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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箋記
申命記 第4章
4. 任職的利未人
按他們所辦的事所作的工憑耶和華的吩咐(民四﹕49)
神要人把最好的獻給祂。利未人在會幕事奉的,不要沒有成熟的童稚,需要成人的照顧;也不用風燭殘年的人,必須人在旁服侍,哪能夠服事神!神所要的,是正當盛年,三十歲到五十歲,是人生最有用的歲月,既成熟,又壯強。
凡被數的利未人,就是摩西,亞倫,並以色列眾首領,照著家室,宗族,所數點的,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作抬物之工的...摩西按他們所辦的事,所抬的物,憑耶和華的吩咐數點他們。(民四:46-49)
生命與恩賜
神是聖潔的。從聖經的原則,我們看到,事奉神的人,最重要的是生命來源清楚,不在於才能。因此,神揀選利未人在會幕事奉,要照他們的宗族,家室,必須要查清楚。世俗的看法,要有本事,要有才能,才可成就事功。但本事才能是從天然來的,是訓練來的,不是恩賜;恩賜是從神來的,必須有生命才有恩賜,有生命也必然有恩賜,是神所量給祂兒女的,為要建立祂的教會,成就祂的旨意。(林前一二:)
年歲與力量
利未人正式在會幕辦事,是三十歲到五十歲。生命成熟,才可以負擔神的聖工。神忍耐造就工人,不會用躁進的新手,造成對事工的損害。"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祂必叫你們升高。”(彼前五:6) 神不在時候未到以前,匆促作事;也不會任老殘的人,勉強應付。
事奉與分工
各人的職責不同,不能逾越神的命令,照自己的興趣來選擇,因為那是討自己喜悅,不是討神喜悅;更不可照私意用私人。祭司負責作奧秘的管家,哥轄人卻必須按分守簾幕之隔。
在外行人看來,這些人都算不得名人;歷史上記載的,只是宮廷和政壇的權謀,營帳和戰陣的爭殺,總難以希望提到那些微不足道的人物。但那只是外行人的看法,因為他們不認識神,只以世界的標準看事,以收入的高低衡量,把價格代替價值;在神的眼中,卻完全不同;凡是蒙召被選,忠心事奉祂的人,全都算數,神一個也不忘記。雖然照神的規定,不准他們進去觀看聖所;但他們肩頭上抬的是聖物,眉梢上流的是神聖的汗珠,每一滴都蒙神記念。
資料來源: http://www.twbm.com/www/bible_study/ab_cont.htm
新增日期: 20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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