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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羅馬書第十五章注釋

羅馬書 第15章

【羅十五1】「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

〔原文字義〕「堅固」剛強;「擔代」抬,拿,擔當,肩負。

〔文意註解〕「我們堅固的人,」就是前一章?面『信百物都可吃』的人(羅十四2);『我們』一詞表示保羅將他自己也列入,因他『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羅十四14)。

「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擔代』就是『擔當』別人的重擔(加六2)的意思,不僅是寬容與忍耐,並且更進一步以愛心扶持與服事(加五13);『不堅固人』即指『信心軟弱的』人,他們只吃蔬菜(羅十四1~2)。

「不求自己的喜悅,」就是不以自己為中心,不為自己的喜好或益處。

保羅在下面2~4節用三個『因為』來解釋為何我們不求自己的喜悅,可惜中文和合本漏譯前後兩個,僅在3節開頭有『因為』:

(1)『因為』信徒務要叫鄰舍得喜悅,得建立(2節)。

(2)『因為』基督一生也只求別人喜悅,經上所言(3節)。

(3)『因為』聖經教訓我們,如此行就能生忍耐、安慰和盼望(4節)。

〔話中之光〕(一)若不先彎腰低下自己,就不能背負(『擔代』的意思)別人;信心堅固的人若一直高高在上,不肯降卑自己,就不能擔代別人的軟弱。

(二)要擔代別人,就須放下自己心?的負擔(即放下心中的主見),不求別人為我作甚麼,只求把自己肩膀放低、放進來。



【羅十五2】「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

〔文意註解〕「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鄰舍』指相近的人,在此轉指教會中的弟兄姊妹。

「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原文無『德行』;教會中信徒相處,凡事應以不使別人跌倒、反叫人得著造就為考量。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的生活,是克己利人的生活;基督徒生活的目標,不是發揚小我,乃是成全大我。

(二)建造教會,是以愛心不是以道理,靠生命不是靠手段(弗四15~16)。



【羅十五3】「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嵝你人的辱嵝,都落在我身上。』」

〔文意註解〕「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基督降世為人,受盡人的誤會、譏誚、藐視,但仍以神的美意為滿足(太十一26);祂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十28);臨上十字架前仍禱告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廿六39)。祂完全不求自己的喜悅。

「如經上所記,」後面的經文引自詩六十九9。

「辱嵝你人的辱嵝,都落在我身上,」『你』指神;『我』原指受苦的義人,在此轉指基督。保羅引用這句舊約經文來說明,主耶穌如何甘願承受人們對神的敵意,這正是祂不求自己喜悅的佐證。

〔話中之光〕(一)肉體的天性,總是只求自己的喜悅──合於自己的看法,順乎自己的習慣,貪求自己的利益等。基督的性質,卻是『不求自己的喜悅』──放棄自己的看法,反乎自己的興味,不顧自己的利益等。

(二)活在只求自己喜悅的原則中,自然就彼此論斷,互相絆跌;活在不求自己喜悅的原則中,自然就『彼此建立』(2節)、『彼此同心』(5節)、『彼此接納』(7節)。所以教會的光景是否正常,乃在大家是否肯活在基督的原則中。



【羅十五4】「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原文字義〕「安慰」鼓勵。

〔文意註解〕「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這是解釋保羅為何引用舊約聖經的話來證明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因為從前所發生的事寫在聖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6,11)。聖經的價值,在於啟示基督徒應有的生活。

「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意指叫我們因聖經中的教訓,得以學效基督忍耐與受苦的榜樣,因而得著安慰,並生發對基督和未來的盼望。

〔話中之光〕(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二)患難(辱罵,參3節)生忍耐和安慰,而忍耐和安慰至終帶來盼望(參羅五3~4;林後一4,10)。

(三)一個人越為別人、越捨己,好似痛苦,實則喜樂,因為最終在神前得著了盼望;反之,一個人越利己損人,好似快樂,實則痛苦,因為失去了盼望。



【羅十五5】「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

〔原文字義〕「安慰」鼓勵。

〔文意註解〕「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我們從聖經所生發的忍耐和安慰,其源頭乃是神。

「叫你們彼此同心,」表示信徒能夠合而為一,乃是出於神(約十七11,21~23;弗四3)。

「效法基督耶穌,」就是以基督耶穌為教會生活的榜樣,以祂的心意為心意,而不是以道理知識為準則。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要彼此同心,須能勝過相異之處,這便需要有忍耐和安慰,而忍耐和安慰乃是從神來的。

(二)『彼此同心』並不是說,信徒對道理和事物不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乃是說不堅持自己的看法,在愛心?顧到別人的益處,這就是效法基督耶穌。



【羅十五6】「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文意註解〕「一心一口榮耀神,」『一心』就是在?面都有同一的心意;『一口』就是在外面都說相同的話。若要說同一的話,必須先有同一的心意;若要有同一的心意,必須先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參5節;腓二5)。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父』著重在表示神是生命的源頭,透過主耶穌基督叫我們得著祂的生命和性情。

〔話中之光〕(一)教會在世人中間最好的見證便是『一心一口』,因為這與巴別的光景恰好相反──言語彼此不通(創十一7)──世人因種族、語言、思想、觀念等因素分而又分,信徒因有同一位主而合一。

(二)信徒最能榮耀神的就是『一心一口』,因為這是效法基督耶穌的結果(參5節),叫基督耶穌在我們身上得著彰顯(參約十七23)。

(三)你我惟有讓基督耶穌在心?和口?作王掌權,想祂所要我們想的,說祂所要我們說的,才能達到『一心一口』的地步。



【羅十五7】「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文意註解〕「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所以』表示這是由前面幾節聖經得出的結論;『彼此接納』就是你接納我,我接納你。憑著我們的天然本性,實在很難彼此接納,因為我們對道理的看法、自己心?所喜悅的事,都有很大的差異,但基督耶穌的榜樣,叫我們能不求自己的喜悅,能放下一切,而彼此接納。

『彼此接納』表示不僅堅固的人要接納不堅固的人(羅十四1),而且不堅固的人也要接納堅固的人。

「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照我們的光景,實在不值得基督接納我們,但祂卻為我們受了我們該受的辱罵(參3節),甚至為我們死而復活(羅十四9);祂就是這樣無條件的接納了我們。我們的彼此接納也該如同基督接納了我們一樣。

基督的接納就是神的接納(羅十四3);基督所接納的,也就是神所接納的。凡神和基督所接納的,不管信心的程度如何,也無論對道理的看法如何,以及屬靈事物的作法如何,即或是彼此之間有很大的差異,都要互相接納。

「使榮耀歸與神,」這話有兩個意思:(1)信徒要彼此接納,才能榮耀神;(2)信徒彼此的接納,必須如同基督的接納一樣,才能榮耀神。



【羅十五8】「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

〔原文字義〕「真理」真實,真誠,誠實,信實,實際。

〔文意註解〕「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基督降世為人所成功的一切,都是為著表明神(約一18),將神的真實和信實表露無遺。

「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受割禮人』指猶太人;『執事』就是服事他們的用人。主耶穌在世時,以服事猶太人為主要使命(參太十五24)。

「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應許列祖的話』指神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作的應許。基督作了猶太人的執事,證實神對他們列祖的應許,也藉此顯明了神的真實和信實。



【羅十五9】「並叫外邦人因祂的憐憫榮耀神。如經上所記:『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歌頌你的名;』」

〔文意註解〕「並叫外邦人因祂的憐憫榮耀神,」基督不僅作猶太人的執事,同時也惠及外邦人(真受割禮之人,參羅二26;西二11);前者是為著顯明神的信實,後者是為著顯明神的憐憫。

注意,這是在短短的四節經文中,第三次提到『榮耀神』。

「如經上所記,」後面的經文引自撒下廿二50;詩十八49。

「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歌頌你的名,」『我』指大衛和他的後裔,就是受膏者(撒下廿二51;詩十八50),廣義指猶太人,狹義指基督;『你』指神。這是證明外邦人也參與猶太人之列,一同稱讚、歌頌、榮耀神。



【羅十五10】「又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

〔文意註解〕「又說,」後面的經文引自申卅二43。

「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主的百姓』指猶太人。



【羅十五11】「又說:『外邦阿,你們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祂!』」

〔文意註解〕「又說,」後面的經文引自詩一百十七1。

「外邦阿,你們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祂,」『萬民』就是萬國的民,也就是指外邦人。



【羅十五12】「又有以賽亞說:『將來有耶西的根,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祂。』」

〔文意註解〕「又有以賽亞說,」後面的經文引自賽十一10。

「將來有耶西的根,」『耶西』是大衛王的父親(太一6),在此乃代表猶太人。基督一面是耶西的後裔,是出自耶西的;另一面也是『耶西的根』,是猶太人這株被伐倒的大樹,得以重新發芽生枝結實的寄望所在(參賽十32~十一1)。

「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的,」本句的舊約原文為:『立作萬民的大旗』,意即被舉起來作為恩待外邦人的記號;保羅在此按意思引申基督就是那興起來要作全世界的救主,外邦人也要來向祂屈膝。

「外邦人要仰望祂,」本句的舊約原文是:『外邦人必尋求祂』;『仰望祂』就是『尋求祂』,以祂為無望之中的盼望,無助之中的拯救。

〔話中之光〕基督作執事,將猶太人和外邦人聯在一起(參8~11節),祂是萬有的主(徒十36),又是萬人的救主(提前四10);我們若真是尊祂為大,就必須接納所有與我們不同的信徒。



【羅十五13】「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

〔原文字義〕「諸般」一切,凡,多種多樣。

〔話中之光〕(一)許多信徒缺少喜樂和平安,乃是因為不認識他們所信的神,不只是救贖人的神,也是使人有盼望的神。神不只關心我們將來的歸宿,神也關心我們今天的生活。

(二)神是使人有盼望的神,所以為我們設計了每日有早晨,每週有主日,每月有初一,每年有元旦,好讓我們有新的開始、新的盼望。



【羅十五14】「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

〔文意註解〕「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滿有良善』是指因信主而在新生命中所含有的良善神性。

「充足了諸般的知識,」是指因過正常的教會生活而學習得來的屬靈知識。

「也能彼此勸戒,」是指作為主的信徒所必然會有的愛心表現(參來十24)。



【羅十五15】「但我稍微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

〔文意註解〕「但我稍微放膽寫信給你們,」『你們』就是在羅馬的信徒;因羅馬教會不是保羅所創建的,所以他寫信給他們在感覺上比較受拘束,需要稍加壯膽。

「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直到寫信之時,保羅從未去過羅馬(參羅一11),但他認識不少在羅馬的信徒(參羅十六章),因此相信他們必定已經風聞過他,而且在本書信中,保羅也已簡略地作了自我介紹(羅一1,5,11~15;九1~3;十一1,12)。

「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表示保羅作外邦人使徒的職份乃是出於神的恩典(加二9;弗三8)。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服事必須藉著神的恩典才能有所成就;神的工作必須靠神所供應的資源才能作。

(二)事奉的能力,並不在乎我們的剛強或軟弱,乃在乎我們有沒有支取夠用的恩典(林後十二9~10)。



【羅十五16】「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

〔原文字義〕「僕役」在聖所?服事的執事(來八2);「祭司」獻祭的人;「獻上」獻祭的行為;(以上三詞,在原文皆與獻祭有關)。

〔文意註解〕「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保羅是基督耶穌親自向他顯現,並託付向外邦人傳道的使命(徒九15;廿二21;廿六18)。

「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保羅作基督耶穌的僕人,主要事奉是傳福音給外邦人;並且他這一種的事奉,就是『作神福音的祭司』,將傳福音所得的外邦人,當作獻給神的祭物。

「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外邦人在猶太人的眼中,本為污穢不潔的(參徒十一8~9,18),但因著聖靈的工作,得以被分別為聖,成為神所悅納的祭物。

本節說明了基督徒事奉的七大要素:

(1)事奉的原因,是神的恩典『使我』(參15節)。

(2)事奉的內容,是神的福音。

(3)事奉的身份,是作基督耶穌的僕役和神的祭司。

(4)事奉的對象,是外邦人(不信的人)。

(5)事奉的工作,是得著外邦人,使成聖潔,獻上為祭。

(6)事奉的憑藉,是聖靈。

(7)事奉的目標,是蒙神悅納。

〔話中之光〕(一)今天我們都是基督耶穌的僕人(羅十四4),也都是神的祭司(彼前二9);我們服事的目標,乃是為主、為神得著不信的人。

(二)祭司乃是站在神與人中間,一面把神帶到人面前,一面也把人帶到神面前。為此,我們為神向人傳福音、作見證,得著人歸向神。

(三)新約祭司的職分,較比舊約更為廣闊,甚至連傳福音也包括在內。保羅不但說他是神特派作福音的使徒(羅一1),也說他是『福音的祭司』。這福音的祭司,一面代表神,把神豐滿的兒子,當作福音送給人;一面又把藉福音所生的蒙恩者,當作聖潔的祭物獻給神。哦,這職分何等榮耀!

(四)許多基督徒很注重獻祭這一件事,但卻很少注意究竟所獻的祭是否蒙神悅納(參利十1~3)。



【羅十五17】「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有可誇的。」

〔文意註解〕「我在基督耶穌?有可誇的,」從本節至21節,是講到保羅在外邦人中間傳道的成就;但他所誇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基督和聖靈如何使用並加力給他,使他得以完成事奉工作。



【羅十五18】「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祂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

〔文意註解〕「使外邦人順服,」保羅的主要使命,就是使外邦人信服真道(羅一5)。

〔話中之光〕(一)保羅雖然智慧充足,學問淵博,尚且除了基督藉他作的事,不敢有任何誇口;何況我們各方面比保羅都差得很遠,更不可以自己的聰明、智慧來誇口;若要誇口,只可指著主耶穌誇口(參林前一31)。

(二)基督徒是神手中的工具,不是神的代理人;我們的事奉若有甚麼成就,都要歸功於神自己。

(三)我們若想為主作工,必須等候聖靈的能力(路廿四49;徒一8)。

(四)『若有人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讓聖靈作工,就必被主大大使用。』慕迪被這話深深感動,結果成了神所重用的佈道家。



【羅十五19】「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

〔文意註解〕「直轉到以利哩古,」『以利哩古』位於希臘的西北部,與馬其頓毗連,包括今日的南斯拉夫和阿爾巴尼亞北部,是當時歐洲比較落後的地區。《使徒行傳》沒有提過保羅曾到這?工作,也許他曾經在境內短暫逗留過。

「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到處傳了』按原文是『完滿地傳了』,即把基督的福音都傳遍了。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一定要到『以利哩古』那麼遠的地方,也許我們所在的家、學校、辦公室,正是神要我們為祂傳福音的地方。

(二)但另一方面,基督的福音也不可被我們限制在我們生活的周遭,乃要普及全世界。



【羅十五20】「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文意註解〕「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這對他只是一種服事的原則,但他並不絕對堅守此原則,例如羅馬已經有了教會,但他仍想來羅馬傳福音(羅一10~15);保羅立此志向的理由如下:

(1)受主託付,以外邦人為傳福音的主要對象。

(2)當時未曾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地區非常廣大。

(3)不願搆到神所量給自己的界限之外(參林後十13)。

(4)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消極方面,是為了避免與同工發生不必要的衝突;積極方面,是因神所給他的恩典,乃是著重在工頭式立定根基(參林前三10),而不是著重在根基上面的建造,換句話說,是著重於栽種,而不是著重於澆灌(參林前三6)。但這也並不是說,保羅缺乏建造教會和澆灌信徒的恩典。

〔話中之光〕(一)保羅一面在主面前立下雄心大志,一面在人面前謙卑不敢誇自己(參18節),這是主工人適度平衡的好榜樣。

(二)神的工人,為著神可以顛狂,但為著人還是謹守些比較好(參林後五13)。



【羅十五21】「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文意註解〕「就如經上所記,」後面的經文引自賽五十二15。

「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保羅引用這節聖經,來證明他立定志向到未曾傳過福音的地方去傳揚,正符合神要廣傳福音的旨意。



【羅十五22】「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去。」

〔文意註解〕請參閱羅一13。



【羅十五23】「但如今,在這?再沒有可傳的地方,而且這好幾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時候,可以到你們那?,」

〔文意註解〕「但如今,在這?再沒有可傳的地方,」『如今』即保羅寫《羅馬書》之時;『這?』指地中海的東、北兩面;『再沒有可傳的地方』並不是指那一帶所有的人都已信了主,而是說那一帶地方都已有人傳過了福音。

「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士班雅』即今『西班牙』;按當時的地理常識,人都誤認為西班牙乃地極,故保羅有負擔遵照主耶穌升天前的吩咐,把主的見證傳到地極(徒一8)。

〔話中之光〕(一)『到處』(19節)和『再沒有可傳的地方』刻劃出保羅忠心服事主的態度──到處奔波,殷勤傳揚福音。

(二)本節給我們看見事奉主的兩個屬靈原則:(1)事奉主者,必須在一處盡了神在當時當地所給他的託付,才可另轉他處;(2)事奉主的,若在一處已盡了他的職事,就應接受更廣闊的負擔和引導,把基督供應到更遠之處;不可死守一方,緊抓所已有的成就。



【羅十五24】「盼望從你們那?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稍微滿足,然後蒙你們送行。」

〔文意註解〕「然後蒙你們送行,」這是一種含蓄的說法,他盼望能以羅馬教會為西進傳道的根據地,在代禱和財物上支持他的事工。



【羅十五25】「但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

〔原文字義〕「供給」服事,伺候。



【羅十五26】「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

〔原文直譯〕「…樂意對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有些交通。」

〔原文字義〕「湊出」作,從事,投入;「捐項」有分,交通。

〔文意註解〕「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馬其頓和亞該亞乃羅馬帝國屬下的兩個省份,合起來大約相當於今日的希臘全境。

「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按原文意指他們樂意在財物上與在耶路撒冷中的窮人交通於他們的缺乏(參林後九12)。

〔話中之光〕(一)保羅將原本要供給猶太人的屬靈豐富交通給外邦人,結果換來將外邦人信徒的物質豐富交通給猶太人,這個交通何等美好,因為它是出於生命中的愛,故可視作愛的交通。

(二)財物奉獻乃是在基督?面的一種交通;既是交通,便是有付出就必有收入。也許是現在付出以補別人的不足,將來從別人的付出以補自己的不足(林後八14)。或者是在物質上有所付出,而在屬靈的祝福上有所收入(腓四16~17)。



【羅十五27】「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

〔原文字義〕「有分」交通(與26節的『捐項』同字);「好處」事,物;「供給」事奉,作執事服事。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有幾種屬靈的債不能不還:(1)饒恕人過犯的債(太十八32~35);(2)傳福音的債(羅一14~15);(3)分享別人屬靈好處的債,可以用養身之物來代替償還。

(二)屬靈的恩典雖非買賣的,但蒙恩的人,願意在財物上,為著主的緣故,交通給幫助他們的人,也是應當的,且是蒙神喜悅的。



【羅十五28】「等我辦完了這事,把這善果向他們交付明白,我就要路過你們那?,往士班雅去。」

〔原文字義〕「交付明白」打上印記,清楚交割。

〔文意註解〕「把這善果向他們交付明白,」『善果』指慈善捐款;『他們』指在耶路撒冷的聖徒中的窮人(參26節)。

〔話中之光〕基督徒關於錢財,不但要在神前,特別要在人前留心行光明的事,不讓人挑我們的不是(林後八20~21)。



【羅十五29】「我也曉得去的時候,必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

〔原文直譯〕「我也知道當我到你們這?來的時候,我必在基督豐滿的祝福?而來。」

〔話中之光〕(一)豐盛的恩典是在基督?的,基督在那?,那?就有豐盛的恩典;而主的同在是在弟兄的交通中(太十八20),所以活在弟兄的交通中,就是享用基督豐盛恩典的途徑。

(二)保羅不僅藉著這封書信,對在羅馬的聖徒論到基督豐滿的福音,並且他也要親自『帶著基督福音的豐滿祝福』(原文另譯)去到他們中間。這說出這位神的僕人,他所說的,就是他所是的;他口中所傳揚的,就是他身上所流露的。我們豈不也該如此?



【羅十五30】「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

〔文意註解〕「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一同』就是有同伴、作同工;『竭力』就是盡心、盡力,也就是用完一切的心力。

〔話中之光〕(一)聖靈的愛,是我們竭力作主工的原動力,也是我們代禱負擔的根源;若沒有聖靈的愛,我們就不會竭力,也就不會有真實的代禱。

(二)主的工人竭力傳福音並照顧聖徒,信徒們竭力為主的工人代禱,如此一同竭力,自然就產生出非凡的果效來。

(三)像保羅這樣的大使徒,都需要弟兄姊妹的代禱,可見沒有背後的代禱,就沒有真實的事奉。為著神的工作,我們都須要為傳道人代禱。

(四)任何一個大有恩賜的工人,都不能沒有肢體的扶持;在屬靈的戰場上,從不可有孤軍作戰這一回事。



【羅十五31】「叫我脫離在猶太不順從的人,也叫我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可蒙聖徒悅納,」

〔原文字義〕「捐項」事奉,供給,執事的服事。

〔文意註解〕本節和32節說出保羅請求他們代禱的三件事:

(1)「叫我脫離在猶太不順從的人,」就是為他的事工免受仇敵的攔阻和打岔而禱告。

(2)「也叫我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可蒙聖徒悅納,」就是為他現在正進行的事工禱告。

(3)為他將來的行程和事工禱告(32節)。



【羅十五32】「並叫我順著神的旨意,歡歡喜喜地到你們那?,與你們同得安息。」

〔話中之光〕身上帶著基督豐盛恩典的人(參29節),無論到那?去,都叫別人與他『同的安息』。主耶穌本身,就是自己有安息,又呼召別人來得安息(參太十一25~30)。因此凡與聖徒交往,自己沒有安息,也不能叫別人得享安息,甚至更為加人重擔的,都是證明他身上缺少基督豐滿的實際。



【羅十五33】「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話中之光〕神不但是賜平安的神,並且祂自己就是我們永遠的平安。這位『平安的神』(原文直譯),住在我們?面,和我們同在,乃是我們莫大的福份。

── 黃迦勒《羅馬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5Rom/45CT15.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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