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箴言第廿六章註釋
箴言 第26章
論愚眛人(二十六1∼28)
本章主要分三大段,分述如下:
1. 愚昧人的講論(1∼12)──除第2節外,其他都與愚昧人有直接的關係。愚昧人非指智商不高的人,而是特別指那些對智慧之言麻木的人。因此他們失去得榮耀的機會(1),只等待刑杖(3)。4∼5節表面看來矛盾,但事實上卻充分指出我們與冥頑不靈者相處的方法。愚昧人是不可靠的(6、10),愚昧人口中雖說出箴言,但反成為箴言的破壞者,當中隱藏危機(8)。11節描寫至為真實,因為他們沒法在生活中積聚智慧。願主帶領我們,不要作世上的愚昧人,而要作在主?的智慧人。
2. 懶惰人的寫照(13∼16)──13節是重複前面二十二13的描述。而14節所用的比喻,是指門在樞紐中轉來轉去卻不離樞紐,懶惰人也是這樣在床上翻轉。他們雖然懶動腦筋,卻認為自己最聰明。世上的懶惰人真叫人吃驚,但教會中卻充滿屬靈的懶惰人,小心啊!
3. 偽善者的描繪(17∼28)──這?特別責備那些愛管閑事的人(17∼19)和造謠生事的人(20∼26)。他們表面是好人,背後卻拿疬刀。25節的意思是心中充滿怨恨,這些人藉謠言生爭端,以此為樂,但他們的結果卻是自害己命(27);由此可見,在神掌管的世界當中,祂不會容許惡人無休止的行惡,他們必要承擔自己的一切罪行。親愛的弟兄姊妹,別以為犯罪者暫時的平安可羨慕,神的公義必要彰顯,叫一切人為自己所行的付上代價。
思想 愚昧人雖無智慧,卻比自以為有智慧的人有指望,何解?──《新舊約輔讀》
1 愚人的畫像 廿六1∼12
本段經文除了第二節之外,可稱為「愚人日記」,其中為一連串的諷刺那些為賢人哲士所不取的愚行。按愚昧人在此自以為有智慧。
廿六1
此處以兩種不適當或有害的情況來描述高舉愚昧人的危險和破壞。
夏天落雪 在巴勒斯坦的溫熱氣候?,可以說是聞所未聞,不可思議,不合時宜而且是可能有害的不自然現象。中國古書載有:「匹夫結憤,六月飛霜」(見張說獄箴)。以後稱冤獄為「六月雪」,指不合常軌地冤枉好人。
收割時下雨 按巴勒斯坦的收割季節為乾季,此時雨水非常稀少,如果下雨了,不但損害了農作物,也加添了農人的辛苦。參廿五13的註釋,比較十七7,廿六8;撒上十二17∼18。
尊榮 此處意為給與社會性的尊貴與崇敬。
不相宜 對智慧人來說,凡事都應井井有條,中規中矩,「天下萬物都有定時」(傳三1),如果攪亂了這種秩序,不僅引發了混亂,這種作法本身就不應該。
總之,無端高舉愚昧人是不合體統、也不合時宜的。
廿六2
本段經文在一系列公然抨擊愚昧人的時候,突然插入無故或無目的的咒詛。
咒詛 古人相信「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不管是祝福或咒詛,都有大能力,並幾乎獨立存在,不會因外力的干擾而消失。按舊約?咒詛的例子所在多有,對人或事產生很大的約束力,參創三14、17,九25;申廿七14∼26;書六26;王上十六34。此外,他對雅各的「掉包」祝福,即使已發現以掃才是正主兒,還是不得不將錯就錯,而以掃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沒有話說(創廿七34∼40)。
當智慧人比較無故的咒詛與翻飛的麻雀和燕子,可能是反映咒詛的獨立存在的意念。如同這些鳥類,咒詛漫無目標地飛翔,既然沒有目的或合理的動機,就不會隨便落在任何人或事上。此處不是在貶低咒詛的能力,而是指出咒詛若要見效,一定要有合理的目標。這可以引伸到祈禱的功課上,有時候漫無邊際,唸唸有辭,只是鬥拳打空氣而已,沒有目標的禱告,與沒有瞄準的槍一樣,命中率一定很低。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無理的咒詛只像鳥兒飛來飛去,不能加害於人」。
思高聖經學會譯為:「有如麻雀逃走,燕子飛去;無端的咒罵,也一去無蹤」。
廿六3
此處提到愚昧人與笨驢馬一樣,需要鞭打和轡頭,才能驅策得動。
轡頭 七十士譯本作「靴刺」,踢馬用的。
有學者認為本句應改為:「轡頭是為勒馬;鞭子是為打驢」才合東方習慣,因為馬更為力大,野性難馴,故需勒住才可。
廿六4∼5
本段經文乍看之下,好像前後矛盾,但這正可例舉希伯來人的表達方式,有時並不精細一致,如舊約的傳四5∼6,九16、18;新約的徒九7對照徒廿六14等。中文語法有時也難免矛盾,比如成語:「心折骨驚」應為「心驚骨折」之意;「漱石枕流」應為「漱流枕石」之意等。據說古時的拉比在決定希伯來聖經正典的時候,曾因此處顯然的矛盾而一再猶疑,是否應把箴言列入正典?此難題後來迎刃而解,乃以典型的拉比作風,他們得到共同的結論:第四節是應用在世界的關懷,乃入世的應答;第五節是用在靈性的事上,乃出世的玄機。事實上各有各的功用,上一節說不要與愚昧人一般見識,免得自貶身價;下一節的重點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讓他們看到自己的弱點,免得自作聰明。總之,教導愚昧人不能刻板,應因時、因地、因人制宜,按材施教。
思高聖經學會譯為:「回答愚昧人,別照樣愚昧,免得你也像他一樣;回答愚昧人,有時應愚昧,免得他自以為聰明」。
現代中文譯本翻為:「回答愚蠢的問題,等於跟發問的人一樣愚蠢。要用愚蠢人的話回答愚蠢人;這樣,發問的人就會知道,他並不如自己所想的那麼聰明」。
廿六6
總的來看,是說到雇用一名愚昧的信差,是自找麻煩,自受其害。
損害 原文作「喝其殘暴」,指作注自斃。參閱廿五13的註釋。
按前引晉朝殷洪喬誤人寄信,若有人託他寄信,不僅未增加跑腿的信差,反而,等於自斷雙腳,自找麻煩,得不償失。
思高聖經學會翻成:「派遣愚昧人,去作傳話者,是自斷己足,是自尋苦惱」。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託愚昧人傳送消息,無異砍斷自己的腳,自找麻煩」。
廿六7、9
這兩節應放在一起思想,因其主題相同,皆提到愚昧人──「狗嘴?長不出象牙」,他們口中無法說出智慧的話語。所使用的比喻:一為瘸子的腳虛懸無力;一為醉漢手中的刺。
傳道經二十22有云:「出自愚人口中的比喻,不受歡迎,因為他說的不合時機」。
現代中文譯本譯作:「愚昧人引用箴言,正像瘸子使用他的腳……醉漢想拔出手上的刺」。
聖經的土地上以長荊棘和刺著稱。不毛之地和放牧地區都長滿了刺。牧人、農夫以及赤足的男女皆深受其苦。然後,在冬天的時候,那些手提疬乾草的人就被刺刺傷,在那地方沒有人帶皮手套。事實上,無論冬夏,刺都令人傷透腦筋。
智慧人使用這項類推,只是因為醉漢的困難日益加深,他的資產浪費在飲酒中,不久就一貧如洗;不過,一開始他尚不覺得貧窮的刺痛,好像酒醉時不覺得刺刺入手的痛楚(參廿三35)。愚昧人也是如此;他不知道如何運用箴言,使得那些聽他說話的人,了解其中的意思。
廿六8
本經句的涵義頗接近第一節,可作為後者的補充說明。人把石子包在機弦?,使人不能脫穎而出;石子包疬,機弦失其作用,多好的武器,也失去功效(參撒上十七49∼50)。
思高聖經學會翻成:「將光榮體面授給愚昧人,無異將寶石投在石堆?」。
現代中文譯本譯作:「讚揚愚昧人,有如把大石塊放在弓弦上發射」。
廿六10
本節經文有人說可能是箴言書內最隱晦的一節,經學者舉出至少有十五種不同的翻譯。總的來說,還是指愚昧人的糊塗事跡。愚昧人因思想簡單,一切隨疬「命運」的安排;對於工作亦然,隨便雇用工人,不加選擇,即雇用首先經過的路人(或譯「醉漢」),結果壞了事,也害了人,好像亂箭傷人的弓箭手。
現代中文譯本譯作:「僱主隨便僱用愚昧人,會使每一個有關的人都受損害」。
廿六11
在東方,人少餵狗,特別是一些以為狗是不潔的地方。除了在野地的牧羊人,狗通常是沒有人要。狗常在都市?挨餓遊蕩,狂吠覓食。有時候牠也找到被拋擲的動物死屍,就大吃一頓直到吃飽為止。有一些狗吃後又吐出來,等到以後肚子餓了再吃。
愚昧人,本性難移,明知故犯,重複錯誤和愚妄。他拒絕從中學習功課,憎惡管教和改正,就跟狗轉過來吃牠所吐的一樣。
本節經文在彼後二22引來說明那些明知故犯的人,使他們重新回到人性的最形而下的本質,請參考拙註釋「彼得後書」(本叢書第四十卷)。在此可見此傳統的警句可以擴充解釋,運用到不同的狀況。
廿六12
這是本段一連串提及愚昧人行為的最後一節,其中所言彷彿與前述有出入;至少在這?指出愚昧人尚有一些指望。不過本節的意思仍可說愚昧人雖然無可指望,但那些自以為有智慧的人比較起來,更是無可救藥,他們自滿招損,夜郎自大,無法再吸收新知。參廿九20。可見自滿的和衝動的,都比愚昧人更差勁。
廿六13∼16
本段經文為一連串的懶惰篇,描寫懶惰人的光景,令人莞爾,其中有的已經在前面說過(參六6∼11,十五19,十九24,廿二13,廿四30∼34)。
十三節是廿二13的另一種說法,請參其註釋。
十四節指木門在石頭的樞紐上轉動,好比懶惰人在冚上輾轉反側也是如此,這是形容懶惰人「賴冚」的光景。
十五節又與十九24幾乎全同。總的來看:
(一)懶惰人想盡辦法,推拖工作,即便是發出有獅子在街上妨礙上工的藉口,也在所不惜(十三節)。
(二)懶惰人在冚上的輾轉反側是他最辛苦的工作,好比轉動的木門,在原地不動,沒有進步(十四節)。
(三)懶惰人懶到連開口餵自己都不肯(十五節)。
(四)懶惰人想不通,以為自己比七個對答如流的人更有智慧(十六節)。這是他強不知以為知的假裝博學。
廿六17
智慧人不會隨便介入與他無關的爭吵,喜歡多管閒事的人常會因此受傷。
過路 原文為一個單字,由希伯來文看來,此字可以與狗或多管閒事的人連在一起,若照英文的直譯,應是指過路的狗;因為一個人停留在那?管人家的閒事,已經不是一個過路的行人了。此外,單單揪住家狗的耳朵也不致有甚麼危險,但若揪住一條過路野狗的耳朵就很危險,牠會反咬一口。同樣,那些介入別人爭吵的人,可能會被兩邊的人咬傷。
激動或作「生氣」。
思高聖經學會譯作:「干涉與己無關的cs9爭端,有如抓過路狗的尾巴。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事不干己而跟人爭吵,等於上街去揪住野狗的耳朵」。
這不是勸人不要關心別人的困難,而是教導人不要無端介入與己無關的爭吵。
俗諺說:「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或「大風吹倒梧桐樹,不必他人話短長」。
廿六18∼19
玩笑開得過火的人,鮮少是深謀遠慮及有智慧的人。
欺凌 指欺騙。欺騙人,又說是「逢場作戲」,如此罪加一等,等於瘋子亂拋火把、利箭與殺人武器,造成極大的殺傷力。參十23,十四9,十五21。
廿六20∼22
追溯造謠生事的人的來龍去脈,並顯示其後果:
(一)爭吵,好像火,需要火上添柴,才會愈演愈烈,往來傳舌,會使爭競升級(二十節)。
(二)傳舌的人,不僅火上加油,而且煽動爭端。如果把燃料拿開,火才會消滅。同樣,這是對謠言引起的爭端的根本解決辦法(廿一節)。
(三)有時謠諑紛紜,非常動聽,讓人無法拒絕,如同美食,令人垂涎欲滴(廿二節與十八8重複)。
廿六23
銀渣色的瓦器這是指「金玉其外,敗絮其內」的陶器;以此來形容火熱的嘴,奸惡的心。
思高聖經學會譯為:「口蜜腹劍的人,有如塗上銀的陶器」。
現代中文譯本譯作:「言不由衷,猶如粗糙的陶器塗上一層白銀」。
廿六24∼26
本段經文繼續第廿三節談那些笑?藏刀,口是心非的人,神人共憤。
粉飾 指「假裝」,一個人可以笑臉迎人,滿口仁義道德,但骨子?男盜女娼(廿四節)。
廿五節直接警告防備這樣的人,他雖然甜言蜜語,決不可輕信,因他心中詭計多端。
七樣可憎惡的 指「許多」邪惡,意謂無惡不有。
廿六節帶來一些安慰,說到這些言不由衷的人可以遮掩一時,但不能欺人一世,有一天終會被人在大庭廣眾之中揭發(參路十二2)。
會中 可能指一司法性的團體,如法庭之類(參詩廿二22)。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偽善的人用花言巧語掩蓋仇恨的心。話雖溫和,不可信他,因他心?充滿憎恨。他也許能掩蓋憎恨,但眾目睽睽,都看出他的惡行」。
傳道經廿七25∼27:「以目示意而作惡的人,逃不了災禍。在你面前,他會口甜如蜜,欽佩你的言辭;但以後卻要改口,攻擊你的言論。我憎恨的事很多,但都不如他,連上主也要憎恨他」。
廿六27
本節似乎是智慧師很喜歡並廣為流傳的希伯來格言,散見於廿八10;詩七15;傳十8∼9等處。這是符合國人:「害人先害己」、「作法自斃」、「自掘墳墓」的說法。
陷坑 意指欺騙、怨恨和惡念,一切cs9陷人於不義的事情。此處原指捕獸的陷阱。
廿六28
本節可作為前五節討論偽善和陰險的摘要。
壓傷的人 原指「壓碎的人」,乃指語言暴力下的犧牲者。
舌頭是致命的武器,殺人不見血,許多人毀在它的威力之下,所謂:「一激之怒炎於火,三寸之舌芒於劍」,另參雅三5∼8。
思高聖經學會譯為:「撒謊的唇舌,必痛恨真理;諂媚的嘴臉,必製造喪亡」。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虛偽的舌頭傷害所憎恨的人;諂媚的嘴巴造成毀滅」。──《中文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0Prov/20CT26.htm
新增日期: 2008/03/2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箴言第26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