分辨是非啊!
祈禱 求神教我分辨當行的路,不要走上眾人以為對的歪路,以致引向滅亡。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1%201King/11CT22.htm
新增日期: 20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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