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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爾聖經註釋——猶大的亞哈斯(十六1∼20)

列王紀下 第16章

猶大的亞哈斯(十六1∼20)

  參:歷代志下二十八1∼27。歷史邁向北國滅亡的結局,但此處的重點是強調猶大王偶像崇拜及背道,可能誤以為在患難之時若能全國同心便有盼望,因此走上這條妥協之路。作者對亞瑪謝(十四3)、亞撒利雅(十五3)及約坦(十五34)是有條件地稱讚,對亞哈斯卻連這種好評都付之闕如。現在許多解經家視亞哈斯為懦弱而非邪惡的君王,但是列王紀的作者並不區別他們。歷代志作者更加強調亞哈斯背道的事蹟。

  這個時期的政治背景是亞述人開始橫手干預巴勒斯坦事務。主前七三四至七三二年,在亞哈斯獨力統治猶大以前,比加及利汛可能便已曾邀請亞哈斯加入他們的聯盟,因為亞述的提革拉毗列色已經南征遠達埃及邊境(Nahal-mus]ur; Wadi el-`Arish)。外在環境導致亞哈斯不聽以賽亞的勸告,一意要投靠亞述以尋求幫助。

  簡介(1∼4節)之後記載兩件事蹟:一是亞蘭╱以色列(通常被稱為敘利亞╱以法蓮)攻打耶路撒冷,導致猶大與亞述聯盟(5∼9節);另一是聖殿設備之變動,其肇因可能出於個人的野心,也可能出於混雜宗教之趨勢,最終導致以色列的滅亡及被擄。第19∼20節記載結束公式。

i. 王朝總評(十六1∼4)

  1∼2. 比加王第十七年乃以王獨力統治(十五27∼31)之任期為準,亞哈斯的統治則約為主前七四四╱三年起,當時他與亞撒利雅共同執政(十七1)。由主前七三五年起亞哈斯與約坦共同執政,於主前七三二年約坦死時開始獨力統治378。

  亞哈斯乃人名,同時出現於別處,在一個刻有「亞哈斯之臣僕 Ashna」的印上379。此名為約哈斯(十三1)之簡寫,亞述人將此名 Ya-u* -ha-zi mat Ya-u*-da-aia 記於約主前七三二年向亞述進貢之君王名單上(由基利家至迦薩之君王名單)380。這裡的年代頗為難解,可能可以視二十歲為他於主前七三五年開始與約坦共同執政時的年歲,如此當希西家出世時他大約為十四歲。因此我們不需要如七十士譯本或敘利亞抄本在歷代志下二十八章一節一樣將之讀為「二十五」。十六年的統治應當是由約坦死後開始計算(見十五30)。猶大君王之母的名字被省略是頗不尋常之事。不行正的事是對他的統治及他的品格之獨特評語。可能這個惡評暗指他並未做出邪惡之王會做出來的事情。但另一方面來看,評語比他差的王只有瑪拿西一位。

  3∼4. 這是第一件猶大王效法以色列王背道的個案(參十七17),影響遠及後來的瑪拿西(二十一6,二十三10)。他甚至使他的兒子經火(AV,希伯來文),解經家視此為獻祭(NIV)或燔祭(RSV),是在面臨戰敗噩運窮途末路時的狗急跳牆之舉(三27),違背摩西律法要贖回長子的規定(利十八21;申十八10)。但獻兒童為祭一事是直到後來才有證據可證明的,在此以前鮮有如此的記錄,因此可以視此為與士師記十一31之許願同樣的解釋。那可能是一個迦南風俗,用一個火的儀式將兒童獻給摩洛或為之啟蒙(見:王上十一7),與獻兒童為祭不同,亞述也沒有獻兒童為祭之風俗381。山岡樹下的邱壇現在被用來敬拜耶和華及其他地方性神祇,各青翠樹下顯示猶大國中不道德的儀式廣為風行,正如在以色列中一樣(見:王上十四23)。



378 H. G. Stigers, The Interphased Chronology of Jotham, Ahaz, Hezekiah and Hoshea, Bulletin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9, 1966, pp. 81∼90.

379 C. A. Torrey, A Hebrew Seal from the Reign of Ahaz, BASOR, 1940, p. 27;但有關相反的解釋請見 D. Plataroti, Zum Gebrauch des Wortes mlk im Alten Testament, VT 48, 1978, pp.286∼300.

380 ANET, p. 282; DOTT, pp. 56∼57.

381 A. J. McKay, Religion in Judah under the Assyrians,主前732∼609年(Society for Biblical Theology, 26, 1973), pp. 39∼41; M. Cogan, Imperialism and Religion: Assyria, Judah and Israel in the Eighth and Seventh Conturies BCE(Missoula: Montana: SBL Mon. 19, 1974), pp.77∼83.

ii. 敘利亞-以法蓮之攻擊(十六5∼6)

  約坦王早期所承受的壓力(十五37)現在演變為直接的攻擊,並無證據顯示這是為了要逼使亞哈斯加入反亞述聯盟。原計畫是要廢掉亞哈斯,立他比勒為王(賽七6),而非要擴展以色列境界382。結果亞蘭王利汛和以色列王不能勝過約哈斯,或未能「使他開戰」(NEB),也有可能是神的干預(MT 作「他們無法打仗」),意指亞哈斯及他的人手並未反抗,因此後來落入敘利亞手中(代下二十八5)。猶大傷亡慘重,亞哈斯僅得倖免(賽七3),接著便尋求幫助。利汛收回以拉他歸與亞蘭(MT、NIV)因為地理因素受到質疑,RSV 及 NEB 視亞蘭(rm)為以東(dm,王上九26,二十二48)之誤。然而,因為以東人後來才搬入城中(AV將此改成「敘利亞人」!),以致亞蘭人短暫的占據成為可能。



382 B. Oded,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the Syro-Ephraimite War Reconsidered, CBQ 34, 1972, pp. 153∼165.

iii. 向亞述求助(十六7∼9)

  亞述常藉信差傳送信件以進行談判。「我是你的僕人,你的兒子」的稱呼清楚將亞哈斯置於求情的屬國地位,顯示他信靠的是亞述,而非耶和華,此乃違反以賽亞勸告(七10∼16;參:出二十三22)。猶大自此開始附屬於亞述,猶大居民在此首次被稱為猶大人或猶太人(AV)。根據亞述藩屬條約,屬國在遭受到任何宗主國敵國之攻擊時均可以得到宗主國之幫助。歷代志作者補充:當時以東及非利士人攻猶大(代下二十八20∼21),並視與亞述建交為「大大不忠於耶和華」,「在猶大廣行惡事」。猶大為了這次的求助要付上極大的代價,聖殿及國庫儲備一掃而空(參十二18,十四14)才能湊足貢銀以「賄賂」(NEB,s%o]had[)亞述(見1節)。

  提革拉毗列色攻取大馬色之事亦記載於他在主前七三三至七三二年之編年史中,在該處他指此城為「哈薛(Haza~ili)之家」。亞述在此時期常使用驅逐出境為手段以平靜任何敵對勢力(見十五29)。被擄至以攔的吉珥(賽二十二5∼6)被視為是預言的應驗(摩一5,九7)。Gray 認為 qi^r(「城」)是尼尼微,但此說並無根據。

iv. 亞哈斯革新聖殿(十六10∼18)

  這段記錄可能來自古代聖殿記錄(請注意這裡提及亞哈斯王)。藩屬國的君王聚集在大馬色以向宗主國亞述進貢。「猶大的約哈斯」之名與亞捫、摩押、亞實基倫、以東及迦薩王之名並列,出現於主前七三四年進貢的君王名單之中383。根據 Sam~al 的 Panamuwa 之子 Bar-Rekub 的碑文記載,Sam~al 與 Panamuwa 之名亦出現於此同一聚會之中。

  解經家曾懷疑這祭壇是否代表猶大的新身分,因為亞述君王雖然將亞述石碑或皇帝雕像置於藩屬國的廟宇之中,但並無證據顯示他們強行要求藩屬設立這種祭壇作為身分表記。作者可能因為猶大竟然如此公然離棄耶和華而藉此痛斥其非。另外有解經家認為這只是選取了敘利亞╱腓尼基或亞蘭型式的祭壇(代下二十八23)作為敬拜耶和華之用途。不論如何,這顯示了禮儀上的劇變,並不一定是要強調猶大向另一個政治強權稱臣。聖殿擺設改變位置,新的石(?)壇置於階梯(12節,「上到」,參 NIV 與和合的「就近前來」)處,取代了原來的所羅門銅壇,造成此變動之原因不詳。

  亞哈斯似乎在大馬色逗留了一段時間,以致祭壇得以建成。接著他便在其上獻祭,一如所羅門在奉獻聖殿時所作的一樣(王上八62∼64)。

  第13節此種獻祭的典型,燔祭(`o{la^)乃完全焚毀的祭,素祭(minh]a^)及油和酒的澆奠祭(nesek[)均為地的出產,乃倒出的祭(民十五5∼12)。其最高潮為「平安」(JB 作「犧牲」、「交通」或「相交」)祭(s%#la{mi^m),是祭司及獻祭者所共同享用的。亞哈斯行使祭司的職分奉獻新壇,其目的或許沒錯,其方式卻非神所喜悅。結果便是新的儀式被設立(代下二十八24),聖殿暫時被封鎖。最基本的祭(15∼16節)如早晨和晚上的祭(出二十九38∼42;民二十八2∼8)仍然藉此繼續下去;新設立的有王的特別獻祭(惟有由後來的安息日及節慶日風俗得知,結四十六12)及團體獻祭。由此可以看出他們慢慢轉向「滿天神佛」的宗教風俗。

  15. 銅壇乃是為求問(RSV)而設,這裡並未帶有貶低的評語。希伯來文 baqqe{r 意為「檢驗瑕疵」,猶太傳統中將此經文解釋為對獻祭動物進行檢驗。然而,檢驗動物的內臟以求問吉凶乃申命記十八10∼12所咒詛的惡行。有解經家視此祭壇為供王私人所用(「至於銅壇我想要如此」,JB)。

  17. 亞哈斯需要珍貴金屬以補足國庫耗竭之問題,也可能是要為下年度的貢銀預作準備,因此他打掉那十個可移動之盆座(王上七27∼33)的心子(「鑲板」;「邊緣」,NASB,新譯:「框架」,RSV),用石座來取代大銅「海」原來的銅座(參:王上七23∼25)。這都是為要取得原本只能供作敬拜榮耀神而用的金屬。

  18. 其他建築的改變很難解釋。「結構」(NEB)「座的覆蓋╱根基」(LXX;希伯來文 mu^sak)可能是指「為安息日而設立的」「有遮蓋的路」(RSV 按照傳統猶太解經;參:NIV的安息日篷)。有些解經家認為這可能是指祭司用的有蓋廊子。王專用由王宮通向建築物外面(h @ h]i^s]o^na^)的通道顯然也被改動(MT he{se{b;RSV 改為「拆除」,he{si^r)。這些變動的原因均是「因亞述王的緣故」(MT),可能「因為」(RSV)建立一個異族王的雕像的緣故。大部分的解經家視此變動是為了順服(NIV)亞述王而作,但這並不是惟一可能的解釋。



383 DOTT, pp. 56∼57(Ya-u*-ha-zi(ma{t)Ya-u*-da-a-a).

v. 亞哈斯王朝結束公式(十六19∼20)

  有關希西家之統治,請見:十八章1∼20節,二十一章。

──《丁道爾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2%202King/12CT16.htm
新增日期: 2008/04/2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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