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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以西結書第八章注釋

以西結書 第8章

聖殿中的偶像祟拜(八1∼18)

  以西結在異象中看見聖殿時有幾個景象:

  1. 忌邪的偶像──這偶像是「觸動主怒」的,指人傾向偶像而帶來神的怒氣。這偶像豎立於祭壇的北面,足可見當時以色列人已經藐視神至何等地步,他們遭遇劫難,可謂咎由自取。

  值得注意的是:在惹動忌邪的偶像的坐位處有神的榮耀(4)。神的榮耀不因偶像的存在而消減。在罪惡的地帶,神仍然是主,祂的眼睛仍然遍察全地。轉向偶像而放棄神的人仍然在神的監察之下,也在神的忍耐中,到了時候,他必須接受當得的報應!

  2. 畫像屋──這是供奉異教圖像的房屋;以色列的領袖們集體向假像敬拜。他們說:「耶和華看不見我們;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12)這是離棄神的人常用的藉口。其實不是神看不見他們,而是他們因自己心?充滿罪孽而看不見神,也忘記神的作為。任何人若心?注重罪孽,他便是自建牆垣,把自己和神隔開了。他看不見神,神卻永遠看見他。

  3. 敬拜搭模斯和日頭──搭模斯是蘇麥農神;拜日教則由來已久,盛行於迦南地。拜搭模斯者為它而哭泣(搭模斯每年夏令必死,春至復甦,為它哭泣是哀悼它的死),拜日者面向日出之地,都表明背棄神者其心之所向。人可以為他的偶像哭泣而不為自己的罪孽哭泣;人可以為自己的偶像,在聖殿之前背向聖殿敬拜它們!

  上述影像都在聖殿?出現,這寓意是深刻的。我們的心就是聖殿;我們的心若不由神掌權,就是被偶像盤踞了。

思想 在我心中,可有哪些人、事、物盤踞疬,他們的地位並且是凌駕於主之上的?──《新舊約輔讀》



三、聖殿的玷污(八1-十一25)

自第八至十一章,先知以西結經歷一個重大的異象。在被擄之地,耶和華的手臨到他,他被帶到耶路撒冷。有四個階段使他直接到了耶路撒冷的聖殿面前,八章四節他看見耶和華的榮耀。九章三節神的榮耀從櫊?唛上升,逐漸離去。神的審判已經有六項,現再加上第七項,在聖殿中擊殺。神的榮耀已離開,到了東門。在那?有二十五人還在謀惡。在先知預言的時候,有一個被擊殺身亡,成為神刑罰的記號。神的話語對待耶路撒冷的人,與被擄之地的人不同(9節起)。在十一章廿二節起,耶和華的榮耀最後離開了。

第十章記述耶和華榮耀的離去,應作仔細的研究。在第一節描寫耶和華的寶座,以下的經文似與第一節不甚連貫。第五節即描寫櫊?唛翅膀的響聲。第八節櫊?唛翅膀下人手。在廿一節又再重述。在九至十三節輪子及他們的動作。十四節論活物的四個臉面。廿一節又再重述。十五節櫊?唛上升,十九節再重述。十六節起敘述輪子與櫊?唛的動作,廿二節下又再提臉面直往的動作,可見在整章的描述中,並不十分整齊。

本章與第一章有關榮耀的描述,顯然有直接的關聯。十章一節與一章廿六節;十章五節與一章廿四節;十章八節與一章八節;十章九至十二節與一章十五至十八節;十章十四節與一章六、十節;十章十六節起與一章十九至廿一節;十章廿一節與一章六、八;十章廿二節下與一章九節下。

十章十五、廿一節耶和華在迦巴魯河邊顯現,是三章廿三節的敘述,八章四節與四十三章三節也有相似的經文。十章內櫊?唛與一章二十節下的活物是同一的。二、六節的旋轉的輪應與第一章的輪子相同。

論耶和華的榮耀,十章十八節起的經文,應由十一章的開端承接。但是十一章廿二節才接續,中間多少有些中斷。耶和華的榮耀有時似乎是自身移動的(十18上、19節中,十一23),但有時似乎是乘坐在櫊?唛上(如十18下)。

神的榮耀兩次被稱為「以色列神的榮耀」(八4及九3上),祂在寶座上命令那穿細麻布衣服的人(十2、7)。但是櫊?唛是服役的靈。櫊?唛有時是單數(4節),大多應為多數。

再論以西結奇特的屬靈經驗。耶和華的靈(或手)降在他身上,在三章十二、十四、廿二節,又在卅七章一節。在八章一節起及四十章一節起,先知是被送到遠處,似乎不是徒步從巴比倫到耶路撒冷。先知有時被舉起,在天地之間,被接到另一方(參閱三12、14,三23,卅七1等)。在第八章有客觀的事實,耶路撒冷城的居民都可以看見。第九章卻有奇特的異象。可見這?有異象與實際的情況同時出現。

關於異象,在被擄前的先知,可以看見隱秘的事(如在摩七1-8,八1-2,九1;耶一11-16,四23-26的記載)。在以賽亞書(六6起,八11)以及耶利米書(一9)有超自然的手接觸人的身體。人被靈提升也有這樣的事情,如亞哈王的僕人俄巴底怕以利亞在耶利哥被提到別處(王下二16)。先知以利沙的心可以去到山岡,那?僕基人哈西追趕亞蘭人乃幔去索要禮物(王下五26)。所以以西結的異象及他的經驗也不算是獨特的。

自八至十一章,先知的經歷是整體的,無法分開,是他在被擄之地被接至耶路撒冷,看見當地的罪孽。他提出四大罪狀,向他們宣佈耶和華的審判。八章記述四宗罪孽,在十一章一節起是第五宗。在宣佈審判的信息中,更描述耶和華榮耀逐漸地離去,耶路撒冷及聖殿的被毀是必然的事。



一、被提到聖殿(八1-4)

「第六年六月初五日,我坐在家中。猶大的眾長老坐在我面前,在那?主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八1)

這是先知以西結蒙召後第十四個月,猶大的長老找他出來。為甚麼他引起他們的注意?他們又為甚麼不去找耶利米?他們是否曾一同被擄而彼此相熟?他們是否從猶大遠道而來,為求教於先知?有人以為先知那時在耶路撒冷,所以長老們前來。1也有人認為先知在吉甲,而長老們因參加節期而來。先知有表象的行動,引起他們注意。這些長老是猶大的,不是十四章一節與廿一章一節所提的以色列長老,可從八章十一節作為解釋的理由。猶大的長老是出現在以西結的家中,以色列的長老卻在耶路撒冷聖殿出現的。2

日期方面也有研究的必要。如果根據八章十六節長老們向東方拜日頭的舉動,就會是異教拜天象的節期,是在秋天。3希伯來文作六月,七十士譯本作五月,計算起來為陽曆的九月。照猶連曆法(Julian Calendar),六月初一日應為九月十三日,月朔應為九月十二日。初五日則為九月十七日。先知以西結從耶路撒冷到吉甲。日期為六月十五日較為合適。4由於七十士譯本提早一個月,以初五日為五月,這樣就可將日子計算,在先知表象動作後之二百日。如果三章十五節為主前五九三年八月七日,到現在五九二年九月十八日共三百九十日,就符合四章五、九節先知側臥的日子。5

長老來坐在先知面前,為等候耶和華對先知的啟示,在此書共有四次提及(八1,十四1,二十,以及卅三31)。在列王紀下四章卅八節及六章一節以利沙的門徒坐在他面前。列王紀下六章卅二節,以利沙坐在家?,撒瑪利亞的長老前來,坐在他旁邊。長老們是王的代表,來向先知求問。先知書中不乏例證可援(賽卅七2起;耶廿一1起,卅七3起)。在以西結的時代,長老是政界重要的人物(十四1,二十1)。在被擄期的社會結構中尤其重要,耶利米特別寄信給他們,將他們與祭司先知並列(耶廿九1)。

這次長老來,是否來尋求先知的異象?也許他們向先知報告以色列背道的實況,可能他們仍忠信於耶和華,所以為背道的情形甚為擔憂,知道民族的前途十分危險,盼望先知有更具體與激烈的行動,力挽頹勢,使人民可以回轉。

「我觀看,見有形像彷彿火的形狀,從他腰以下的形狀有火,從他腰以上有光輝的形狀,彷彿光耀的精金。」(2節)

耶和華的靈降在先知身上,就要揭開異象(在一3,三22,卅七1及四十1)。他所看見的寶座的形狀與一章廿七節相似。十章的異象似乎更加詳盡。但此處耶和華顯現,是以「榮耀」的樣式,是祭司的經驗。這?有天使的形象出現,將他舉起在天地中間,先知的頭髮被抓起來提升他,必使他十分痛楚。他被送到耶路撒冷朝北的內院門口。十四節才提到聖殿朝北的門口。神要先知看見四宗的罪孽,要他逐一細心觀察。另一處地方特別提出(3、7、14、16節),這些都是拜偶像之處,誰參與?拜甚麼?都詳細列出(5、10、14、16節)。逐步看見的似乎每況愈下(6、13、15節)。其嚴重性也隨之增加,從城的外門至聖所的內?。這?的聖殿是被擄前的殿,是貼近所羅門的王宮(結四十三7起),聖殿建地較高(四十26),有圍牆(王上七12)。從城的北部保障通常為便雅憫門(耶卅七13)至北門,即王宮之進路中間有一大區域,有三座城門才可通往聖殿:(一)城門;(二)王宮牆垣的門(王上七12);(三)聖殿的院門,從外院通往內院。這?以西結的視線,似是這樣的地圖。

在本節「形像」只說彷彿火的形狀,七十士譯本作「人」的形狀。這必是指天使,因為接疬提到在他腰以下的形狀有火,從他腰以上有光煇的形狀。「光輝」在但以理書十二章三節天上的光,是指智慧人。

「他伸出彷彿一隻手的樣式,抓住我的一綹頭髮,靈就將我舉到天地中間。」(3節上)

「他」必指那「人」 - 天上的使者,他伸出一隻手的樣式,樣式一詞除本節外,再在十節「各樣」及十章八節「樣式」,是與形像相似(一5、16、22等)。「手」在別處是有「人手」的字樣,如十章八節、廿一節人手的樣式。這?提到手,上節提到腰,是人的樣式。但自四節,是神的榮耀。

靈將他提起,是抓住一綹頭髮。在用字上,與民數記十五章卅八節「繸子」。在字源上,與以西結書七章十節的「發芽」是同一的,利未記十一章九節魚的「翅」及耶利米書四十八章九節的「翅膀」也相同。此處好似是指頭髮另外一札生出的,猶如髮海一般。可能真正的重點在於接觸,靈力接觸人體,人體就可隨風勢飄動,到達聖城耶路撒冷。

風勢必極大,先被提昇至高處,在天地中間,就是在空中,在高空中。是否使先知可以在高處有較廣寬的視野呢?總之這是一個很奇特的屬靈的經驗。

「在神的異象中,帶我到耶路撒冷朝北的內院門口,在那?有觸動主怒偶像的坐位,就是惹動忌邪的。」(3節下)

神的異象在一章一節已經提說了。在異象中先知被帶到耶路撒冷,也同樣的在異象中將他帶進迦勒底地,在那些被擄的人缰之中(十一24)。

內院是指聖殿之內,在十六節再提。在十章三、五節的院宇可能是外院。在將來的聖殿似有兩個院(四十17起、23節起)。在內院朝北的,是有祭壇的地方,可謂祭壇門(5節)。

這?有偶像的坐位,所謂坐位,是指座像,將這樣的座像放置在聖殿之中(參閱王下廿一7,正如瑪拿西王在殿中立雕刻的亞舍拉像)。歷代志下卅三章七、十五節立有神像,為耶和華所憎惡。這?觸動主怒的偶像大概也是那些迦南的神像。這是觸動主怒的,正如申命記四章十六至十八節再提的,都是可憎的。這是惹動忌邪的,「忌邪」是涵有「怒氣」的用意,神不能容許假神存在,必須除滅。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

「偶像的坐位」是在那??用甚麼方式?有人以為是在牆上挖有空隙,成為壁龕 ,將偶像置於其間。這是根據考古學的發現。6

「誰知在那?有以色列神的榮耀,形狀與我在平原所見的一樣。」(4節)

神的榮耀出現,就是為顯示祂的公義,祂是忌邪的神。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在七十士譯本並加以「主」,祂有絕對的權能。祂在外邦之地顯現,在迦勒底地、在平原、也在聖地、在聖殿。忌邪的神是有怒氣的,因為偶像觸動祂的忿怒,在以色列人敬拜的禮儀中十分強調(出二十5,卅四14;申四24,五9,六15;書廿四19;鴻一2)。以西結書也常提及忌邪是「熱心」(五13)、忿怒忌恨(十六38、42,廿三25,卅六5「憤恨」,卅八19)、仇恨與嫉妒(三15),這些都是同一個字。

所以,當神的榮耀顯現的時候,祂的公義彰顯,祂的怒氣發作,祂激烈與迫切的情懷也顯明了。祂不願也不忍

以色列人陷在迷信與愚妄之中。祂要激發以色列人敬畏的心。



1 O.R. Fischer "Unity in the Book" Unpublished dissertation, Boston University.

2 William Brownlee, Ezekiel 1-19, 127.

3 Theodore Gastor, "Ezekiel and the Mysteries,"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60 (1941) 289-297.

4 T.H. Gastor, Thespis: Ritual, Myth and Drama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1950, 30.

5 Moshe Greenberg, Ezekiel 1-20, 166.

6 F.W.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 1953, 165.



二、拜偶像的罪(八5-18)

「神對我說:人子阿,你舉目向北觀看,我就舉目向北觀看,見祭壇門的北邊,在門口,有這惹忌邪的偶像。」(5節)

往北觀看,就有祭壇門,就是通往祭壇的門。那邊有惹忌邪的偶像。列王紀下廿一章七節特別提到亞舍拉像,是天后女神(耶44章),男神為搭模斯(結八14)。每年第四月(夏天),搭模斯死去,下到陰間,將雨水的雲取走。到秋天他要復活,雨季就開始了,那時就有甚為熱鬧的敬拜。7那偶像未必放置在聖殿?面,可能在聖殿北面的城門外。8也有人想像這偶像是在城門與殿門中間,因為混合的宗教為當時所倡導。9

「又對我說,人子阿,以色列家所行的,就是在此行這大可憎的事,使我遠離我的聖所,你看見了麼?你還要看見另有大可憎的事。」(6節)

這是以色列家所行的,在七十士譯本中沒有這句話,可能是指耶路撒冷的人。他們這麼靠近聖所,心卻遠離,是何等可憎的事。他們是無法趕逐耶和華的,但是神自動的離去(十一23)。

「女神」是在舊約中從未提說的,而以色列人竟去膜拜敬奉。這種自然神教帶來的不僅迷信虛妄,而且淫亂罪惡。他們在敬拜時那種淫蕩的取樂以及縱情的行為,實在是神十分憎恨厭惡的事。但是還有更可憎的事,不僅無法忍受,甚至連提都是污穢不堪的。這是第十宗的大罪,先知提出,予以極嚴重的責備。

「他領我到院門口,我觀看,見牆上有個窟窿。他對我說:人子阿,你要挖牆,我一挖牆,見有一門。」(7、8節)

先知在順服神的命令之後,不再看那亞舍拉的祭壇,現在轉向殿門。從入口處看見聖所的全貌,兩側均有房屋。院門口必是聖殿外院的入口。

為甚麼在牆上已有窟窿,七十士譯本在此處就省略了。這窟窿可能異教敬拜禮儀之「洞房」通道,為行淫亂之用。10根據以西結的描寫,可能是上香之處(10、11節)。這後者的解釋可能比較可靠。但是前者也並非完全想像,因為同一用字,在撒母耳記上十章十一節譯成「洞穴」(參閱伯三十6)。那是祕密之處,不易為人注意,所以先知受命挖牆,才可看見事實的真相,挖了之後可以看出一門,通往他們敬拜之處。

「他說,你進去,看他們在這?所行可憎的惡事。我進去一看,誰知,在四面牆上畫疬各樣爬物,和可憎的走獸,並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9、10節)

這?所有的,可能是巴比倫的神像。根據神話所說的。巴比倫神明馬都克(Marduk)被拘禁在聖山上,有門關閉起來。可能這?巴比倫的異教影響已達耶路撒冷,而使以色列人奉為神明的敬拜儀式,必須進入門內尋求神明的喜悅。11

在四面的牆上畫疬昆蟲與走獸,這似乎是埃及的宗教,因為埃及的神明,都是以動物的樣式。巴比倫的神明常以動物的頭或身子,卻另有人體來混合。這正如羅馬書一章廿三節的偶像,有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畫在牆上,成為膜拜的對象(參閱廿三14)。

還有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那時以色列人採取外邦的偶像,早已作敬奉的對象。

「在這些像前,有以色列家的七十個長老站立,沙番的兒子雅撒尼亞也站在其中。各人手拿香爐,煙雲的香氣上騰。」(11節)

拜偶像的有以色列家的七十個長老。七十個長老是代表全部的百姓(出24章以及民十一16-25)。他們站在那?,是一種敬拜的動作。長老中特別提出沙番家。沙番曾向約西亞王讀出律法書(王下廿二8-10)。沙番的兒子也站在那?,與他們一同敬拜。

為甚麼提出雅撒尼亞的名字?因為這名字在耶利米書並不提及。那?曾提出沙番的三個兒子,卻沒有這名字。

他們拿疬香爐,是拜偶像的舉動。耶利米書十九章十三節在屋頂向天上的萬象燒香。以賽亞書六十五章三節在壇磚上燒香。在以色列的敬拜真神的禮儀,燒香也是十分鄭重,將獻祭的事作一總結(申卅三10)。

犟雲的香氣上騰,應該是大祭司在贖罪日立在至聖所前的感受。施恩座都被遮蓋(利十六13)。這?無疑帶有諷刺的語氣,成為敬奉偶像的情景。「犟雲」在七十士譯本是省略的。

「他對我說:人子阿,以色列家的長老暗中在各人畫像屋?所行的,你看見了麼?他們常說,耶和華看不見我們,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他又說,你還要看見他們另外行大可憎的事。」(12、13節)

這是第二宗罪狀的結語。長老應負完全的責任,因為他們完全離棄耶和華。他們以為在暗中作這樣迷信的事是不會被覺察的,甚至以為耶和華不會注意。祂已經離棄這地,所以他們去投靠外邦的神,這是多麼輕忽神的恩典!惡人本來就不尊敬耶和華,而且毫無畏懼的心,任意忘記神的作為。不但這樣,他們甚至責備神,認為神不顧念他們。詩篇十篇十一節:惡人心?說,神竟忘記了,祂掩面永不觀看(參閱詩九十四7及伯廿二13)。這也是先知西番雅所描述的惡人,他們心中說:耶利華必不降福,也不降禍(番一12)。所以他們就毫不忌憚。

「他領我到耶和華殿外院朝北的門口。誰知在那?有婦女坐疬,為搭模斯哭泣。」(14節)

耶和華殿外院的門口,仍在聖所之外,可能是在內院四圍的牆外。當然這算是聖殿的範圍。或可照四十二章十五節所說的內殿。婦女們為搭模斯哭泣,表明搭模斯已經死亡,所以有這禮儀,等候復活再有縱情的狂歡。表面看來,這宗罪不一定比長老的嚴重。但是若注重她們哭泣的地點,已在內院之外,更接近聖所,罪孽就更大了。她們褻瀆神的聖所。

搭模斯為蔬菜的神明,在夏日乾旱中,菜蔬凋枯,表明他己死亡,要用哭泣喚醒他,使他可以復甦。哭泣大概不是大聲號咷,這是一種求雨的禮儀。搭模斯也可稱為巴力,又是巴比倫的馬都克,以及埃及或其他的神明。列王紀上十八章廿一至四十五節巴力先知的亂嚷跳躍,都無法求巴力降火燒盡祭物。三年的枯旱無法解決。唯有耶和華可以降下甘霖。

婦女們求神明,以搭模斯取代耶和華,可說最嚴重的罪,因為迷信求雨的敬拜是徒然的。12

「他對我說,人子阿,你看見了麼?你還要看見比這更可憎的事。」(15節)

罪孽的嚴重性,可從拜偶像的地點逐漸進入聖殿的範圍而變本加厲。先在殿外,再在殿門的牆垣,更在外院。第四宗罪是將在內院發生,就比這更可憎的事。

「他又領我到耶和華殿的內院,誰知在耶和華的殿門口,廊子和祭壇中間,約有二十五個人,背向耶和華的殿,面向東方,拜日頭。」(16節)

現在發生的罪在內院,是在廊子與祭壇中間,這廊子是聖殿的本身(四十48起)。祭壇是最主要的,為獻燔祭所用。照列王紀下十六章十節起及約珥書二章十七節是悔罪的地點。馬太福音廿三章卅五節敘述撒迦利亞被殺的地點,就在殿和壇中間。

二十五人是可能指二十四班次的祭司,他們原為輪值經理獻祭的事。另外一個是大祭司。他們面向東方,表明他們背向聖所,俯伏拜日出。他們信奉敬拜天象,又可說是一種混合的宗教,但以埃及為主,因為埃及的太陽神為主要的神明。亞述拜星辰(王下廿一5)。埃及的宗教可能透過腓尼基的媒介,影響以色列人。但拜日頭是極大的罪,褻瀆耶和華的聖名。

「他對我說:人子阿,你看見了麼?猶大家在此行這可憎的事還算為小麼?他們在這地抂行強暴,再三惹我發怒。他們手拿枝條舉向鼻前。」(17節)

從七、十三、十五節,這?可說是最後嚴責的話。這可憎的事已經到了極點。雖然還有第五宗罪更加嚴重(在九章的開端),但這已經使先知無法再恆忍下去。

他們宗教的罪已經造成社會的罪惡,他們行強暴,道德完全破產,再三惹神發怒,正如亞哈王因隨從王后耶洗別拜巴力而行的強暴,現在可能更變本加厲。

他們手拿枝條,可能又是異教的禮儀,或是葡萄樹枝向日頭舉起,在鼻前為嗅香氣。如為香柏木的樹枝,可能是向搭模斯求永生的禮儀。13在埃及,舉花為拜神的舉動。14古時的手與鼻的表象,都是對君王或神明一種謙卑的舉動。對神明這樣的敬奉,不尊敬真神,是多麼大的罪惡。耶和華才是日頭是盾牌(詩八十四11)。

「因此,我也要以忿怒行事,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他們雖向我耳中大聲呼求,我還是不聽。」(18節)

以色列人輕忽神,褻瀆耶和華的聖名。神必以忿怒施行審判。下半節在七十士譯本省略。在本章未盡之意,在九章再說明。



7 S.N. Kramer, Mythologies of the Ancient World, 1961, 10.

8 Morton, Smith, "The Veracity of Ezekiel, the sins of Nanasseh, and Jeremiah 44:18,"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iche Wissenschaft, 1975, 11-16, W. Zimmerli, Ezekiel 1, 240.

9 W. Eichrodt, Ezekiel, 122.

10 Theodore Gastor, "Ezekiel and the Mysteries,"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60 (1941) 289-97.

11 Henri Frankfort, Kingship and the Gods, 1948, 324.

12 S. Kramer, The Sacred Marriage Rite, 1969, ch. 4. T. Jacobsen, Toward the Image of Tammuz and Other Essays, 1970, 100.

13 William Brownlee, Ezekiel 1-19, 137.

14 A. de Buck, "La fleur au front du grand-pre^tre," Oudestamentlische Studien, 9 (1951) 18-29.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6Ezek/26CT08.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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