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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詩篇註解── 包忠傑

詩篇 第82章

秉公行義的神(八十二1∼8)

  本詩蘊藏了一個發人深省的美麗神話,其中有疬無限的真理。

  現代中文譯本第1節譯句是:「神主持天庭的聚會,在諸神的會議中行判斷。」和合本則譯作「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不論在哪一個譯本,這一節帶來的真理非常明顯:神是大能的真神,是超越萬神的大君王(詩九十五3)。祂掌管萬有,統御一切。「審判是從神而來,祂判某些人有罪,某些人無罪。」(詩七十五7,現代中文譯本)有神同在的人一無所懼,滿有平安。「上主跟我同在,我不至於懼怕;血肉凡人能對我怎樣呢?」(詩一一八6,現代中文譯本)「上主是我的亮光,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上主是我生命的保障;我有甚麼好畏懼呢?」(詩二十七1,現代中文譯本)。

  神不但大有能力,祂更喜愛公義,嫉惡如仇。由於偏袒邪惡的人,常作不公平的審判,漠視窮苦人和孤兒的權利,沒有為貧苦無告的人主持公道,容許窮苦貧寒的人受惡人的欺凌而不加援手;無知愚昧地在黑暗中生活,讓正義被埋葬而視若無睹。因此,連至高者的兒子也要受罰,跟人一樣死去,跟任何王子一樣倒斃(2∼7)!

  在這篇發人深省的詩篇,我們更清楚的認識到神喜愛公義,祂的愛並非溺愛和偏私的愛,凡相信祂的人應該以此為修身處事標準。聖保羅在這方面有深刻的體會,他提醒我們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十三6)

  其次,我們應該認識到徇私枉法、貪污舞弊的不義行為會使人失去神兒女的尊貴身分,墮落到與神隔絕的罪惡深淵,在那?我們將要面對永遠的死亡和痛苦。

思想 你們應該像洪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新舊約輔讀》



第八十二篇(決獄務平)

一、題目:人判與神判

二、作者:邁耳認為此篇,可能在約沙法王時所寫的。那時他出巡民間;在猶大國中設立審判官(參歷代志下十九章四至七節)。另外有許多解經權威只簡單地說他們不知道此篇是何時寫的。總而言之其中的真理是無期限的。

三、大綱:

l、詩人宣言(一節)

2、神判決審判官(二至七節)

①審判官的罪(二至五節)

2定審判官的罪(六至七節)

3、求神審判世界(八節)

四、中心節

“神阿,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八節)

五、小引:

馬丁路德論此篇曾說:“凡掌權者都當將這篇中的話寫在房屋的牆壁上,這樣便可以知道他們的職位需要何等君尊的道德。他們所享的權威,一面是服事神,一面利於人,僅次於牧師聖職”。賽三章十三至十五節與本篇中的話相仿,人間的當權者應認識清楚他們的權柄都是神所賜的。並且他們有一天要向天上的大審判官交賬。神是聆聽世人一切冤屈和歎息的。有俗語說:“天之至高,聽之至卑。”所以信徒當隨時記著神的話說:“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十二章十九節)。

六、詳解:

第一節“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這?所提“諸神”是指一切審判官。有人以為是指天使,但是這樣是講不通了。這些“諸神”不過是奉神差遣行神旨意的官。神在這些審判官中居首位(參申命記一章十七節),誰可稱為“有權力者的會”呢?就是各國中神所安排的一切掌權者,人們都在其中。就是彼拉多審耶穌的時候,那種權柄也是神所許可的。耶穌對彼拉多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翰十九章十一節),足見人所享的權柄都是神所授與的。保羅說:“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羅馬書十三章一至二節)。

第二節“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神所吩咐的就是“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他公義審判你的鄰舍”(利未記十九章十五節)。神的本性是公義的,他不能忍“屈枉正直”(出埃及記廿三章六至七節;利未記十九章十五節;申命記一章十七節)。

第三至四節“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特別顧念窮人,主耶穌也說:“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馬太十一章五節)。神總不會偏待人。那些今生富足的人就難以進神的國得將來永久的豐富。現在窮苦的人就容易得永遠的寶貴。所以亞伯拉罕對受苦的財主說:“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加十六章廿五節)。信徒中多有窮苦的(馬太十五章廿六節;哥林多後書六章十節)。主耶穌為了要拯救我們,他自己也成了窮人(哥林多後書八章九節)。信徒也當紀念窮人(加拉大書二章十節)。在舊約的律法中也特別為窮人有安排(利未記廿五章廿五、卅五、卅九、四十七節)。詩篇中曾多次提到神是顧念窮人(詩篇卅五篇十節,四十一篇一節,六十八篇十節,六十九篇卅三節,八十二篇三至四節,一百四十篇十二節)。箴言中照樣多次說窮人的痛苦,並且憐憫窮人的蒙神的憐憫。信徒從主耶穌那?得了憐憫窮人的心,所以大多數慈善工作是由基督徒開始創辦的(箴言十四章一節,卅一節,十七章五節,廿八章八節)。

第五節“你們仍不知道,也不明白,在黑暗中走來走去;地的根基都搖動了。”這些審判官自己不明白,並且在黑暗中走來走去。律法乃是社會的根基。施行審判的人自己若沒有光就不知道怎樣行,這樣,人類的根基就破壞了。所以詩人另有話說:“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作什麼呢?”(詩篇十一篇三節)另一個看法就是物質的世界也跟著受咒詛受刑罰(利未記十八章廿七至廿八節)。因為人顛倒是非,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羅馬書八章廿二節)。

第六節“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的兒子。”主耶穌曾在約十章卅四節中引用本書與他的仇敵辯論。他們反對主耶穌稱自己為神的兒子。主耶穌引此節指明舊約既稱不合法的官長為神的兒女,何況他這奉神差遣來的呢!他是行神旨意的蒙神喜悅的愛子,那些官長不過是神所安排在人中行審判的。

第七節“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僕倒,像王子中的一位。”雖然這些官長有了地位和權柄,他們還是要死的。“人居尊貴中不能長久,如同死亡的畜類一樣”(詩篇四十九篇十二節)。人雖有現在的榮耀,他還“不過是血氣,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詩篇七十八篇卅九節)。

第八節“神阿,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這是受苦信徒向神的呼求,那些為道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啟示錄六章十節) 神是全世界的審判者,到了時候他必要來。凡心中受了罪的審判蒙恩得救了的人可以說:“耶和華阿,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我們心?所羡慕的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紀念的名”(以賽亞書廿六章八節)。到那時“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以賽亞書二章四節)。那是和平來到的時候,因為有和平之君掌權了。我們應當更懇切的求:“主阿,我願你來。”這也是耶和華的禧年了。

── 包忠傑《詩篇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9Psa/19CT082.htm
新增日期: 2008/03/2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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