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哥林多後書第二章注釋
哥林多後書 第2章
【林後二1】「我自己定了主意再到你們那?去,必須大家沒有憂愁。」
〔原文直譯〕「所以我自己已經定了主意,決不再把憂傷帶到你們那?去。」
〔原文字義〕「定了主意」斷定,審判,判定;「憂愁」悲傷,哀痛,愁苦,傷痛,憂傷。
〔文意註解〕「我自己定了主意再到你們那?去,」『再』字含示保羅在寫《哥林多後書》之前,曾經訪問過哥林多;而根據《林後》,那次的訪問應該不是初次,而是第二次(參十二14;十三1)。
「必須大家沒有憂愁,」由此可知,保羅上次訪問哥林多教會,曾經讓他們感到憂愁,故有些解經家稱保羅的第二次訪問為『憂愁的訪問』或『痛苦的訪問』。『憂愁』按原文意指內心感到憂傷而顯於表情。
〔話中之光〕(一)主的工人對待眾聖徒,應當如同父親對待子女一樣,不輕易使他們感到憂傷。
(二)主的僕人無論到那?,要帶著平安和喜樂,而避免把爭吵和憂傷帶給會眾。
【林後二2】「倘若我叫你們憂愁,除了我叫那憂愁的人以外,誰能叫我快樂呢?」
〔原文直譯〕「因為如果我叫你們憂傷,除了那因我而憂傷的人之外,誰能叫我快樂呢?」
〔文意註解〕「倘若我叫你們憂愁,」意指保羅上次的訪問,曾不客氣地指責他們的過錯,令他們感到憂傷;這?的憂傷含有生出懊悔之意(參七9)。
「除了我叫那憂愁的人以外,」本句有二解:(1)『那憂愁的人』指哥林多信徒們,意即『除了你們這些因我而感到憂傷的人之外』;(2)『那』字的原文是第三身單數,故有些解經家認為是指某位外來的假使徒,曾被保羅在哥林多信徒面前當眾斥責,故本句含有『難道會是那個被我斥責而感到憂傷的假使徒麼』的意思,但此解暗示那假使徒已有後悔的感覺,這是不妥之處,因我們從本書信中看不出此意(參十一13;十三2~3),故仍以第一解為佳,而『那』字可解作整個單數團體。
「誰能叫我快樂呢?」本句根據上句的正解,應當是:『能叫我快樂的人,非你們莫屬。』保羅在本書信中也表達了這個意思,他因提多報告哥林多信徒已經憂傷悔改而歡喜鼓舞(參七7)。
〔話中之光〕(一)最能叫真正屬主的人喜樂的,乃是找回失迷的羊(太十八12~14),使犯錯的聖徒回到正路。
(二)在教會中,『人』重於『事』;聖徒有錯,固然應該指正,但其動機是為要得著犯錯的人(參太十八15),使他恢復正常的光景,而不是單為事情的對錯。
【林後二3】「我曾把這事寫給你們,恐怕我到的時候,應該叫我快樂的那些人,反倒叫我憂愁。我也深信,你們眾人都以我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
〔文意註解〕「我曾把這事寫給你們,」『把這事』按原文也可譯作『為這緣故』,意指保羅曾以寫信代替親自到訪,給他們寬容的時間(參一23)。而這封書信應不是《哥林多前書》,而是《前書》與《後書》之間的一封失傳的信(參4,9節);保羅在那封信中曾經嚴厲指責哥林多信徒,叫他們感到憂傷(參七8,12)。
「恐怕我到的時候,」意指若非我以信代訪,恐怕就在我到達你們那?的時候,會有不好的情形發生。
「應該叫我快樂的那些人,」『那些人』指哥林多信徒;保羅指望他們能憂傷悔改,好叫他為他們而感到快樂。
「反倒叫我憂愁,」指保羅若在哥林多信徒對他仍舊心存誤解的時候到訪,恐怕不但對他們沒有多大的幫助,反而他們的情況會令他感到憂傷。
「我也深信,你們眾人都以我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深信』表示保羅對他一手所創建的哥林多教會,雖然他們曾經被人誤導而偏離正途,但由於他在他們身上所栽重的生命和所立的根基(林前三6,10),必然會產生出良好的結果來;他這個信心,乃是對神的生命和基督自己有信心,而不是對人或工作有信心。
保羅自己既然在神的生命和基督?面,以神和眾聖徒的快樂為快樂(參羅五11;林前十二26),所以他深信當他們被帶回到神的生命和基督?面時,也都會以他那種的快樂為他們自己的快樂。
〔話中之光〕(一)文字常能產生預想不到的功效,它能補充口頭言語所不及之處,例如散發福音單張,往往在意想不到的場合,獲致意料之外的成果。
(二)只有以別人的正常屬靈光景為快樂的人,才能將自己的快樂傳輸給別人,叫別人也能夠以其快樂為快樂。
(三)神工人的喜樂就是教會的喜樂,教會的喜樂也就是神工人的喜樂,因為一切真實的喜樂乃是以神為樂(羅五11)。
【林後二4】「我先前心?難過痛苦,多多地流淚,寫信給你們,不是叫你們憂愁,乃是叫你們知道我格外地疼愛你們。」
〔文意註解〕「我先前心?難過痛苦,多多地流淚,寫信給你們,」此信即所謂『流淚信』,並不是指《哥林多前書》,因為該書信中雖然有很多的指責與勸勉,但並沒有太多顯出作者『心?難過痛苦、多多地流淚』的跡象,因此多數解經家同意應當是指《前書》與《後書》之間另一封散佚的信。
『心?難過痛苦』按原文強調有『許多的』焦慮和痛苦;『多多地流淚』指寫時流了『許多的』眼淚。
「不是叫你們憂愁,乃是叫你們知道我格外地疼愛你們,」『格外地疼愛』和前面的『許多的』痛苦和眼淚相對應,表示這個愛乃是非比尋常的多而且豐盛。保羅那種特多和特深的愛,從他所寫之信的字?行間流露出來,令讀者感受到的是他的愛,而非他的責備。
〔話中之光〕(一)主有時在我們?面指責我們,或者藉著外面環境的打擊管教我們,都是由於祂格外疼愛我們,我們應當甘心接受。
(二)惟有對教會『格外的疼愛』,甚至『心?難過痛苦,多多流淚』的人,才配代表神對教會有嚴厲的責備。因為這樣的人的責備,並非血氣的棄絕,乃是愛心的挽回。
(三)知識和道理對人的益處有限,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八1);所以凡我們所作的,都要憑愛心而作(林前十六14)。
【林後二5】「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
〔原文字義〕「說得太重」過份,太施壓力。
〔文意註解〕「若有叫人憂愁的,」這?所提叫別人憂愁的『問題人物』,有兩種解法:(1)傳統的解釋是指那犯淫亂的弟兄(參林前五1),有跡象顯示,他在被教會革除之後,痛改前非,且心存憂傷,因此保羅勸教會以愛心將他重新接納回來(參6~8節)。這樣的解釋,並不違反真理,因為信徒只要肯認罪,神必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應不至於像有些解經家所認為的,犯了淫亂的罪就永久地被教會革除。若果這個人是指那犯淫亂的弟兄,那麼下面所記『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參9節;七8,12)的那一封信,就應指《哥林多前書》,而非指另一封失傳的『流淚信』了。
(2)晚近漸有不少解經家同意這個問題人物另有所指,可能就是在保羅第二次訪問哥林多時,曾經當著眾人面前反對並攻擊保羅,質疑他的使徒身分和他所傳的福音,以致不但叫保羅憂傷,也叫許多哥林多信徒憂傷的某位弟兄。保羅離開哥林多之後,曾寫了那封『流淚信』,勸教會要對付那個人,以試驗眾人對福音真理的順從程度(參9節),而他也受到了眾人的責罰(參6節),似乎因此知錯悔改,為此感到憂傷,所以保羅提議赦免他(參7節)。若果是指這樣的一位弟兄,則他必不是假使徒,因為保羅自己對假使徒仍舊耿耿於懷,甚且要哥林多信徒小心防備(參十一13~15)。
以上兩種解釋似乎都合乎推理,可隨各人見地有所選擇。
「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這?的『憂愁』,是指為教會中的罪惡和不正常情形而憂傷哀慟(參太五4)。
「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幾分』指某些程度或某部分人;保羅為著不讓人覺得他誇大其詞,故僅說有幾分。
〔話中之光〕(一)保羅不明確指出是甚麼人,而說『若有叫人憂愁的』,意思是不願叫那人覺得難堪;我們在教會中,也當學習為別人著想。
(二)我們在教會中說話行事若不小心,不僅是得罪了某個人而已,有時常常也連帶得罪了許多弟兄姊妹,傷了他們的心。
(三)信徒說話不可言過其實,而宜保留一些分寸。
【林後二6】「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
〔原文字義〕「責罰」斥責,令其付出代價。
〔文意註解〕「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這樣的人』指那犯淫亂的弟兄或頂撞攻擊保羅的人(參5節註解);『受了眾人的責罰』指被教會採取紀律處分。
「也就夠了,」指責罰宜有限度,適可而止。
〔話中之光〕(一)受到眾人的責罰(即教會的處分)乃是一件嚴重的事(參太十八17~18),因此不可輕易施行在信徒身上。
(二)教會中的紀律處分,目的是要挽回弟兄,而不是要摧毀弟兄,因此當見證得著維護,真理得著申張,就應終止紀律處分。
(三)人對待犯了過失的人,若不是失之於太過寬大,就是失之於太過嚴厲;特別是對待那些與自己有關係的人,太過溫情而罔顧公義,而對待那些與自己無關的人,卻只顧義理而寡情。基督徒在教會中,應當中庸適度、不偏不阿。
【林後二7】「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
〔原文字義〕「赦免」饒恕,待以恩慈;「安慰」在旁勸慰,激勵;「沉淪」被吞下。
〔文意註解〕「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赦免他』指不再記念他的過失,『安慰他』指鼓勵他一同往前;前者是消極的接納,後者是積極的交通。
「免得他憂愁太過,」這話證明這位犯錯的弟兄,在被眾人責罰之後,已有憂傷痛悔的表現。
「甚至沉淪了,」這?的『沉淪』不是指滅亡,而是指中了撒但的詭計(參11節),而完全離開神,被吞沒在世界中。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中只會對人定罪、棄絕,而絲毫不曾為對方的靈魂著想,就不夠資格定罪別人,因為他沒有身體的感覺,也沒有肢體之間應有的愛。
(二)我們無論犯了多大的罪,都不該因懼怕而遠離主,反倒應當趕快向主悔改,就能蒙主接納。
(三)另一方面,別的信徒無論犯了多大的罪,只要肯悔改認罪,就應予以赦免並接納,以免對方『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
(四)許多人的赦免是有口無心,口稱赦免,心卻仍未赦免;許多人的接納只是消極的接納,並未積極的納入交通中。
(五)教會過度嚴苛的責罰,或犯錯者過度的憂傷,都會導致一個信徒沮喪失去志氣,甚至沉淪在世界中而不能自拔。
【林後二8】「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
〔原文字義〕「勸」懇求;「顯出堅定不移的」堅示,裁決定案(原文是一個字,屬專門法律用詞);「愛心」神聖的愛,完全的愛。
〔文意註解〕「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指以行動來證實基督徒的愛,使悔過者確實知道他已經完全被接納回到生命的交通中。
〔話中之光〕(一)我們對於悔改的犯錯者,心?不再存有芥蒂,這已經是不容易的事了,但聖經要求我們還要向他顯出愛心來,這更不容易。不過,神的話讓我們知道,我們不能,神能;是神的愛(原文字義)要從我們身上流露出來。
(二)愛是最妙的道(林前十二31);只有愛心能讓別人確實知道你和他之間不再有隔閡了。
【林後二9】「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
〔文意註解〕「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本段經文所提那『叫人憂愁的』(參5節),若是指那犯淫亂的弟兄(林前五1)的話,則此信即《哥林多前書》;但若是指某位頂撞、攻擊保羅的弟兄(參5節註解)的話,則此信即為失落的『流淚信』。
「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試驗』的目的是要顯明受試驗者的屬靈品德──如愛心、信心、順服(參八8,22;十三5)等的實際情形;『順從』的對象有謂是屬靈的權柄(參七15),也有謂是福音的真理(參九13),但真正順從的存心應是向著基督(參十5),也就是向著神。
〔話中之光〕(一)有真必有假;教會中有許多屬靈的事物,外表上很難分辨真偽,往往須要經過試驗,才能顯出真情,所以不要輕易相信任何屬靈的外表(參約壹四1)。
(二)屬靈的事物,出於神的才是真,出於人的就是假冒。出於人的順從會有限度,但出於神的順從,乃是凡事都順從。
【林後二10】「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
〔文意註解〕「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這話是因為保羅和教會都受到傷害(參5節),而且最大的直接受害者是保羅自己,但保羅不願意越過教會有所行動,所以他先向教會提議赦免(參7節),若教會接受這個提案,他當然樂意與教會一同行動。
「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這是說明保羅赦免那人的原則:(1)在基督面前赦免;『面前』原文是指眼睛周圍所顯出的氣色,或謂眼色、眼神,故含意是指根據與主交通、在主面光中所察知主的心意而遵行。(2)為你們赦免:『你們』指哥林多教會,他是為著教會的益處和建造而有所作為。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應該有基督身體的感覺,凡事與身體一起行動,這是建造教會的首要原則。
(二)基督徒所作所為,應符合主的心意;但我們若不經常逗留在主的面光中與祂有親密的交通,就不能得知祂的心意。
【林後二11】「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牠的詭計。」
〔原文字義〕「撒但」對頭,控告者;「趁著機會」佔了便宜,有機可乘,垂涎以待(原文為軍事用語);「詭計」陰謀,計劃,策略,企圖,設想,計謀,打算,目的。
〔文意註解〕「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本句指出神的仇敵撒但一貫的策略乃是按兵埋伏,等待最佳時機,一擊得逞。
「因我們並非不曉得牠的詭計,」本句意指我們既知撒但的陰謀詭計,就應針對其戰略加以防範,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話中之光〕(一)教會中缺少赦免的靈,仇敵就會趁虛而入;弟兄間互相定罪。撒但就趁機得勝。請記得,弟兄彼此相爭,得勝的不是任何一方,乃是弄詭計的撒但阿!
(二)肢體之間若不肯赦免,無論甚麼理由都是最愚昧的!只有在基督?彼此因愛赦免,才會築成一道堅實的堤防,堵住仇敵一切詭計的衝擊。
【林後二12】「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主也給我開了門。」
〔文意註解〕「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本句原文無『從前』一詞,故可譯為『當我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時』。
『特羅亞』乃位於亞西亞省西北端濱臨愛琴海的港口城市,過海可達馬其頓省的腓立比。保羅曾於第二次旅行佈道時到過特羅亞(徒十六8),後來又於以弗所騷亂事件平靜之後,可能取道特羅亞往馬頓去(參徒二十1)。這?所謂『我從前…到了特羅亞』應不是指徒十六8第一次的訪問,也不是指徒二十5~12回耶路撒冷之前的訪問,而是指徒二十1~3之間的某一段日子。
「主也給我開了門,」按原文直譯是『主為我敞開了一個大門』,這話表示保羅在特羅亞的傳福音事工蒙主祝福,人們對福音的反應極其熱烈。
〔話中之光〕(一)保羅無論到那?,總是隨走隨傳福音,所到之處皆撒福音的種子,實在是福音使者的好榜樣。
(二)傳福音並不是單靠口才(參弗六19),也要靠主開傳道的門(西四3),因此我們該為這兩件事禱告:求主釋放傳道的話語並聽道之人的心。
【林後二13】「那時,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不安,便辭別那?的人往馬其頓去了。」
〔原文字義〕「心?」靈?;「不安」沒有安息,不得安寧。
〔文意註解〕「那時,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根據各處經文加以推測,保羅的『流淚信』大概是託請提多帶去哥林多教會,並約定事後在特羅亞相會,好得知哥林多信徒對那封信的反應如何,但是在那?等了一些日子,仍未見提多的到來。
「我心?不安,便辭別那?的人往馬其頓去了,」保羅可能急於想知道哥林多信徒的情況,卻遲遲未見提多回到特羅亞,不知發生甚麼事,靈?不得安寧,遂無心繼續留在特羅亞傳福音,乃沿著提多回程的相反路線,渡海往馬其頓(大概取道腓立比)而去。
〔話中之光〕(一)主雖然在特羅亞為保羅開了福音的門(12節),但他卻『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而『靈?不安』,便往馬其頓去等候他。保羅看重同工過於工作,他真是一個懂得甚麼叫作肢體配搭的人。
(二)今天有許多所謂神的僕人,為工作而撇棄同工,使『同工』變成了『同攻』;他們應當從這?得著教訓。
(三)保羅關切教會過於他的事工,這和有些所謂主的僕人只顧開工闢疆,而不顧餵養群羊的情形完全相反;生了而不養,傳福音所結的果子卻任其枯萎,真叫人興嘆為何而傳!
(四)我們切要記住:神所要得著的是人,不是工作,惟有讓神得著了人,神的心意才會滿足。人一抓緊工作,反而叫神的工作受到損害。
(五)保羅雖預定了行程,卻不完全照約定的計劃而行,他所關心的乃是神在他?面的帶領;外面看來雖然好像反復不定、忽是忽非(參一17),但實際上他是持定神的心意,隨從靈?的感覺而行。
(六)一般基督徒在仰望神的帶領時,往往注重神在外面環境的印證──主有沒有開路(參12節),而忽略神在人?面的聲音──靈?安否;但保羅重視?面的帶領過於外面的環境,尊重神的『禁止』過於神的『許可』。
【林後二14】「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
〔原文字義〕「帥領…誇勝」勝利遊行,列隊示眾;「顯揚」顯明出來,表明出來。
〔背景註解〕當時羅馬帝國的將軍一生最高的榮耀,莫過於在戰勝敵國之後,引領得勝大軍進入羅馬城門。在凱旋歸來之日,率領得勝隊伍並敵國俘虜進城,列隊遊行展示給國民觀看。在這種誇勝遊行中,有羅馬異教祭司手持點然著的香爐加入遊行隊伍,邊行邊搖,發出馨香之氣,兩旁觀眾皆可聞到。
〔文意註解〕「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誇勝,」意指神就是得勝大軍的元帥(參書五14);『我們』指信徒們乃是屬靈的戰士;『在基督?誇勝』因我們是靠著愛我們的主,在一切的事上得勝有餘(羅八37)。
「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意指信徒到處為主作見證,散發福音的香氣。『認識』指由啟示而得的一種知識;信徒將他們對基督認識表明在世人中間,乃是一種獨特的香氣。
〔話中之光〕(一)神的帶領,並非叫我們在自己?得勝,乃是叫我們『在基督?誇勝』,因為基督乃是我們一切得勝的原因和根據。
(二)『基督馨香之氣』(15節)乃是因『認識基督而有的』,並且這個認識,不是道理上的認識,乃是從經歷基督而有的認識。
(三)真正認識基督的人,從他們身上發放出基督的馨香,不僅不受空間(『在各處』)的限制,甚至超越過時間,使我們後人也能嗅聞得到。
(四)神的工人所走的路,最要緊的是彰顯基督,到處叫人遇見基督,並且多方面供應基督。
(五)當我們肯放下自己的定規、主張和權柄,就要叫別人在我們身上看見神的權柄(『神帥領』),並認識基督的豐盛。
【林後二15】「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
〔原文直譯〕「…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是基督馨香之氣。」
〔文意註解〕「因為我們在神面前,」『我們』指保羅和他的同工,但也可泛指一般信徒;『在神面前』表示其一切所是和所作,都是為著神,也都歸於神。
「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這?將一切世人分為『得救的人』和『滅亡的人』兩類,若非得救就是滅亡,並沒有別的結局。
「都有基督馨香之氣,」『馨香之氣』乃悅人的氣味,在舊約用來形容焚燒祭牲所發出的香氣(參利一9,13,17;二2);凡奉獻為神而活的人,乃是神所喜悅的活祭(參羅十二1)。
綜合全節,指明一切愛神、為神而活的人,他們在神面前的身分是活祭,而他們的職分是藉著傳講福音信息和生活的見證,在世人中間彰顯基督的香氣,凡接受者就得救,拒絕者就滅亡。
〔話中之光〕(一)我們是先活在神面前,然後在人身上才會顯出基督的香氣。
(二)基督馨香之氣是從順從祂引領的人身上發出來的──順從主的帶領,就有馨香之氣;不順從主的帶領,就失去馨香之氣。
【林後二16】「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
〔原文字義〕「當得起」夠資格,勝任,合格,適合,配得。
〔背景註解〕前節所述羅馬軍隊凱旋大遊行時焚香慶祝,香氣人人皆可聞到,這種香氣對一般羅馬軍民來說,乃是值得歡樂愉悅的氣息;但對那些列在遊行示眾隊伍後邊的敵國俘虜來說,卻是一種即將面臨死刑的訊號。
〔文意註解〕「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這等人』指不信的人。基督釘十字架的福音,對於聽了而仍頑梗拒絕相信的人,這福音要作定他們有罪的根據(參約三18),他們的結局乃是滅亡。
「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那等人』指信的人。凡聽信福音的人,這福音就是神的大能,使他們得救(羅一16),結局就是永生。
「這事誰能當得起呢?」這句話可以有下列幾種意思:
(1)『這事』指到處散佈基督馨香之氣,誰配得作這事而無愧呢?
(2)『這事』指基督馨香之氣會產生兩種完全相反的結局,誰能改變或阻擋這個規則呢?
(3)『這事』指基督馨香之氣會叫拒絕相信基督的人死亡,誰還能硬心不相信祂,竟不覺得可怕呢?
〔話中之光〕(一)基督的香氣一面具有殺死的能力,叫人經歷死;一面具有復活的大能,叫人經歷復活。因為這香氣的本身,就是那一位死而復活的基督的流露。這乃是新約的執事,對人『供應基督』的具體說明。
(二)人對基督的反應,決定了人永遠的生死存亡。人最上算的事,就是選擇接受基督;而人最失算的事,就是選擇拒絕基督。
【林後二17】「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神,在神面前憑著基督講道。」
〔背景註解〕「為利混亂,」原文是一個字,指當時的一類唯利是圖的低階層街頭小販,沿街叫賣一些摻假的劣貨,騙取非份的利益。在保羅的時代,已有些經學家,以謀利為目的,將經文稍加改變,添枝加葉,講得天花亂墜,以訛亂真,只為吸引人愛聽。
〔文意註解〕「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那些人』指假使徒;『為利混亂神的道』指他們為著服事自己的肚腹(參羅十六18),而將人的話摻入神的話中,甚至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參太十五9)。
「乃是由於誠實,由於神,在神面前憑著基督講道,」本句指明正常講道的四個要件:
(1)由於誠實:意指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並且不因對象之不同而故意講不同的話。
(2)由於神:意指在神的感動和引導下講道。
(3)在神面前:意指所講的道向神負責。
(4)憑著基督:原文是『在基督?』,意指在與基督合而為一的情況下講道,因此所講的道乃是展現基督、彰顯基督。
〔話中之光〕(一)從古到今有多少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使教會受虧損,這是太醜陋的事!所以我們來到教會中,不可貪圖任何利益,只該誠誠實實的追求主,敬拜神。
(二)凡是主的忠心且良善的僕人,都誠實地憑著神的引導而決定他的腳步,在神面前靠著基督傳講神所交付給他的信息。
── 黃迦勒《哥林多後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7%202Cor/47CT02.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哥林多後書第2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